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该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暑假。”伟大的易·露丝·韦恩如此说道。
——
我叫易露丝,英文名露易丝,上面那句话是我说的,但是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觉得我要完蛋了!
这件事情得从我爸说起。
他是个歪果仁,长十分俊俏甜心,虽然不是传统的那种像是美国队长一样金发碧眼大胸肌的美国甜心,但是的黑发蓝眼也狠狠戳中了我这个颜狗的审美!虽然是个歪果仁,但是一口普通话说得十分流畅,隐约还带着一点新疆口音,我不想知道我爸的新疆口音是在哪里学的,因为总感觉会因此被塞上一盆狗粮。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直觉——
别问,问就是生活经验。
咳咳,话题扯远了。
我觉得我要完蛋的原因不是因为我爸是个黑发蓝眼的超级帅哥,而是因为他收养的儿子。
我非常惊悚地发现,这个被我爸收养的幸运儿,是我的前男友!!!
——我搞骨科了!!!
妈的妈的妈的!
这踏马让我怎么活?!!
你们懂吧?就是那种你谈了个恋爱然后又分手了以为从此就是跟前男友桥归桥路归路结果回家后发现男朋友是你亲戚家的孩子家里人都认识他父母还很喜欢他的那种。
我现在只想逃离这个让我尴尬的世界,毁灭吧!!!
于是我火速订了回国的机票,逃离了我那甜美的首富爹、慈祥的阿福爷爷、美味的小甜饼以及那个有着前男友的韦恩庄园。
我坚持认为,合格的前任应该像死了一样。
所以再见了杰森·陶德,我要当一个合格的前任。
可能你们会被好奇,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可怕的情况。
我为我一个崇高的理想被我妈摁头学习已经有几年没去过找过我的甜心老爸玩了,老爸倒是会偶尔飞过来找我玩啦,但是他也没带过我养兄养弟来啊。
我跟他倒是会互相寄礼物聊微信啥的,关系不错,直到他有一年前出了车祸年享十五。
谁他妈会想到之前谈了一年多的诡异的和养弟同名的失忆大帅哥会是我那个已经在警察局盖了死亡证明的养弟啊!!!
我有悔。
现在的我坐上了回国的飞机安详地躺平在飞机座椅上,在心中拜遍了各路神佛开始忏悔。
如果我当初不馋帅哥的脸和身子我就不会出现现在的骨科情况。
如果我不想着给甜心老爸一个惊喜我就不会谁也没说一声就拉着行李箱来到了哥谭。
如果我不一声不吭来到哥谭,杰森·陶德就会知道我会回来,记忆复苏的他绝对会避开我,我就不会知道我泡了我弟弟。
如果当时我见多杰森几面我就不会认不出长大的杰森——最起码不会和长得和死去多年的养兄长得有几分相似的杰森谈恋爱……
等等,我真的不会吗?
说不定就是因为杰森长得像杰森所以我才会和杰森谈恋爱?
难道我其实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杰森而不自知然后等他死了也不明白直到遇见了一个长得和他很像的人才把对杰森的爱移情到了杰森身上???
救命这是什么究极套娃!
JJ三流都不敢这么写!什么《分手后我发现替身竟是白月光》、《白月光失忆后成为了他自己的替身》——说不定我是有恋父情结喜欢黑发蓝眼的帅哥……打咩!住脑!
恋父比替身可怕多了。
呜呜……
总之,我忏悔。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和杰森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全文基调前期偏日常!后期稍微偏民风淳朴哥谭市一点。
第一人称,视觉比较有偏向,看到的人和物都是女主眼里的样子,主观性强,ooc的话肯定是女主对他们有误解(bu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