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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原来还有共赢(1 / 2)

和珍妮情况差不多的,还有罗纹。

他也是跟珍妮一起,去见了方一华,而且得到了好珍妮一样的条件——一千万换公司2%股份。

罗纹比起珍妮来,还要不在乎钱,但他也希望自己在公司的地位和未来能得到保证,而这2%的股份,就是他想要的未来和保证。

所以他同样为这一千万发愁。

一千万,在后来看来或许是个小数字,不过才区区5爽而已,一周都不到,就给你赚回来啦!

但是在这个年代,这一千万却让罗纹这样的顶级歌手都愁白了头!

所以他们今天来,一方面是为梅雁芳庆贺,另一方面,也未尝没有借机打探一下,看看梅雁芳是准备怎么赚到三千万的。

如果梅雁芳都能赚到三千万的话,那他们赚一千万,应该……也没问题吧?

然而梅雁芳今天只顾着高兴,似乎没有注意到罗纹和珍妮两人的脸色,所以她就显得有些大大咧咧。

在接受了珍妮等人的恭贺之后,她高兴的把目光转向了关沛珊。

“珊珊,这次真是多谢你了!说起来,要是没有你写的这些歌,我哪能有现在的风光呢?这次真是多亏了你,等到专辑销量统计下来之后,我一定给你包一個大大的红包!”

香港人喜欢用红包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尤其是娱乐圈。

当时很多剧组在电影大卖之后,都会包红包给剧组的员工,一方面是为了感激大家的付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表明态度:

你看,跟着我干,保证不会让你吃亏!

梅雁芳这次新专辑大卖,至少能卖好几十万张,作为整张专辑的词曲创作人,她给关沛珊一个大红包是应该的。

而关沛珊也显得很谦虚。

“芳姐过奖了。其实新专辑能够大卖,主要还是因为你唱得好,而且我写歌是收版权的,你用不着对我这么客气。”

她给梅雁芳写歌,并不是白写,实际上,梅雁芳还是要按照市价给她付版权费的。

而且根据现在乐坛的规矩,一些大牌制作人,还能从歌手的专辑里面参与一定的比例分成。

比如关沛珊给梅雁芳写歌,她就能从梅雁芳的每张唱片里得到5毛--1块的版权费,这主要根据她的大牌程度来定。

如果是潘源良、李宗胜这样的大牌制作人,就能分到1块甚至更多,但一些没有名气的新人或者小角色,大多都会被几万块给买断。

关沛珊也是新人,可她又不是一般的新人。

因为她和公司有对赌协议,所以这些专辑,也得算在她的“绩效”里头,而且这张专辑大受欢迎,想要几万块买断她的版权,那就太过分了。

梅雁芳主动出面,帮她争取到了每张专辑5毛钱的版权费。

也就是说,如果这张唱片真的卖出10白金,也就是50万张,她个人就将因此赚到25万!

而且这钱,不算在对赌协议里面,她给公司带来的利润,才是协议里面的数字。

初步估计,这张《女人花》专辑,讲给公司带来超过1000万的利润,到时候梅雁芳和关沛珊,各分一半,相当于每人完成了500万的绩效。

关沛珊的一千万眨眼间就已经完成一半啦!

想到这里,梅雁芳又问她:“现在我的专辑已经做完了,那接下来,你应该也要忙你自己的新专辑了吧?”

“嗯。”关沛珊点点头。

她还是个新人,这张专辑,是她个人的首张专辑。

如果她还只是个默默无闻的新人的话,那这张专辑,就需要公司出面帮她做宣传,举办各种预热活动,进行推广了。

这样一来,这些成本都会扣在她的绩效里面。

但是由于关沛珊耍了个心机,先帮梅雁芳出专辑,同时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天才的“词曲作者”,于是通过梅雁芳,所有人都认识了她。

一个能帮梅雁芳写出大热专辑的新人,大家想不认识都不行!

因此这时候的关沛珊,也不算是完全的新人了,她完全有资格在出专辑的时候,就已经拥有自己跌第一批粉丝了!

但关沛珊觉得这还不够。

她之前在港姐决赛上制造的热度,此时已经消散的差不多,《trouble maker》这首歌,依然有观众持之不懈的在电台点播,但因为没有片源,电台也没办法回应观众的要求。

所以这个时候,关沛珊的名气,已经仅剩着“天才的词曲作者”支撑了。

她必须还要搞出一个更大的新闻,才能让自己的热度持续发酵。

所以关沛珊又对梅雁芳说到:“不过不急,我的专辑,准备在过了年之后再发行,否则这个时候撞上你的《女人花》,恐怕也会被彻底淹没。”

一半专辑的发酵时间在1-3个月,如果专辑质量好、口碑高的话,三个月内,都是热销期,但如果专辑质量差,口碑一般,那基本上一个月不到,也就凉了。

而梅雁芳这张《女人花》,质量肯定是不用说的,经过和“四大”的决战之后,口碑也被推上了巅峰,所以关沛珊估计,它至少在三个月内,热度是不会下去的。

而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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