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我们就养那只短耳朵的好不好”——既然那么热爱小动物,那你们觉得特意跑到这个地方来虐狗的这种行为好么?
看了眼其他明显适应不良的、同行人的脸色,估计大家都觉得……嗯。
我在心里想:刚被说可爱活泼的是只萨摩耶,性格……肯定要比它的外表更活泼;尤其是当它把你家的沙发给撕得多次返厂,然后买一个毁一个,枕头里的鹅毛家里到处飘,好奇心强烈的那是每天必喝马桶水,不喝浑身不舒坦。
这样的话,你还会爱它爱得死去活来吗……?
打哈欠的那只也不是猫,是山猫——到底是哪个工作人员把它失误地放到这个类别里的,我不清楚;但要是有谁把一只猞猁领回家还当猫养,那就有点惊悚了。
养虎为猫,这可是相当刺激的,了解一下。
至于短耳朵,那应该是只才被修完毛的苏格兰牧羊犬,它不是耳朵短,只是毛长而已。
——只是毛长,人家也不想啊!本来是高纬度的动物,在低纬度生活已经够热了,夏天再剃光、它肯定会哭的!你以为狗狗都不照镜子的嘛……
从昨天到现在,困扰我的问题又浮现了,那就是:这些人既然这么热爱动物,怎么却如此缺乏一些基本的类别常识呢?
这些知识连我一个不能养猫、但经常看纪录片的过敏患者都知道啊。
不过仔细想想,这里的狮子体型很大但并不爱吃人(大概);三米多高的棕熊跟在主人的后面被牵着走,更像是里面装了人的大型绒毛玩具;号称捕猎杀手的猫豹漫步街头、也乖巧得比刚从幼儿园被妈妈接出来的小朋友还要听话……
至于昨天看到的虎斑蛇,那就更体贴了——
那只亲切调皮的虎斑蛇、它不仅不冬眠也不攻击路人,竟然还缠着向主人撒娇,一直试图取代主人脖子上用来装饰的项链、将其换成自己呢。
……等等,那应该不是谋杀吧?
………
作者有话要说:
嗯嗯,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