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他的想法,叶知让试着在脑海里构想了一下成品的样子……还是蛮怪的。
大约是第二天中午,刘梦给她发来了第三版草莓人的设计稿,并表示已经用各种手段制服了谢然,保证他不会再插手设计,等五月中旬左右大概能出样品,后续修样,六月中旬,七月初开始搞预售,大概八月份左右,大货就可以陆续发出了。
从时间上来看,叶知让觉得还是有些仓促,但生产设计和出发货这些事,按照分工并不由她负责,所以除了决策,她不干涉别人的工作内容。
假期过半,宋霁川终于从京城回来了,他联系叶知让和她一起去新公司转了一圈,去的不巧,他回来的又太过突然,刘梦和谢然都不在。
宋霁川坐在给他准备的崭新的办公桌前,觉得哪哪都新鲜:“可以啊!这里也太棒了吧!”
叶知让把摆在桌上的他的名牌转向他:“怎么样,要不考虑考虑过两年毕业回来?”
“还是算了吧,这里虽然很棒,但不是我的理想。你别忘了,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比我爸还要厉害一万倍的医生!”
宋霁川继续道:“这几年,我因为参加了支教,见到了太多事情,所以更加深刻的意识到有些根深蒂固的落后思想,真的需要去改变,像青少年的性教育问题,大人们谈性色变,他们不教,孩子不懂,不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甚至是在受到侵犯后,因为所谓的世俗观念,怕丢脸怕被大人骂,而选择隐忍……诸如此类的事,也总得有人去普及,去告诉他们要保护好自己,保护自己真的不丢脸……我不觉得我是什么受了天降大任的人,我也只是无数奔赴理想的其中一员,能做的事有限,但我愿意尽可能去试试,所以,我不想留在这里。”
他意气风发的模样,不禁让叶知让感到有些惭愧,这么多年,宋霁川依旧是当年那个站在书店里告诉她,他以后想成为一个无国界医生,去最危险,最落后的地方,力所能及的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的那个让她钦佩,羡慕,且惊艳的少年。
从公司出来,两人一起去了以前乐队的小剧场,巷子好像更破了,年初时,常念把剧场租给了别人,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变成了前街某一间酒吧的仓库。
但值得一提的是,门口那个褪色的LED灯依旧挂着,宋霁川掏出手机对着门牌开始录像:“纪念一下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打架的旧址。”
叶知让笑道:“说不定也是我们最后一次来这儿。”
“还真说不定。”
宋霁川转身又把镜头对准了不远处的路灯,叶知让顺着他的镜头望去,她记起了那个宋霁川说会等她回头的晚上,可这次,他只是一晃带过,再次转身慢慢将镜头移向了叶知让:“请问我亲爱的朋友,你现在幸福吗?”
叶知让用力点头:“以前考试考不过你,但现在我很荣幸比你多幸福一点,所以宋神,努力大步向前,过往不值得你再回头。”
宋霁川嗯了一声,他调转摄像头,冲着屏幕挥了挥手:“那么……苏城,带着所有的快乐和遗憾,我们再见吧。”
叶知让这时还不知道他这句话的含义,直到晚上回到家,临睡前在朋友圈看到宋霁川晒出的离开苏城的机票,她才想起之前好像听周木和裴景淮闲聊时提起过,说宋霁川的爸爸去年还是前年去京城任职了,他妈妈好像也跟了过去。又因为周老爷子就认准了宋院长看病,所以定期去复查,每次都很折腾。
再加上,在他们上高中的时候,宋霁川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就已经不住在苏城了,所以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因为之前答应了她要回来看看,今年开始,宋霁川根本就没有再回来的必要了。
从高考结束后,他们离开苏城的那一天起,伴随着人生的规划,过往,故乡……都会被两个字言简意赅的概括,那就是——曾经。
他那句再见,也是真的在告别,一间小小的玩具公司,怎么可能困得住她这位厉害的朋友……
叶知让长叹一声,放下手机,翻身挤进了裴景淮的怀抱。
可这时她也还不知道,在以后的许多年里,他们和宋霁川见面的次数会更加屈指可数……
假期的倒数第二天,裴景淮陪她一起回了江城的姨妈家。
他们到时,姨妈姨父正好出门去买菜了,外婆戴着老花镜坐在沙发上,一边看最新的谍战剧,一边拿着钩针勾着一只浅蓝色的包。
叶知让在她身旁坐下,随手拿起放在旁边竹篮里的线团看了看:“外婆怎么不织毛衣了?”
外婆推了推老花镜:“你们都不喜欢穿,我还织它干什么?”
“爱穿,谁说不爱穿了!”
外婆笑着看向她,手上的动作稍停了一瞬:“你呀,也就小时候听话,愿意给我点儿面子穿几天我织的毛衣,后来越长大,越不听话,还毛衣呢,大冬天让你穿条秋裤都像要了你的命似的。”
叶知让想要搂住外婆的胳膊却被她推开了:“自己坐好,我这包得赶紧钩完,明天早上赶早市的时候背。”
“我也想要。”
“你要了也不背,还不够我费劲儿的。”
叶知让和裴景淮对视了一眼,裴景淮明显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