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带狗抱上顾家小子的金大腿,天天借着看小狗的由头在顾家占便宜。
要是卜夏知道的话,肯定会觉得八卦的大爷大妈真相了。
但卜夏和周至慧差不多,在村里都比较透明人,也没有特别交好的玩伴,自然也不知道,关于自己的流言从村头的顾家,传到了村中央的林家。
这天,卜夏照例在家等着顾昀城抱着不求来接他。
对于自家孙子和顾昀城交好这一点,周至慧的态度也从最开始的遗憾顾昀城不是女孩子,到现在的乐见其成。
有一个家世很好的朋友,卜夏以后就算入赘,也多了些高端途径,这可是她期望看见的。
因着这点,周至慧对着顾昀城的笑脸比对着卜夏时还慈爱了几分。
每天早上顾昀城过来接人时,她都会拿点自家的小东西给顾昀城,有时候是吃的,有时候是用的。
今天周至慧让卜夏给顾昀城的就是一个精细刺绣出来的小狗围嘴。
周至慧不知道不求是卜夏和顾昀城两人共同养的小狗,她见顾昀城天天过来都抱着那只白白胖胖的小狗,还以为顾昀城特别在意家里的小宠物,便想着投其所好。
卜夏接过围嘴的时候,小小心虚了一把。
也不知道,不喜欢小动物的奶奶要是知道不求是他偷偷养在外面的小狗,会不会后悔到想要把围嘴要回去。
但他到底只敢想想,不敢真的把真相告诉奶奶。
两人一在家门外会面,卜夏就拿出绣着栩栩如生小狗花样的围嘴给不求戴上。
他声音轻扬,明显带着点小骄傲:“哥哥,这是奶奶给不求做的围嘴,好看吧?”
顾昀城眉眼浅笑看着他,视线都未曾旁落一秒。
“好看,奶奶的技术很好。”
自小跟着奶奶长大,虽然有时候卜夏觉得奶奶过于面冷,但他对奶奶的感情还是很深厚,听到顾昀城夸夸,他开心应着:“那是当然,这可是我奶奶吃饭的家伙。”
家里没有男人,也没有大块的土地,要想一个人把卜夏这个小婴孩拉扯大,周至慧肯定是有些吃饭本领在身上的。
顾昀城好奇过卜夏的家庭情况,好奇为什么卜夏从未提过奶奶之外的亲人,但他知道分寸,从来没有往深处提问过。
从来都是卜夏说多少,他就听多少。
今天也是如此。
听到卜夏说绣花是周至慧吃饭的家伙,他也只是配合着夸了几句,没有追问什么。
围嘴是用透气单薄的丝质布料做的。
夏天围在脖颈间,冰冰凉凉,卜夏见不求围着好看,也没表现出不舒服的意思,便没给它摘下来。
不求戴着新得的可爱围嘴,绕着卜夏的小腿跑得可欢,尾巴摇出残影。
卜夏怕不小心左脚绊右脚踩着它,脚尖点点,想要将撒娇的小狗撩开。
“不求乖啊,自己往前跑,别在我脚边打转,小心被我踩成扁扁小狗。”
不求也不知道听没听懂,反正仍旧在卜夏的小腿边上蹭挨着撒欢,一点独自奔跑的意思都没有。
卜夏嘴上说着恼了小狗,要生淘气小狗的气了。
但实际上,哪怕是被小狗蹭得有些站不稳,只能扶着顾昀城的胳膊才能堪堪站定,他脸上也满是亲昵纵容的笑容,不见一点生气的表情。
也因为小狗在脚边,不敢随便大幅度走动的卜夏和顾昀城挨着的姿势很亲密。
从林书望的角度看过去,那画面就和卜夏扑在顾昀城怀里撒娇没两样。
顾昀城的手臂还箍在卜夏的腰间,箍出细韧好看的线条。
不可避免回忆起那柔软又纤细的腰肢触感,林书望看着顾昀城贴着卜夏腰侧的手掌,嫉妒得气红了眼。
自从那天被关在顾家大门外,失魂落魄的林书望就意识到了些什么——原来他过去几年里对卜夏的过度关注不是因为觉得欺负卜夏很好玩,而是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向卜夏表示自己的在意和喜欢。
他喜欢卜夏。
没错,他喜欢卜夏。
一直都喜欢。
可是,他似乎醒悟得太晚了些。
等他意识到自己对卜夏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是所谓的情窦初开的喜欢时,卜夏已经和顾昀城打得火热,甚至因为那盒给顾昀城做的包子,卜夏第一次大声哭喊着说讨厌他。
想到自从顾昀城搬来村子里后,自己哪哪儿都不顺的生活,林书望只觉怒火冲上头顶,将他本就不多的理智噼里啪啦烧了个精光。
而那只被打上“顾昀城”标签的小白狗,自然也被他连带着一起嫉妒、厌恶。
掌心拍拍腿侧油光水滑的大狼狗后背,林书望冷声哼道:“黑豹,去,让那个小土狗见识一下你的厉害。”
精挑细选出来的大狼狗很通人性,主人命令下达的瞬间,它就迫不及待朝着早已留意的小白团子猛冲过去。
没有戴牵引绳的大狼狗跑起来毫无顾忌,身姿矫健,快得像阵黑色的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