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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改姓(1 / 2)

沈秋和外公舅舅一起来到派出所,一位女警对沈秋进行了询问,同时也向宁洪福了解了情况。

询问完毕已近深夜,三人被安排在派出所边上的一个招待所住下。

宁洪福很忐忑,他只是地里刨食的农民。第一次离家那么远,来到陌生的大城市,这里的一切都让他局促不安。

本想看看女儿,知道她平安无事就好。他知道自己家穷,他不会连累女儿,只是想看一眼……

可没想到……宁洪福用力抹了把脸,老伴知道后还不知会伤心成什么样。

“外公,喝口水吧。”

看着面前乖巧的孩子,宁洪福眼眶又红了。

“外公不渴,秋儿自己喝。”

“爸,你就喝吧,别把身子熬垮了,妈会担心的。”

想到老伴儿,宁洪福接过杯子。是啊,他可不能夸,家里还有老伴等着他回去。虽然女儿没了,不是还有个外孙女吗?

孩子还那么小就受了那么多的苦,自己这个外公太糊涂了!要是当初早点找来,也许女儿就不用死,外孙女也不会遭那么多的罪了。

哎!都怪他啊……

“诚啊,你们都吃了吗?”

宁诚拿过桌上的馒头,“这是警察同志之前给我的,我们都吃过了,爸这是留给你的。”

看着父亲吃了东西,宁诚才开口。“爸,你这儿还剩多少钱?真要打起官司,咱那点钱怕是不够。”

闻言宁洪福脱下外衣,从里面的口袋掏出用棉布包着的钱。小心翼翼打开,里面放着十来张大团结和一些零钱。

“刨去回去的车费四十五,还剩一百一十块三毛七。”

“这些……怕是不够吧。”

“这些还不够,那得要多少?!”

沈秋走到外公身边,状似天真的说道。“外公别担心,爸爸很有钱的。”

听到外甥女的话,宁诚的眼睛就是一亮,“对啊!爹这钱咱不用出!”

宁洪福没弄明白,“这钱怎么又不用出了?”

“爹,您想啊,那姓沈的害死了我妹,还虐待我外甥女,这钱就得他来出!”

“这……成吗?”

“怎么不成,事儿是他干的,就得他负责!”

宁洪福细想,觉得是这理。

“爹你放心,明天我去和警察同志说!”

两个大男人带这个孩子,在招待所待了三天。三天里,派出所那边时不时会找父子了解情况。

沈秋也被询问过一次,女警态度非常温柔,旁敲侧击的问她以后想和谁过。

这还用问吗?搞这一出的目的不就是为了离开沈家。

“可是,你爸爸能给你更好的生活,可以让你去好的学校念书,你真的不愿意和爸爸一起?”

沈秋觉得,面前的女警很天真。

“我害怕,爸爸不喜欢我,爸爸喜欢沈欣宝,于阿姨也是。他们看我的时候我很害怕,好像大灰狼看着小白兔一样。我喜欢外公,外公会抱我,会问我饿不饿。舅舅也很好,还给我卖糖吃,可爸爸和于阿姨从来不会。”

没办法,沈秋现在的身体只有五岁。她总不能对女警说,精神上的虐待比肉体痛苦一百倍,我是沈家的污点,他们不可能容得下我,诸如此类的话……

“好吧。那让你和爸爸脱离关系,你愿意吗?”

沈秋歪头看着女警,“脱离关系?”

女警一顿解释,“就是……你不再是沈宜山的女儿,沈宜山也不是你的父亲,你和沈家没有任何关系了,成了陌生人。”

沈秋点头如捣蒜,求之不得好吗。

想了想又问,“那我没有爸爸,是不是以后就没有好的生活,不能上学念书了吗?”

“这倒不是,你父亲会给你一笔钱,让你能好好生活,包括以后上学读书。”

沈秋和外公舅舅又在招待所里待了五天,事情的发展和她预料的一样,沈宜山在被请进派出所的第二天就回了家。

经调查,宁秀文死于产后抑郁,并且沈家当时也请了医生为其治疗,只是治疗效果不理想。

沈宜山因没和宁秀文领过结婚证,在法律上不是夫妻,自然也不存在重婚一说。

而对沈秋的虐待也由黄婶一人承担下所有罪责,与沈家无关。

在沈家人拿出的充分的证据后,派出所无法立案。

宁洪福和宁诚当然不服,天天跑去派出所找警察理论。

警察同志对于这一家人也很同情,但在证据面前他们也是无可奈何。

此事在海市的商界闹得挺大,要不是沈家人各方打点,恐怕连报纸的头版头条都能出现关于沈家的丑闻。

为了尽快将事情平息下去,沈家人愿意出钱给予宁洪福一家补偿。

“我不要钱!我要我的女儿!!”宁洪福手里死死的捏着调解书,老泪纵横。

一旁的警察同志劝解到。“对方是沈家,而且手里有充足的证据。你们就算上法庭告他们,结果也不会变。到时他们说不定还会反告你们,私闯民宅,打伤他们家的保安,甚至告你们诽谤污蔑。到时补偿得不到不说,恐怕还得让你们赔钱。”

老汉悔恨的用拳头砸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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