孟良宵冲厉愁招了招手,厉愁竟真离开了狄飞惊身后,来到了孟良宵的身旁。孟良宵见状,遂不再管苏梦枕、王小石与狄飞惊——这三个人里,有一位是他的结拜大哥,有一位是作为孟小侯爷时经常碰面的好看得不得了的点头之交,还有一位是他大哥颇有好感的年轻俊秀的侠客。但这三人在此刻,都不如剑客惹他注目。所以他找了一处离他们三人颇远的方桌坐了下来,厉愁见状,便也坐在了他的对面。
厉愁还是头一次看到郑中神黑袍下的真面目。对方那张平凡的脸比他想象中更年轻,甚至可以说是稚嫩。但他无论如何也忘不掉,正是这位年轻人,一刀破开了他的剑势,一刀斩在了他的肩头。想到那惊神的一刀,厉愁主动说道:“你的刀很厉害。”孟良宵翻了个白眼——这动作适合孟小侯爷,却不适合郑中神,但他此刻不想掩饰自己的心情,只想以真实的自己与剑客对话。
于是他不客气地道:“当然,我是最强的。”
厉愁微微一怔,他似乎也是没料到郑中神竟是这副性子,他好奇道:“比苏公子还强?”回答他的,是孟良宵扬起的下巴,和矜持而肯定的点头。被自己认定的对手夸赞,孟良宵有些高兴,想起乌北曾对自己的叮嘱,也投桃送李,“你也很不错。”
厉愁点点头,眼中亦是自信和自傲,“当然,我的剑法也很高超。”
但端坐在他对面的少年人却摇了摇头,“你的剑法高明,但我说你不错,却不是因为你的剑,而是因为你这个人。”他说着,兴冲冲道:“我时常听闻,这江湖里的剑客往往眼高于顶,冷漠寡言,不可一世,你虽然面冷,话却比我想象中要多。”
厉愁听罢并不觉得被冒犯,反而露出了笑容。
他一笑,宛如冰雪消融,春临大地,既温和又漂亮,更有几分多情。他似乎被少年人仿佛见了鬼怪一般的表情取悦到了似的,笑道:“我不但爱说话,我还会笑。”
孟良宵深吸了一口气,忽然庆幸道:“还好前几日你没有这样笑,否则我在你的剑下恍了神,岂不是要大事不妙?”说着,他好似想到了什么绝妙的念头,瞪圆眼睛对剑客建议道:“我听说西门吹雪杀人后便要吹去剑上的血,你既也想扬名,不如以后你每杀一个人,便笑一笑?”
厉愁露出思索的神情,竟真的考虑了起来,过了许久,他才迟疑着摇头,“杀了人便要笑,这般扬名,我又不是什么杀人魔。”“也对,”孟良宵抿了抿嘴唇,有些失望对方没有采纳他的提议,又说道:“不过我仍觉得这个标志性的动作很妙,你虽不是杀人魔,却也能学他们的神态呀。”
他微笑着说道:“你们堂里有个叫红鞋子的组织,她们的大姐公孙大娘,便是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
“是吗?”厉愁若有所思,“你对六分半堂的了解竟比我还要多。只不过你说错了一点。”他对作出洗耳恭听状的孟良宵解释道:“我不是六分半堂的人,我只听狄先生的命令。”
他说的是大实话,孟良宵自然也能察觉到。
孟良宵对这剑客实在是很感兴趣,此刻他们没有现兵器,不是拼杀,而是静静对坐,更觉自己心底竟莫名对这剑客怀有很高的好感。这种好感来得莫名其妙,很是神奇,仿佛天生,若不是对方和自己年龄、长相无甚相同,孟良宵简直要以为对方是自己的亲兄弟了。
但即使这种感觉过于玄妙,孟良宵仍旧动了招揽的心思,就像他昔日招揽狄飞惊的那样,他问道:“你既然不是六分半堂的人,为何不来投奔我?”
“投奔你?”厉愁露出一个讥笑,“投奔金风细雨楼?”
不待孟良宵答复,他便拒绝道:“不必,我不会加入六分半堂,亦不会归属金风细雨楼,当然,我也不会为狄先生之外的任何人效力。”厉愁说完,便发现那少年人垂下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他眼神微动,只觉得自己应该谦让他、迁就他,像每一个兄长对待弟弟一样包容他——只是这荒唐想法在他脑海才突一闪现,便叫他觉得好笑,他又何时有过亲人了不成?
但他话中仍然不免带着宽慰的意味,“我不喜和人共处,所以……”
孟良宵却抬起了头,他直接问道:“珍禽鸟兽也不行?”
他在剑客怔忡的呆愣中卖力地诱惑着,“我家有世上羽毛最漂亮的鸟,有皮毛最顺滑、毛色最美丽的猫。”
剑客没有理他,只是一双耳朵高高竖起,便听孟良宵又道:“我在家时养了一只叫做团绒的狮子猫,长长的白毛摸起来顺滑柔软,每当我把它抱在怀里,摸它的头,它都会高高竖起尾巴,眯着眼睛来蹭我的手。”
苏梦枕不禁看了狄飞惊一眼。
孟良宵和厉愁的对话并未用内力将声音凝成一道线送入对方耳中,所以他当然也能听到他们的谈话。
他心生古怪,难道二弟——绝不同意被喊作老二的孟小侯爷竟还想着凭一只猫来策反六分半堂这位武力值高绝的剑客吗?只是他看着剑客明显十分有兴趣,一双眼也一直跟随着孟良宵时,禁不住觉得这个荒唐的念头竟有几分可信。
不过他到底只是想一想,因为他能听到,狄飞惊自然也能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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