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和吴鸣都很喜欢饭后来这边散步。我们是同班同学。嗯……也是恋人。
准备考研的一年是很辛苦的。图书馆的座位又很有限,我们学校的教室不允许占座,想要自习就得见缝插针似的找没有班级上课的教室。准备考研的同学们分工协作,一层一层地挨个记录,抄了整栋教学楼的教室排课表。这样,哪个时段有哪些教室没有排课,我们就都清楚了。不过也正因为信息互通,大家都不想频繁换教室,抢手的位置还是先到先得,后到没份儿。
我俩初中同校时并不认识。他后来说对我有印象,我总是很早就背着一个大书包来学校。可是当时的我性格并不是很外向,除了自己班级的同学,没有意识,也没有意愿向其他班开拓朋友圈,我不认识他,也没听说过他的名字。
升初二的时候班主任张铁柱说为了给中考留更多复习时间,初二起教学进度会加快,最好寒暑假提前预习功课,不足的科目补补课,以防跟不上。
张老师是我们学校的高级教师,数学讲得很好。除了本职工作,也在业余时间开补习班的。作为他的学生,没道理再去其他老师那里上课,所以很自然地报了张老师的班,等我去上课排座位,同桌就是吴鸣。
我俩都补习数学物理两科,他另外还补习英语。
因为上补习班,我失去了睡懒觉的权利,因为每天早晨都有课。我记得到补习班教室的路上有一个摊煎饼的早点摊,每次路过,都能看见吴鸣。
他骑一辆白色的变速自行车,我不大懂,反正很多齿轮,这种外形对男生来说应该是用很酷来形容,对我而言就是一眼扫过得回头确认一下的存在感吧。他的自行车没有车筐,带银色反光条的黑书包吊在左肩上,左手扶着车把手,右脚支在地上。
等他进了教室,手里抓着一个煎饼边走边啃,坐下以后,吃完又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接着吃。他一顿早点要吃两个煎饼——约等于我一天的饭量。当时我心里认定,这位是中华奇男子啊!看体型谁能猜得到这么大饭量!
有时赶上课表把数学物理排在上下午,我也得像吴鸣似的,中午不回家,在补习班附近解决午餐。大家都是有时候吃点零食随便垫垫肚子,有时候一起去附近的小饭馆吃面。寒暑假连着上20多天课,开学后每周六还得去,我是那时候才和他相熟起来。
高中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等到大学再见面时,已经是三四年没再遇到了。
他说他进教室都没注意到我,是自我介绍的时候,才把我这个瘦瘦的女生和他印象里的我联系在一起。
这不能怪他啊,少男少女快速长大、身体抽条的发育期里,我和他一面都没见过,身高、脸型、长相,嗓音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我们从大二开始谈恋爱,都有考研的计划。为了爱情,为了以后到社会上求职更有竞争力一点,也为了我们的明天,我和吴鸣一起报考了湖市的辅暨大学,所以我们备考的课程都是一样的,我们一起复习。
每天早上六点起床,他去教学楼找座位,我去图书馆找座位。谁找到的位置合适,另一人就去一趟食堂,带着早餐过去。运气好的话,一天换一次教室就可以了,有时还能给舍友留座位。
我们都很认真地复习,晚上10点宿舍熄灯,我们就10点才回去。摸着黑蹑手蹑脚地进宿舍,快速洗漱就各自休息了,不敢再发消息。
我们是四人宿舍。舍友齐笑是本地人,她不打算考研,大四学校管的松一些,不再查寝,她就经常回家住。米米保研了本校,首要任务是专攻毕业论文,支线任务是拒绝男生们的表白。陆妮也在备考,她虽然和我们同宿舍,但并不是同专业。因为没有报难度很大的学校,复习起来就比我们稍放松一些。
每次我回到宿舍的时候,她俩已经躺在床上了。所以,情侣临睡前的电话粥和晚安,我和吴鸣是没有的。
一天之中,只有晚饭后一段时间属于我俩的爱情。我们一般吃完饭,就从学校出来。短暂的放空一阵子再回去晚自习。
我们学校在市里,出校门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小区,听说住户都是本地人,居住率很高,生活气息浓厚,所以到晚上十分繁华热闹。我想着,一整天都在枯燥的书本题册里,总要吸收点人间烟火气。
我们喜欢并排走,吴鸣贴着车道一侧,把我护在里面,他会一路都拉着我的手。他有178的身高,我的头刚好微微一侧倚在他的肩头。
我很喜欢用拇指挠他的手心,即使周围并不安静,我仍然觉得自己能听到我的指纹和他的指纹擦过的声音,数得到还有几厘米就会有一条深一点的纹路。那里会积攒一点轻微的手汗,是他掌心的小河。
我很喜欢无印良品的一首歌,名字叫做《掌心》,那是吴鸣推荐给我的。当时我还笑他,说品冠和光良不应该是上一代人的偶像吗,真是落伍。
可是我口是心非。他看起来喜欢的,我都会默默研究一番,何况他明确喜欢的?我当作他送的礼物一样,听了很多遍。我觉得品冠和光良的歌声就像在转达吴鸣的情话。
他长大后是比青春期腼腆的,不过兴起的时候,也不顾身边的路人,会边走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