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歌>其他类型>我有一栋宿舍楼[重生]> 1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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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1 / 2)

“根据尸检报告,死者身上除了轻微擦伤,并没有其他的致命性伤口,基本可以断定是过敏性休克导致的死亡,过敏源刚好就是花生。”

警员一边走一边告诉她案情经过,

“经过排查,犯罪嫌疑人有三个,分别是她的保姆、助理,还有男友。”

今天是周日,程砚打电话过来说需要她来警局帮一下忙,林暮雨正好也对这个案件好奇,就很干脆地过来了。

不过对方似乎很忙,到现在也没露面。

在警局门口接她的是一个年轻的警察,还很尽职地把调查结果叙述给她听。

脸上的神情很平静,一点都没有因为女生身上的初中校服和过于小的年纪而表露出半点异样。

不过

“男友?”

林暮雨蹙了蹙眉。

跟前面两个嫌疑人相比,最后一个身份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是。郑筠夜的男友就是匀县人,是个摄影师。早在去年年底,她的身体状况就一直不好。甚至经常在片场失控,出现歇斯底里的行为,所以过完年后,决定跟男友来家乡修养一段时间,照顾她的就是保姆和助理。”

对方补充道,

“根据保姆的口供,在郑筠夜死亡的当天晚上,她是跟男朋友一起离开的家。”

“那她的男朋友怎么说?”

“说自己跟她吵架了,开车开到越羊山那块,郑筠夜又发起疯来,非要下车,还拿着刀威胁他说不让她下车就砍死他,他没办法,只好放她下车了。”

“然后呢?”

“然后他就开车走了。”

“什么?这样的男朋友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具体的情况还有待证实,但是从目前找到的证据来看,似乎真的跟她男朋友没什么大关系。郑筠夜应该是吃了保姆做的蛋糕死亡的,她的尸体旁边有掉落的蛋糕,嘴边还有遗留的花生酱。”

“奇怪,花生过敏这种事情,不可能不告诉保姆吧,保姆怎么还会在蛋糕里加花生?”

“这个就说来话长了。”

长话短说大概就是:

保姆做了两份甜点,一份加了花生酱,一分没加。

没加的那份,当然是为雇主做的,而加了花生酱的那份,则是打算带回家给孙子吃的。

奇怪的是,保姆说她记得自己明明就是把两份甜点分开了放的。

但也不知道怎么的,郑筠夜出去约会时,却带走了原本应该放在保姆房间里有花生酱的那份。

“当天下午有机会调换蛋糕的,只有郑筠夜的助理,她男友并没有进过房子,助理又声称,自己根本就没有换过蛋糕。因为房子内部和越羊山那一块都缺少监控,所以究竟是他们三个中谁做的案,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你们确定犯罪的人就只可能在他们三个里面吗?”

“应该是的。当天跟郑筠夜有过接触的,就只有这三个人。”

林暮雨拧起眉毛。

“说爱我”,“却背叛我”——这是那天郑筠夜自己说的话。

那么按照这话里的意思,杀死她的人应该是她的男朋友。

不然她总不会用“爱”这样的字眼,去形容保姆和助理吧。

但是真的很奇怪啊

“你在想什么?”

一个熟悉的男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她抬起头,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警察已经离开,身边站的人变成了程砚,正漫不经心地翻着手里的文件,随口问道,

“你有发现什么线索吗?”

“我觉得很奇怪。”

“怎么?”

“那天郑筠夜说的话,我跟你说过吧。她说‘花生’——这一点已经被证实了,她的死因是花生过敏。她还说什么‘爱她却背叛她’,按照常理推断,应该是指男朋友没错吧?”

“所以,许方维最有可能是那个杀人凶手。”

“许方维,谁?”

“郑筠夜男友。”

“哦。但是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说不定是联合作案。”

“怎么说?”

“郑筠夜骂了一句婊、子,还说我恨他们,注意,是‘他们’。婊、子指的肯定是女性,而‘他们’则说明害她的最起码是两个人。那么最有可能的,是她男友联合保姆或者助理一起做的案。”

“前提是郑筠夜确实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而非是在偏激的情感因素下产生的臆想或者推断。”

“是这样没错。”

男生收起手上的文件,

“不管怎样,我们先去她家里看看。”

“欸?”

“我看了郑筠夜住宅内部的一些照片,虽然说不上来是为什么,但就是觉得很奇怪,说不定里面会有什么超自然的生物。”

林暮雨点点头,

“可以,如果真的有的话,我可以跟它们沟通沟通,它们或许知道一些情况。”

“”

“怎么了?”

对方挑了挑眉,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你不怕了?”

明明几天前,还在山脚吓得跟只鹌鹑一样。

怎么现在再提起,就完全一副泰然处之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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