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面面相觑,旁边还有个身材壮实、做印第安人打扮的黑人,应该就是被玩家们称为范德林德帮最可靠的成员——查尔斯。
“你到底是谁?我们认识吗?”事关帮派兄弟的性命,亚瑟也不敢轻忽。
“不记得了?也对,毕竟是好几年以前了;让我帮你回忆一下。”林祐慢条斯理,“1892年春天,亚利桑那州Redemption小镇;镇上举行了一场枪术大赛,奖金高达十二万美元。你们抵达小镇那一天,在镇外遇到了一个考察动植物的大学生,好心地劝他远离是非之地。”
“是你,你是那个大学生?”亚瑟与约翰几乎同时回想起来。
倒不是那个大学生值得记忆,而是那十二万奖金和奇葩的枪术大赛令人印象深刻。范德林德帮纵横西部二十年,虽然作案无数,但一次性赚到十二万美元的机会也并不太多。
“对,就是我。”林祐笑呵呵地说,“你瞧,当初你们好心提醒我避开危险,我可一直记在心里;一见到你们的脸我就想起你们的身份了。是不是很感动?”
车厢外三个匪帮成员相顾无语;感不感动他们不知道,可你他么手里抓着我们的兄弟当人质,我们是一点都不敢动。
“我也记得你。”亚瑟左看右看找不到开枪救人的机会,只好开口缓和气氛,“你当时考察动植物,好像是为了出书?”
“没错,专业性极高,业内的评价也很高。”林祐的瞎话张嘴就来。
“这么说出书能赚大钱?你居然都有私人豪华车厢了。”亚瑟继续套话攀交情,“我有个朋友也打算将来当个作家,不过她想写的是小说;如果这行真能发财的话,她倒是有个好志向。”
“写小说赚钱?”林祐的语气变得有些古怪,“当然,那确实能发财;只要你构思好故事情节,坚持每天不停地写。然后等某一天继承一个贵族爵位,还有上千万英镑的遗产,你就发财了。”
亚瑟:“……”
“尽特么想美事儿呢?!想靠写小说赚钱,还指望着发大财?”曾经的网文写手骂骂咧咧,敲打西恩脑壳的动作都加重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