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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6(1 / 2)

广州,盛夏,孟令唯[诸神黄昏]演唱会后台。

化妆师正在做最后的补妆,经纪人正跟他对接下面的行程,演出结束后转场至佛山有个广告拍摄。

灯光打在他身上那一刻,舞台开始升高。

孟令唯今天的舞台装是一身粉色西装大衣,樱花粉,他很高,肩宽腰窄,像个衣架子一样,穿什么都好看,他今天把头发染成了白金色,几绺碎发贴在额头上。

演唱会是以一段大屏vlog开的头,镜头下,他在大理看海,在杭州的灵隐寺,在西藏系上经幡,撒下隆达,在富士山下看樱花。

他过的挺好,挺快乐,挺称心,起码看起来是这样。

莫桑榆坐了五个小时的飞机,从墨尔本飞回广州,她的身体已经不能支撑过久的路程了。但她想看看他。她就站在台下,看着陌生又熟悉的孟令唯,还是红了眼。

那一刻,有样东西,它生根、蔓延,挣脱她每一寸肌肤纹理,最终破土而出。那样东西,叫思念。

风过无痕,他们像风一样,怎么都抓不住彼此。

最后一个舞台《夙愿》,舞台灯光熄灭,再度恢复光明的时候,一身嫁衣出现在众人眼前,凤冠霞帔,十里红妆,只不过全都穿在了假人身上。

这身嫁衣漂亮极了,正红色的,拦腰束的是蓝色的腰带。裙摆也是蓝色的,绣着蔷薇银线从裙摆底部爬至腰际,罩着的一层纱衣织出了蔷薇暗纹。

灯光下,银线一直在闪,如同夜晚中的一簇星河。

下场后,陈妍觉得孟令唯有些不对,他就坐在那里,望着车外,一声不吭。

她不禁问道“怎么了?”孟令唯沉默了很久,久到陈妍觉得他不会回答了。又看到他转过头,眸子暗淡,颤抖着开了口“我好像看到她了。”

“她?......啊她!莫桑榆?”陈妍由怀疑转为震惊。

“你们很多年没见了,你确定是她吗?也许,也许看错了呢。”

“我不会认错。”

莫桑榆以为像自己和孟令唯这样的人会一辈子肆意张扬。

可到头来,这一生也就这样了。

高中毕业后,莫桑榆把那些日日抚摸的课外书和彻夜长谈的题海卖了个精光,最后只留了一本封皮已经泛黄的十五年等待候鸟。

书末页是莫桑榆很久以前摘录下的一句话。

“见惯了爱的荣枯,便只想要细水长流。”

春分,回国前夕,晚晚问过她“为什么一直放不下?”于池安想了很久,在关于孟令唯的事情上,她总是给不出答案。

或许是因为她也曾偷偷跟着他走了好久。他没有回头看她,或许,那时候,倘若他回头,一定会看到,她的爱已经藏不住了。

爱,太沉重,沉重的让人格外心痛。

“那你呢?晚晚,你瞒着全世界在爱谁呢?”

晚晚是于池安的大学同学,在一次社团活动中相识,两人总觉得相见恨晚。

晚晚有只猫,叫苦苦。

这猫是祁晨桓养的,遇到晚晚后,苦苦就变成了晚晚的。

为什么呢?

因为晚晚喜欢苦苦,祁晨桓喜欢晚晚。苦苦是只蓝胖子,被祁晨桓喂的胖乎乎的,特别可爱。

祁晨桓是天才钢琴少年,从小就被光环裹挟着,或许是命运多舛,上天不曾眷顾这位天之骄子,意外让他失去了一条手臂。

他接受不了自己不能再弹钢琴的事实,在一个深夜,悄然自杀了。报纸上报道这件事的时候一片哗然,无不惋惜。

晚晚理解他,却无法原谅他。

最初,她也试图扔下一切,随他而去。可她还有家人,还有苦苦。欲念太重,罪孽都深了。

她想,上天啊,你有本事就永远别顺我意。

那件事之后,晚晚变了性情,起初还有些痛苦和恨意,到最后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在很久以前,她所珍视的人向她证明了,她不被他所珍视。但是没关系,道阻且长,他们没有来日方长。

其实,到后来于池安对晚晚的感情状况不再关心,她身边的人总是换了又换,她也不知道晚晚是否有再付出过真心。

每个人都有无法言说的过去,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可以东山再起,可是有些人属于那少数人。

晚晚知道于池安放不下,尽管于池安从来没有提过他的名姓。她也从一些蛛丝马迹中依稀知晓了这个人。

比如于池安常听的歌曲,保留的演唱会门票还有饮料上的始终不变的代言人,还有那本被翻了千百遍已经泛黄的书。

都是同一个人的痕迹。

一个被人众星捧月,光芒万丈。

一个身陷茫茫人海,红尘万丈。

孟令唯从不避讳在大众面前提起她,人人都说他长情,莫桑榆缄默不言,她想,就让她永远做那个薄情寡义的人吧。

莫桑榆每次喝醉都会不受控制的想哭,她的声音哽咽,还带着些颤抖。“其实一起看过日升日落没什么大不了的,一起吹过晚风也不会记得很久,只是记忆里,我曾牵过他的手。却没有一辈子那么久。”

“他为什么不来找找我,你说他是不是恨我?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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