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把江闻祈带回府开始,江照影就知道自己要走这么一遭。
可她没想到老夫人的刁难来得是这样的快。
想必侯府的所有眼睛都黏在了她的身上,恨不得将她从江家老宅里的药材通通收入囊中。
沈老夫人知道了,也好。
因为她不仅是要将江闻祈养在身边,还是要堂堂正正的养在身边。
“影影,你若是要小厮,府里多得是。若是想出去采买,老身也不会拦着你,可你莫名带回来一个半大的男童,还在身边养着,这是想干什么?”
江照影领着江闻祈一进屋,便听见沈老夫人是劈头盖脸的一通责骂。
“我绝不同意!”元氏也急急道。
她还想继续说点什么,但还没等她说完,便被江照影打断了。
江照影淡淡解释:“祈哥儿是江家远房的亲戚,他的父母从前接济过爹爹,爹爹临死前仍旧是惦念着他们的恩情。”
“此事说来也巧,祈哥儿的父母不幸身亡,他便来京城投奔爹爹,谁知竟是被人贩子抓了去,我偶然瞧见,才忙不迭的买了下来。”
“这是爹爹的最后遗愿,如今碰见,大概也是爹爹显灵了。”
江照影早就想好了说辞,她前面那样一说,元氏原本还打算反驳,可她最后一句“爹爹遗愿”,倒是叫元氏喉头一哽。
爹爹的遗愿,远房的表亲,从前的恩人。
这她还能说什么?
沈老夫人只得掀起眼皮,认真的打量着江照影的表情:“真的吗?可你身边养着个男人,这不合规矩!”
江照影揉了揉江闻祈的脑袋,笑了笑:“不过是和伏哥儿同样的年岁,又是表亲,我能当伏哥儿的娘,便能当他的娘。”
“若孙媳说的有假,平白无故养个半大的孩童在身边,到底还能是为了什么?”
沈老夫人皱着眉,思忖了一会儿。
那小孩,不过一个穷乡僻壤出来、来侯府打秋风的穷亲戚。
骨瘦嶙峋的,不比伏哥儿白白胖胖,看面相便不是个有福气的。
年岁也正巧,和伏哥儿差不离,留在府里当个奴才,日后倒是也能更好地衬托出伏哥儿的聪慧。
收养了江照影的恩人,不仅能让侯府名声好听,更是能让江照影心怀感恩的帮着侯府。
沈老夫人想到这里,于是开口:“我们侯府也不是小气的人。既然你想报恩,侯府也不缺这一口饭。”
那副语气,就像是大发了慈悲。
“只是他的卖身契,你须给了老身,就当他是侯府的小厮,也不再是来路不明的人。”
江照影听见这话,简直是要气笑了,握着江闻祈的手也微微发紧。
“爹爹的恩人,老祖宗您便要让他入了奴籍,当侯府的小厮?原来老夫人心里就是这样对待恩人的?”
她想起前世的一切,心中满是愤恨,一语双关:“侯府喜欢亏待救命恩人,可我们江家人有良心!”
江照影抬起眼眸,便大声朝着水瑶吩咐:“水瑶,还是把祈哥儿送回老宅养着吧,再去我那库房,将我一半的嫁妆给他送去,也算是还了从前的恩情!”
江照影的话让在场的几人皆是一惊,元氏险些是要跳起来了:“你要给他送你库房里的药材?送去大半!那不是我们沈家的东西吗?”
江照影脸色一沉:“婆母竟想着儿媳的嫁妆?”
“没有没有……”元氏急急摇头,求助的望向沈老夫人。
沈老夫人心里想到自己小厨房快吃完的血燕,心下着急,面上强装镇定,她叹了一口气,缓缓开口:“老身不是这个意思。既然是恩人之子,是该好好收养。”
“人不用送走,便留在侯府好了。正好伏哥儿缺了一个书童。贴身书童,不是小厮,还能沾着伏哥儿的光,读点书。也算是报答了从前的恩情。”
江照影听闻这话,微微挑眉,心中玩味:“书童?也是要伏哥儿有书可读,如今这样的情况。伏哥儿可是被易先生亲自赶出书院,怕是以后读书的路都绝了,还大张旗鼓弄个书童,岂不可笑?”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办法早就想好,明日伏哥儿便能风风光光的回白鹿书院了!”
江照影的话刚一说完,便听见外头传来一声雄赳赳气昂昂的女声。
她头戴珠翠,满面春风,身后还跟着数名仆从,那副模样俨然是一只战胜的公鸡。
为沈步辙出了主意,拯救了侯府的未来,单单凭着这两句话,便让是温穗穗在侯府的地位都高了不少。
元氏捏着鼻子、忍着恶心,为了让她扮成这件事,往她院子里送了不少人去伺候。
温穗穗牵着伏哥儿的手,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她轻轻瞥向江照影,脸上满是得意。
大厅里的三个女人,瞧见了温穗穗,脸上都没什么好脸色,元氏的脸更是显而易见的耷拉了下来。
然而温穗穗也不恼,她只是直直的站在大厅,笑眯眯的说了句:“我出的主意。明日之后,不仅是伏哥儿能进入白鹿书院,就连世子爷都能被易先生奉为上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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