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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大明时报》(九)(2 / 2)

“是集大成而绪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这样的学说,怎么成了绊脚石?朱熹强调天理的重要性,提倡消灭人的欲望,难道也有错?只不过是像雄鸡报晓这样的人,没有读懂对朱熹产生误解罢了,“存天理,灭人欲”又不是朱熹提出来的,只是发扬光大而已,《礼记·乐记》:“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不能泯灭天性而做出超出人的基本需求欲望的事。即人的欲望必须要有一个限度,所以朱熹消灭的是过度的欲望,是为所欲为,而不是正常的欲!《朱子语类》朱熹的话:“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吃饭,是天理,而想要吃山珍海味就是人欲;一夫一妻,是天理,而想要妻妾成群的就是人欲了。由此可见,朱熹的人欲说的就是过度的欲望。

显然这篇文章是程朱理学的捍卫者而写的,虽然在署名上只是用了一个静阳居士的号,让人一下子联想到了南都诗社。

这就说明《大明时报》站在了一个公平的台阶上,无论对错,只是发布文章的平台而已,而不是一家之言。章顺发的总编的话说道:“本报立场公正,力求对天下事物不同的看法,展开讨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只限学术交流,同时也是持言论独立精神,与一切个人关系及党派无涉。所报道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引起的纠纷与本报无关。”

此时的明朝人,对什么个人隐私、各种情报、家族秘密,人权之类这些都没有法律保护,也没有这样的意识。连皇帝的日常起居都被史官记录起居注,“君举必书”。因为儒家崇仰的是君子坦坦荡荡,以天下为公。章顺的这则声明先入为主,定一个规则,把一些有违祖制及大不敬的言论直接拉扯到学术的范畴,用来保护作者,同样也撇清自己的麻烦。

随着《大明时报》的发行量迅速扩大,大量的书生“投稿”到《大明时报》争相要求刊登的大量稿件,朱志浩忙的日夜颠倒中,起先采用的稿件都有“稿费”,然后这些书生、文人要求倒贴银钱,只要能把自己的文章被报社采用,登上报纸,这可是扬名的机会。

特别是诗词歌赋、杂文、话本之类居多,还有许多文人学着要求连载的,连一些小的出版商拿出买来的一些稿件,想倒卖给时报......。

当然最受欢迎的当属民生版块了,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据宛平县衙报道,宛平朱家出资修路铺桥总长已超过百米,石桥一座。修桥度人过水之界,铺路行大道之基,善发于心,铺路大功德,修桥无量功德也。

石燕乡黄举人安置过往流民,施粥已达一月,这种施粥真乃是雪中送炭、救急的仗义行为,当属善举也。

从顺天府开往山东的运船在大兴遇连日暴雨,翻覆在河道旁,大兴县衙以组织人手前往救援。

刊登这样的小道消息就是为了拉拢底层官府的人心,给那些县衙官府唱赞歌,从而获得《大明时报》在官场上的各种便利及好处。先不说这个黄举人安置流民是什么目的,不过施粥却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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