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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资政院(1 / 2)

巡视了一圈邺城,朱敦汉露出满意状态。

在刚完工不久的大殿中,举行了册封仪式。

文武肃穆,气氛欢庆。

左宗棠双膝跪地,接受魏王的教旨,册封为索州郡伯,食禄一千五百石。

沈秉成,平海郡伯,食禄一千两百石。

曾国荃,锡州郡伯,食禄一千两百石。

钱新德,墨县子,食禄九百石。

龚橙,佩县子,食禄九百石。

刘铭传,埃县子,食禄八百石。

聂士成,马县子,食禄八百石。

吴年,洛县子,食禄六百石。

还有一些,如黄诩,孙程,魏大牛,吴小六,成祖德、李世镜,朱时祺,陈良诚等文武,也被册封为男爵。

就是一个雨露均沾。

毕竟人家辛辛苦苦不远万里的跟你来到北美,可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男爵虽小,但魏国的爵位可是世袭的。

一众人等喜气洋洋。

不过,包括德郡、索郡等十八名士绅,墨军中的十位高阶将领,也获得了勋爵的册封。

虽然勋爵只是终身爵,但架不住是爵位呀!

这代表着他们身份地位的跃迁。

事实上也是如此。

如今魏国有十郡,两都,再也不能如之前样糊弄了,中央和地方的政府构架也得树立起来。

中央且不提,议政堂和八曹基本已定,考虑的基本上地方的构造。

魏国地方,将实行郡、县、镇三级行政,但在官职上却又有争论。

钱新德是传统文人,他认为魏国应该按照大明的模式,继续构造地方,之前的州长,不过是过渡罢了。

即,如在一郡中,郡守为主官,郡监管理司法、监察,学政管科举,郡尉管军队,郡丞负责民政事物。

这与大明的巡抚、按察使、学政、总兵、布政使一般无二,典型的一带四模式。

既分权,但又集权,是大明几百年来的结晶。

龚橙则主张因地制宜:“秉大王,德郡,以及墨北诸郡与大明不同,也同其他藩国不同,这里本就制度齐全,许多士绅都已经适应,甚至习惯了这种模式。”

“如果突兀的废除,不仅让百姓无所适从,更是会让魏国显得格格不入,反而把士绅推到另一面。”

钱新德眯着眼睛,瞥向龚橙:“我等来此,就是为了归化蛮夷,施行王道。”

“如此迁就于蛮夷,岂不是主末倒置?”

龚橙忙摇头:“非也,我只是想让魏国长治久安,更好的得其民心。”

“如,那州长不就是我巡抚?”

“而郡监,岂不就是州法官?”

左宗棠听出了龚橙的意思,忍不住问道:“你的意思,地方上又如何设置?”

“臣议!”龚橙拱手向魏王道:“郡守不变,可将郡监变为郡法官,县法官,镇法官。”

“然后再设置巡警,负责地方缉拿抓捕事宜。”

“议会也应保留,作为地方士绅名流表达意见的地方,这正好可以做到兼听则明!”

众人议论纷纷,面色各异。

其他的倒是没什么,唯独对于议会情有独钟,甚至赞叹不已。

听到这,朱敦汉若有所思。

巡警就是警察,郡法官其实就是法院制度,那应该再设置个检察院,维护司法公平。

至于议会,不同于亚洲,在美洲和欧洲,这是政府的标配。

同时,也是标榜开明君主的明证。

表面民主,暗地专权,这是他早就计划好的,一如后世的德意志帝国,泰国。

文人们钟意议会,其实就像是钟意立宪一样,希冀广开言路,献言献策,限制王权。

想到这,朱敦汉会心一笑:“龚卿所言,倒是皆为真心。”

“咱们既然来到了这里,就不应该固守陈规,而应与时俱进,协同发展。”

“这样,我意已定……”

地方上,郡守为主官,设郡丞管民政,郡尉管军事,学政管科举、教育,以及资政院的选举工作。

司法上,则涉及高、中、初三级法院制度;监察司法起诉,则设立检察院。

抓捕罪犯方面,则设立警察厅。

同时,在郡设立资政院,负责监察地方财政、行政事物,对其进行弹劾,中央必须进行跟进,或罢免、下狱。

在中央,则负责监察议政堂、八曹、法院等官员,也可进行弹劾,魏王进行圣裁。

主要是监察地方官。

“殿下!”钱新德听到这,忽然有所感悟:“这资政院怕不是督察院御史吧?”

朱敦汉闻言,轻轻一笑:“可以这般认为。”

“那又该如何任命?”龚橙忍不住问道。

“地方上先设置在郡,人数控制在两百人左右,一半为地方士绅、致仕官吏、勋爵,另一半则由百姓投票选出。”

朱敦汉思量着:“中央的资政院,则为五百人,一半人选由各郡咨政院推选出,五年一任。

另一半,则由孤钦命之。

中央资政院可议决预算、决算、税法、公债,定法典及弹劾行政大臣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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