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歌>历史军事>大明求生记拉拉袖> 第一百五十八章 荆襄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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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荆襄流民(2 / 2)

治郧阳、襄阳、荆州、南阳、西安、汉中六府。经过原杰规划抚治,荆襄流民问题暂时得到解决。

这可是一个基础设施大爆发时期,这些地方往后筑路造房就是一个无底洞,现在原杰自动有求自己,那就是个机会,章子俊故意深思良久,最后一声叹息道:“原大人是本府敬重之人,现在原大人碰到了难处,不顾自身安危,为历年来荆襄流民之害,前往规划抚治,下官要是不问不闻,对不起朝廷,对不起良心啊,没说的就跟原大人说,凡是能用的着章某人的,比如说修房、筑路,建城,本府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本府这里距离荆襄千里之遥,只要原大人把这些流民运过来,有多少芦州府全部接收附籍。”

这一次朝廷对荆襄流民的安置,由剿转抚是因为周洪谟著《流民说》引起,朱见深诏命左副都御史原杰前往荆襄等处抚治流民。是因为右都御史李宾乃将国子监祭酒周洪谟所著《流民说》呈给皇上。其说曰:东晋时,松滋之民流至荆州,乃设置松滋县荆江之南,陕西雍州民流聚至襄阳,乃设置南雍州于襄水之侧。其后松滋隶于荆州,南雍并于襄阳,迄今千载,百姓相安。今荆襄山谷旷远,民遭水旱而不能得到赈恤,则转徒于荆襄之势必不能禁。不如因而抚定,在其地置官吏,编里甲,宽徭役,则流民皆可为齐民。驱逐之法诚不可取。最后准奏,才有了这一次的变动。

不是说周洪谟著《流民说》起到了关键作用,而是这些年来,荆襄流民一波又一波成了打不死的小强,朝廷糜费了大量银钱,最后借由周洪谟的《流民说》顺势下台阶而已。

目前,在庐州就有几年前从荆襄之地来的流民已达万计,关于朝廷这一次下达的告文就张贴在南熏门处,上曰:“凡流民,皇上令勘籍,编甲互保,属在所里长管辖之。设抚民佐贰官。归本者,劳徕安辑,给牛、种、口粮。又从河南、山西巡抚於谦言,免流民复业者税。成化初至今,荆、襄寇乱,流民百万。项忠、杨璇为湖广巡抚,下令逐之,弗率者戍边,死者无算。今由祭酒周洪谟著《流民说》,引东晋时侨置郡县之法,使近者附籍,远者设州县以抚之。都御史李宾上其说。朝廷命原杰出抚,招流民十二万户,给闲田,置郧阳府,立上津等县统治之。河南巡抚张瑄亦请辑西北流民。帝从其请。

庐州知府令,凡在府地之流民,遵照帝从其请,想要归回故里的,开其路引,定居在此的有安居之所给户籍。”

什么叫做有安居之所,用章子俊的话说,就是已买了“廉居房”的就给户籍,这可是一枚炸弹,连年来这些“黑户”苦于没有身份,这一下子只要花九两纹银,就把全家户籍给解决了,还不去疯抢吗?手中没银钱的就去钱庄贷款买房了,贷款购房首付三两纹银,只要这大半年来勤快一点的人家都能付得起,因为这些日子来,在芦州赚钱实在是太容易了,连泥巴都能换钱的地方,要说没钱吃饱饭的话,那就是说此人就是好吃懒做,不值同情了。

房源,房源,还是房源,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庐州知府又出台了新的告示,已在钱庄贷款后,交了首付银而没有领到“廉居房”的人家,可办理户籍证享有同样的居住民权。

哎呀呀,造房速度赶不上购房速度,章子俊已经把造房简单化了,如果最简单的话,那就不像话了。这种只有二十多平米的单间房,内部一分为二,前面是厨房会客,后面是卧室,一排连屋几十间相互挨一起,也就是说自家的墙另一面就是别人家的屋,这样的布局在古代是不可想像的。可就是这样,为了户籍,人人趋之若鹜,在售房处每日排队的不下千人,什么位置,什么房屋质量这些全不重要,重要是能排上号,再去衙门照磨所领取户籍证书才安心。

这种趋众心里,一旦发展开来可不得了,古代也有炒房“黄牛”应此而生,还有代办户籍证的,还有代办钱庄抵押手续的,反正什么都有。因为这些以前的流民,极大多数不识字,办理这些手续需要“能识会道”的,就这样一些穷童生,穷秀才也加入了进来,从中收取好处费。目前满大街墙面上全是办证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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