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谷森他那打光棍的小堂叔。”
“呃…谷森是谁?”
“我最要好的同学呀!”林培军一脸你怎么连谷森是谁都不知道,但还是继续跟她解释:“他叔叔就住在祠堂边小屋子,大伙都说他好吃懒做,不守本分,只会跑去外头溜达,又特别爱出风头。呶,就是他爸他妈都从小就死掉被哥哥拉扯大的那个,个子特别高,皮肤也比别人白,这只耳朵尖上还有一个黑痣的那个!”
说着,林培军很形象地拉扯了一下他自己的左耳。
“哦…我想起来了…”林悦恍然,记忆里是有这么一个人,只是极少有交集,后来也只是零零碎碎地听过那么几嘴,说这个人虽然有手有脚的,却如何如何游手好闲,经常出门去鬼混,除了一点自留菜地,居然把父母留下来的地都租给别人种了,家里的老屋都破了很久的窗户也从来不修理等等。
至于更多的,可能人们没少议论,但她却再没注意。
现在看来,虽然他出头的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出风头,但不管怎么说,他今天也是帮自家出了气的,应该多少也有几分仗义的性子。
最关键的是,村里人大多人都习惯了当和事老,没有很大的切实利益绝对不会轻易站到她家这一边的,她要对抗那个干部大伯,实在是太需要真正的、有胆量的盟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