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情。”
“我想着,即便他伤了,也得找个知冷知热的人过日子。”
“所以花掉所有积蓄给他买了个媳妇。”
“哪知道那个贱人知道我兄弟不能人道后,和我老大勾搭上了,给我俩设局,欠了老大一大笔钱,还不上就要我们的命。”
“这不,我们俩只好躲出来了。”
混混们看向顾明峰的眼神更怜悯了。
顾明峰已经麻了,随便吧。
“那兄弟你们现在有落脚的地方没有?”
叶舟山一脸尴尬:“实不相瞒,我俩这段时间一直住乞丐窝。”
混混撇了眼两人狼狈不堪的模样,啧啧两声:“真是造孽啊,看在咱俩这么投缘的份上,我带你们回去见老大,以后啊,就跟着我们老大混。”
“放心,莪们老大不喜欢女人,喜欢身强体壮的男人,不会再出现之前的事的。”这话是在安慰顾明峰。
顾明峰说,我谢谢你。
叶舟山大喜:“哎哟,我就说兄弟见第一眼就觉得亲近,原来是我的贵人啊。”
“大哥,以后小弟就得全仰仗您照看了。”
“我这个小弟你别看他长得人五人六的,但脑瓜子不太聪明,嘴也笨,往后得罪的地方,您多担待。”
混混同情顾明峰,对他很包容。
“放心,你兄弟就是我兄弟,跟着哥哥,错不了。”
叶舟山带着顾明峰,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加入了一个小队伍,雄霸。
雄霸的老大是个阴柔的男人,三四十岁,皮肤很白,眼睛细长像狐狸。
身边跟了两个高大黑状的男人,少说也有两米,听说是他保镖,但叶舟山觉得他们之间没有这么单纯。
老大对于两个乞丐的加入,没有发表意见,只让混混头,也就是牦牛带着他们干活。
他们每天的任务,就是跟在雄霸后面,在大街小巷耀武扬威,偶尔抢个劫,收个保护费,欺负几个弱小。
活不多,事简单,叶舟山做得得心应手。
还免去了被人追杀的危机。
生无可恋的顾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