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娥急忙捡起地上的一个包裹,打开给耿乐看。“这是那姓项的打劫的赃物,那些采药人实是可怜,满满的收获都被收缴了,性命也没有留下。”
耿乐查看那些药篓和药葫芦,果然,里面装的东西颇多。
胡小娥从项公子留下的衣物中,翻找出一个鼓囊囊的精致布袋,递给耿乐。她说:“这是那姓项的钱包,里面有不少钱票。他家底颇为丰厚。”
耿乐看那布囊中除了一些阴石外,还有几张钱票,几万的,十几万的,二十几万的都有。总钱款有四十多万。
耿乐查看钱票时,胡小娥收起项公子的衣服。她小心地说:“这姓项的人渣,他的衣服都是我给他做的。这都是很好的布料。我想回去改装一下,做些背包布囊什么的。如果公子看得上,可以给公子使用。我也可以用一些。公子你看可好?”
耿乐应了一声。胡小娥立即打包,将布包背在身后。
耿乐将项公子遗物处理完毕,便取出一套新的衣衫,换下被炸烂的衣衫,遮住了被炸得碎裂的混元铠甲。
他来到丹龙草前。丹龙草里的蜂巢周围,毒蜂上下飞舞,嗡嗡的叫声能听好远。那丹龙草已经变化了叶子,就如同是一丛郁郁葱葱的灌木丛。
胡小娥看那嗡嗡飞舞的毒蜂,恐惧地闪开到一旁。
耿乐运功挥动招魂扇,只一搧之间,丹龙草便呼地一下全株完好地移植进了小世界里专门为它开辟的药田。地上只留下一处树坑。嗡嗡飞叫的毒蜂一个不剩,也全都收进了小世界中。这片世界顿时清静了。
耿乐回头招呼麋鹿。“走了!”麋鹿走上前来,矮身让耿乐乘坐。
耿乐催鹿前行,胡小娥紧紧相随。她的衣裙不利于在丛林穿行。不过,她也有办法,稍施功力,便将衣裙吸附紧贴腰身,不再挂碍了。这就显出了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加上她有一副姣好的容貌,这胡小娥也堪称美女了。
耿乐觉得这一趟的收获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不必在此逗留了。况且,混元铠甲大面积碎裂,他也要尽快修好。因此,他便不再停留。他要直接穿过荒野,踏上荒野对面的道路。
一路上,耿乐又遇上了不少动物。他都扇子一挥,收入到小世界中。
胡小娥好奇地问道:“公子,这是什么宝贝?法力如此强大,竟然什么都能收。”
耿乐毫不保留。“这叫招魂扇,乃是收纳蓄养魂魄的法器。”
“你那个会放光的宝贝是什么呀?太厉害了。被照一下,头晕目眩了好久呢。”
“那叫照妖镜,有扰乱魂魄之用。”
“公子你太厉害了。有这么多厉害的宝贝。”
又走了一会儿,胡小娥崴了脚了。她叫道:“公子,慢些走好吗?我脚崴着了,走不快。”
耿乐让麋鹿停下,说:“你上来坐吧。这鹿驮得动。”
胡小娥欣喜感谢。“谢谢你!公子。你心太好了!我真想跟着你闯荡冥界。”
坐上了鹿背,说话方便了,胡小娥便话多了起来。她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多是说这冥界的趣事。耿乐听得颇有意思。
便是麋鹿惯于在丛林中行走,他们在这荒野中行走的速度仍然不算快。天快黑的时候,他们才接近了荒野的边缘地带。耿乐立在麋鹿上,向前方看看。他高兴地说:“快要走出荒野了!”
胡小娥趁机再次请求。“公子,请允许小娥侍候你于鞍前马后。小娥保证尽心尽意服侍公子,听公子的话。小娥一定会让公子满意,平常绝不多事饶舌,叨扰公子清修……”
胡小娥做出惹人怜爱的表情,声音很是动听。她一只手缓缓从腰里抽出一把短剑,慢慢抬起。待抬起到与耿乐脖子基本齐平时,她用尽全力向耿乐脖子抹去。
同时,胡小娥也做好了准备。一旦抹过耿乐脖子,她立即后退跳下鹿背,防止耿乐反扑。
但是,就在她刚要抹住耿乐脖子时,耿乐前扑,手臂自然后送,一把长剑刺入了胡小娥的胸膛。胡小娥瞠目结舌,张大嘴巴喊不出声,手也发不了力,抹不动了。
她愣怔了一会儿,便烟消云散。
耿乐叹口气。“你倒是有耐心表演。只是太贪心了。本打算留你一命呢。你自己找死,那也没办法。”
他的灵犀功已经起作用了,自然能够了解这胡小娥的心思。这胡小娥讲的项公子的事儿倒也是真的。只是耍小聪明,贪图项公子的隐身衣,把隐身衣说成是好的布料,以为耿乐不知。
得了隐身衣后,看到耿乐的宝贝,她更是止不住贪心了,接着便想谋杀耿乐,把耿乐的宝贝和麋鹿都拿到手。人心不足蛇吞象,莫过如此。
耿乐回头收拾胡小娥的遗物。他从背包中取出实际是隐身衣的披风,收了短剑,然后将项公子和胡小娥的衣装全都扔掉。
他用功力仔细检视那披风。这隐身衣的隐身效果颇为不错,虽赶不上他和乌忌制作的章鱼皮隐身衣,也赶不上老头的银丝蚕衣,仍然堪称为中等偏上的隐身法宝。
怪不得他收拾丹龙草周围的毒虫时,这二人埋伏在附近那么长时间,他一点都没发觉呢。原来是有这么一个宝贝。
这个胡小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