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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共枕(1 / 3)

陆小凤这个澡洗得格外久,久到林默把他的衣服搓完晾干,久到日光西沉,晚饭被端上了桌,他才从浴桶里出来。

他之前跟朋友司空摘星打赌谁翻的跟头多,他输了。而赌债是六百八十条蚯蚓。

他挖了整整十天,司空摘星看着他挖,也笑了整整十天。

他本来不太累的,除了脏点臭点之外跟平时也没什么不同,就连过来看林默时也会走上十几里路给她买她最爱吃的酥油泡螺。可当他整个人完全浸在热水里,浑身的毛孔都打开后,他忽然就觉得累了,然后直接睡在浴桶里。

林默进去看了他三次,每次把他叫醒让他去床上睡他都答应得好好的,一转身,又睡着了。

水越来越凉,林默怕陆小凤着凉生病,只好一趟趟进来把凉水舀出去,再添上热水。

等添第四遍热水时陆小凤才堪堪转醒,睡饱之后,陆小凤的眼睛又黑又亮,胳膊枕在浴桶边儿上要饭吃。

衣服还没干,陆小凤只要裹着被子在床上等。

淡粉色的床帐,又香又软枕头和被子,躺上去就好像沉入少女的怀抱一般,他不想,不能,也不愿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躺在林默的床上,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浪子,躺在自己喜欢的女人床上,总会想做点什么的。

黄昏的光线洒进来,照得屋里橘红一片,他的手遮住眼睛,光辉透过指尖,落在脸上,一片斑驳。

他的一生中,很少有这种静谧而温馨的时光。

蓝布帘外传来一阵阵饭菜的香味,林默拾帘探出脑袋:“我做好饭了,我是给你端进来,还是你出来吃?”

有烟火气,有为他做饭的女人,这里就像他的家。

他喜欢这个家。

他翻了个身,脑袋搁在胳膊上,懒洋洋道:“你端进来吧。”

卧室里也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电脑,A4纸还有打印机,电源电线插座连着墙角的发电机。

陆小凤盯着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已经盯了很久了,直到林默把这些东西收拢走,两菜一汤端上桌。

林默坐了下来:“我好久没做饭了,有点手生,可能不如你在外面吃的好吃。”

陆小凤笑道:“饭菜的香味骗不了我,我只闻一下就知道它们一定比皇宫里的御膳还好吃。”他团着被子坐起来,掖了掖被角又站起来,狠狠吸了一口气。米饭是用鸡蛋和肉丁炒过的,一盘蒜香茄子,一盘醋溜肉段,还有一碗蛋花汤。

对于一个饿到几乎要上街啃人的人来说,山珍海味莫过于此。

林默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或者说大多数的时候她都很安静,在她不说话,或者不笑的时候,脸是板起来的,看着有点冷。

陆小凤曾问过:“想什么呢,怎么一副不开心的样子?”

林默一愣,“没有啊,我没有不开心。”然后她会笑给他看,大眼睛弯起来,脸颊上两个酒窝,冷面不见了,看着有点傻气。

吃完饭,林默碗筷放到厨房洗干净,再回来时屋子里开始黑起来,太阳已完全的沉落下去。

林默道:“我去点灯。”

孤灯一盏,亮在渐渐黑起来的夜,照着灯下的两个人。

屋外是虫鸣,风吹树叶沙沙。

屋里静得几乎听得见心跳声。

林默坐下来,唇紧紧的抿着,鞋尖儿在地上蹭,手指把裙子揉出两块褶皱。

“你……走吗?我去看看你衣服干了没有。”

“没干。”陆小凤拉住她的手,盯着她眼睛道:“我现在只希望那身衣服永远也不要干。”

“为什么?”林默的心几乎跳出腔子,她已经猜到陆小凤要说什么了。

“因为衣服若还没干,你定然不会赶我出去。”他站起来,手抚摸上她的脸,将一缕头发别到耳后,目光里是跳动火。

“这次你莫非还要赶我走?”

林默低着头嗫喏道:“不是,其实,我也,不太想让你走……”

话未说完,顿时眼前一花,天地倒转,她被压在了桌子上,炽热的呼吸喷在颈边,让她浑身的鸡皮疙瘩一粒一粒的冒出来。

唇齿相贴。

“唔……”林默在挣扎。

陆小凤立刻停下,手捏着她的肩膀:“你不愿意吗?”

林默抱着陆小凤的脖子站起来:“……把我按倒前你倒是先看一眼啊,这桌子刚吃完饭啊,还没擦……”

陆小凤只好把人放开,往桌子上瞥了一眼,尽是油花。

他敢发誓,若是春宵一刻亡于油花,他一定要去跳河冷静。

林默手拉他衣角,小声道:“你刚刚吃饱了没有,要不要再吃点点心?”

她乖得像只猫,眼里是温柔的水光,和纯欲的风情。

明明喝过了两盏茶,陆小凤忽然就觉得又干又渴,干的唇舌发燥,渴得嗓子冒火!

“我不想吃点心,只想吃你!”他放开捂的严严实实的被角,被子展开,将林默抱在里面,炽热的温度烫的她一个激灵。

林默脑子里的血液几乎蒸干,紧张得几乎立刻就要晕倒。

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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