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不吭。
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摇摇摆摆走了过来,将一张写满字的A4纸当着赵志国的面折好放进了他的口袋里。
“记住了,一会把这张你自己写的纸交给警察。要是还给我耍滑头,嘿嘿,那晚上可不就只是让你抓五十只蚊子就可以了事!”
牢头眯着细长的眼睛比划几下,见事已达成就走了。
这家伙为了能减刑,无所不用其极。在知道赵志国涉嫌弓虽后,硬是强迫赵志国写下认罪书。然后自个儿拿着认罪书跑去警察那边举证,还当了回证人有鼻子有眼的做了一份笔录,陈述赵志国在号子里承认了弓虽的犯罪事实。
以此戴罪立功,获取司法上的减刑。
吃过早饭,一名看守所的管教将赵志国带了出去,走过长长的通道领着他进了一间提审室。
对面坐着两位相识的警官。
赵志国双手递上口袋里的A4纸,木然道:“政府,这是我的认罪书。”
两名刑警相看一眼,年轻的那位喜色于形,握拳于胸前,振奋道:“聂探,就知道是这俩家伙干的!王夏在地下也该瞑目了。”
年纪偏大的那位沉稳许多,此时面色稍缓,朝着笼里头劝道:“赵志国,认罪了就好。法院会给你一条生路,以后在里面好好改造,争取在有生之年回到家乡。”
“好的,政府。”
......
法院。
“咚!”
“全体起立。”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志国、赵辉因起意弓虽被害人...赵志国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判决如下:被告人赵志国犯弓虽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审判长威严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
不过此时的赵志国什么都没听到。
他双眼模糊,冥冥之中像是看到了家门口倚在门边的妻子。
她一边摇着怀里尚在嗷嗷待乳的女儿,一边不时朝屋外张望,等着不知几时能归来的丈夫。
赵志国张了张嘴,喃喃道:“媳妇儿,我给你买了台手机,你,喜欢吗?”
.......
路边。
聂超凡吐掉咬在嘴里的半载烟,一脚踩灭。
回头看了眼高耸入云的法院大楼,头也不回的离去。
正忙着打电话和女朋友炫耀破了杀人案件的小马一抬头,见自己的师父走远,赶紧挂下电话匆匆追了上去。
望着师父隐约有些沧桑的背影,小马的脑海里突然响起他先前交待的短短几句。
“案件总会结束,而伤痛不会。对于犯罪嫌疑人、受害人、警察我们三方来说,这都是最为残忍的。”
“你还很年轻,将来你会遇到很多人,经历很多事,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
“但无论如何,有两样东西你绝对不能丢弃。”
“一个叫良心,一个叫理想。”
(赵志国弓虽案、聂超凡被杀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