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昏头了啊,出卖自己换名牌衣服啊,这和做鸡有什么区别?!”
这两个字一下子轰到了李伶俐的耳膜里。
死之前罗端康那副嘴脸,和现在的他重叠到了一起。
那时,他指着她:”你以为你是谁啊!你不就是我罗端康包养的一只鸡!还敢来管我!……”
李伶俐放在膝盖上的手,狠狠的攥了起来,刚涂的猩红的指甲掐在手心里,疼的仿佛要流血。
自己的10年青春,就是浪费眼前这个渣男身上了。
不能再重复了,
必须要远离这一切!
她猛地站了起来:“你不用说这些话威胁我。今天要说的话,我已经说了。戒指你拿回去,以后不用再见了!“
说完,她就大步往门口走去。
罗端康见李伶俐油盐不进的样子,而且说走就走,他哪里能死心!立马就追了上去,一把就拉住了李伶俐的手腕。
谁知道他自己的手腕却感觉突然一紧,罗端康因为吃痛,不得不放开了李伶俐。
一个身姿挺拔,穿着剪裁合体三件套西装的身影拦住了他。
同时,也就是几秒的时间,李伶俐认出了眼前的男人。
许桓之,他们所在这本小说中女主的追求者之一。
书里提到他从英国留学回港后,就来到了大陆投资,乘着90年代经济发展的春风,扶摇直上成了这本书里最强大的资本所在。
至于他为什么会想到去大陆发展,又是怎么在大陆成功的?谁也不知道。
毕竟这是本地摊文学,其中大段描述都是关于男女主的虐恋情深,对他的着墨不并算多。
李伶俐知道许桓之的时候,已经是在她死之前没多久的事情了。
在罗端康最后寥寥几次喝醉酒回到她这里来的时候,嘟嘟囔囔里提到过这个人,似乎是在许桓之身上吃了不少的亏。
当然吃亏最多的一定是男主了,毕竟许桓之和她一样都是书里的陪衬,需要不停吸引男主的炮火来让男主吃醋,推动剧情的发展。
许桓之作为男二和她这个炮灰不同的地方,就是他每次出场都是救女主于危难之中,而他本人举止风流倜傥,身体的问题又让他有种易碎的美感,种种美强惨的感觉,引得很多读者对其倾心。
不过现在……
李伶俐看着挡在自己面前的背影,嫌弃得皱了皱眉头。
呵呵,说好的每次出手,只是为了救女主呢?
看来也不是读者以为的“至死不渝,一心向女主嘛”!
许桓之自然不知道身后人在腹诽他。
他并不是那种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只是他从小受到的教养里没有“打女人”这个词,与其说他见义勇为,不如说他更注”规矩“。
”这位先生,公众场合,刚刚这位小姐既然明确表示拒绝了,那就请你不要再纠缠了。“
许桓之说的是粤语,他并不想得罪罗端康,更没有把事情闹大的意思。
罗端康却误以为对方是针对他来的,气势汹汹道:”你哪条道上混的,要你多管什么闲事!滚开!“
”如果先生你还是这样的话,那我要报警了。在大陆,骚然女性是流氓罪,一旦定罪起码五年以上。“
罗端康被许桓之坦然的态度震慑住了,眼光从许桓之脸上又滑到了站在他背后的李伶俐脸上。
呵,好一对俊男靓女。
一种自卑又愤恨交加的心情涌了上来。
“流氓罪?她是我女朋友,我给她买了多少东西,在她身上花了多少钱!”罗端康指着许桓之,狠狠得说道:“倒是你,不知道哪来的小白脸,插足在我们之间。我看流氓罪的人是你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