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歌>都市言情>我见人间多妩媚> 第一百七十五章 花季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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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花季雨季(1 / 2)

楚云胡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一双手,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的。

吴群的手指很修长,指关节很小,所以指缝也很小,掌心纹路看起来很美观,整整齐齐一丝不乱,春葱玉指四个字放在他身上十分贴切。

楚云胡看着吴群从笔筒里拾出一支笔,要砚台上来回抹几下,落到了面前压好的纸上,一笔一划书写着,毛笔在手上和纸上缓缓流动,带着音乐般的律动。她不敢打扰吴群写字,目光四处游荡着,最后锁定在吴群脸上。认真的人总比平时多几分气质,楚云胡一会看看吴群的脸,一会看看吴群的手,脸色就微微地烫了起来。十六七岁的年纪,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却有着一颗烈火一样的心,稍微撩拨一下就爆发开来。

“先喝杯茶,等会字干了你再拿走。”

吴群把笔搁在砚台上,给楚云胡倒了一杯茶。

“啊?好的。谢谢!”

楚云胡深呼吸一口气,平复有些躁动的血液。

“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楚云胡的声音微弱的像蚊子一样,好在这里环境很安静,坐在她对面的吴群思索了几秒钟还是反应过来她在问什么。

“我见吴群。口天吴,卓尔不群的群。”

“我叫楚云胡,今年十七岁。”

楚云胡声音比刚才大了一些,介绍自己可比问别人名字轻松多了。只有在说年纪的时候忧郁了一下,然后还是说了出来。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楚云胡,好名字。”

吴群的声音像春风般抚过楚云胡的心,周围所有的一切在楚云胡感觉里都清晰起来。

“贤弟!贤弟!”

美好的气氛被几声由远及近的声音打碎,楚云胡寻声看过去,一个行色匆匆的中年人来到了房子面前,同样一身古代服饰,脚下一双皮鞋。楚云胡看了几眼,想起这人就是贴吧照片里另外一个。

绿竹翁一路走到茶几前,才看见除了吴群还坐着一个人,仔细一看是个毛孩子,神色如常地拉个凳子到自己屁股下。转模作样地从自己袖子里掏出了一卷纸,慢慢铺开然后用镇纸压住。

“新作,指点一下,”

“喝完这口。”

吴群嗦了一口,放下茶杯看着面前铺开的字。

“七绝啊?”

红叶潇潇映水痕

芭蕉滴雨细无音

凭君一去难相望

从此秋风不醉人

“怎么样?”

绿竹翁眼里带着期待和自信。

“可以了,比以前写的进步很多了,已经从各自四句话变成了一首诗。意思连贯和完整是诗词最基本的要求,再根据这个基础去升华格调和意境才是正道。这个需要大量的时间去阅读和练习。选择自己喜欢的古人作品和体裁去研究就好了,自然会触类旁通,不要这个看看那个看看,贪多嚼不烂。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好说好说,我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

绿竹翁哈哈两声,脸上说不出的得意,仿佛得到吴群的肯定是一件很值得他高兴的事,他把自己带来的这副纸重新卷起来放进袖子里。转头看向一旁的小女生。

“你朋友?”

绿竹翁问吴群,眼中询问的意思很明显。楚云胡听见绿竹翁这么问,脸上期待的神色一闪而过。

“不是,一个迷路的路人,我看和她有缘,就送了一副字,就当讨个彩头了。”

吴群重新给楚云胡倒了一杯茶,回道。

“哦,这样啊。”

一听不是吴群的朋友,绿竹翁也就失去了交往的兴趣,自顾自的喝起茶来。冷清的绿竹翁身上自有一种难以接近的气场,楚云胡呆了一会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起身告别,拒绝了吴群相送的建议,一个人离开了这里,因为她知道虽然吴群不介意去送一程,但是他身边那位中年人可不一定会乐意。

一边走着,一边打开吴群送的字慢慢地看着,挥毫运笔的吴群就掉进了她地脑海里,渊亭岳峙、落纸如山。楚云胡越看越喜欢,仿佛这里面住着吴群的精气神一般。楚云胡决定把这副字裱起来,来到一个书画店问了一下,竟然要30块钱,把她吓了一跳,这都已经是她两天的生活费了。思索了两分钟,楚云胡还是把钱包掏了出来,接下来一个星期少吃点肉就行了,因为她觉得很值得。着急的等了快一个小时,楚云胡带着字回到了学校的宿舍里。找了个比较显眼又可以躺床上看得见的位置给挂上,楚云胡撑着腮帮子看着字出神,思绪飘荡在自己营造的世界里。她一会微笑、一会脸红、一会哀伤。我们不知道少女给自己制造了一个什么样的梦,是儿女情长还是玲珑骰子。

直到舍友开门声在她的耳旁炸开,楚云胡才猛的惊醒,第一反应就是要去把墙上的字收起来,刚刚起身又停下来了,因为舍友已经看到了。m

“你弄来的字啊?还挺漂亮。哟!还裱起来了。”

舍友想伸手过去摸几下,被楚云胡一把拍开。

“别动,这字老贵了。”

楚云胡蹬了舍友一眼,眼里警告的意思很明显。

“几个破字有多贵啊?又不是什么名人真迹。”

舍友嘴上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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