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不用用激将法,这对我没用。
如果你想跟着,就跟着吧。
不过,我丑话说在先,如果遇到危险,我不会出手相救,这是你自找的,怨不得我!”高芷君见他非跟去不可,只好妥协,不过还是丑话说在先,让他心里有数,最好是他自己反悔。
见她妥协,霍锦谦松了一口气,真害怕她软硬不吃,非不让他跟,他也没办法。
现在答应让他跟着,他开心的说:“放心,我不需要你救,你只要保护好自己就可以了。”
“现在时间不早,我们去挖草药吧。”
高芷君没出声,他找到里正,让他带人处理这些野狼,然后清洗地面的血迹,免得血腥味引来其它猛兽。
高芷君才回来跟吕氏和梁氏告别,带着“累赘”去找草药。
消炎,退烧的药不好找,高芷君决定向前走,希望前面能碰到退烧的药。
由于天黑,看不清草药,让找草药加深了难度。
靠着微弱的火把,弯着腰小心仔细的查看地上的杂草,艰难的找着。
找了半个时辰,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她找到几种消炎退烧的草药,其中就有金银花,柴胡,黄莲,板蓝根,马齿苋,其中有一种止血最好的草药败血草。
看着几种草药,高芷君难得的露出笑脸,看得霍锦谦都入迷了:美,真是太美!
看得痴痴傻傻,憨憨呆呆的,像一个愣头青的霍锦谦,此刻他的家人在这里,一定会大跌眼镜,没眼看。
那个一向遇事冷静,一心求取功名,对男女之事不屑的高冷儿子(弟弟,哥哥),哪里去了?
高芷君当然知道他在看自己,她敏感度一向很灵敏,她却不理会,当成透明人。
自己一向冷清无情无欲的,对于这种男女之事更是不屑一顾。
因为她没有软肋,所以她是冷血无情的人。
尤其是阁里的人,大家都不相信彼此,害怕一旦交出真心,等待自己的却是万劫不复。
她最怕的是真心和背叛,一旦有了真心,就会有背叛。只有冷血无情,才会活得长久,是不是很讽刺,但阁里的人就是这样活着的。
阁里的人都是孤独的在阁里死去,没有爱人,没有儿女,甚至没有朋友,是不是像个怪物。
有时候,她也觉得像个怪物。
一个没有感情,没有心的怪物。
霍锦谦看着她在沉思,好像活在自己的思维里,不受外界所影响。
好像经常看见她一个人在发呆,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觉得她就像是一个迷,一个让他想一探究竟的迷。
不管是什么,他都会打入她的心里,让她躺开心非接受他:“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霍锦谦,今年十五岁,现在是一名秀才,在家排行第三。不知姑娘贵姓。”
高芷君不知霍锦谦抽了什么疯,介绍起自己来。
看来他真的有病,萍水相逢,有必要介绍这么详细吗?
再说了,她知道他叫霍锦谦。
还问自己贵姓,自己不是说过了叫高芷君吗?
难道这个人不但脑子有问题,他的记忆力恐怕也有问题,这就说明,考上秀才的水分太高了。
高芷君一言难尽的看着霍锦谦,有同情,也有鄙视,真是矛盾的个体。
虽然对他不屑,出于礼貌,她还是回答:“高芷君。”
简短明了的三个字,让霍锦谦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
再看着她看自己那个同情,鄙视的眼神,让霍锦谦差点发狂。
他的性子已经够冷了,没想到这个女人更冷,不,应该说是无心无肺,让他真的不知如何面对。
高芷君说完,迈着大步,火速赶回去。
出来的时间太久了,她害怕侄子会出事,这个是原主唯一的亲人,不能让他有事。
她后悔将他留下,应该将他背着的,虽然他难受一点,最起码安全。
看着高芷君走得急,霍锦谦也快步跟上,他也害怕家人出意外。
回到住处,里正已经让人处理野狼,地上的血迹也清洗干净,此刻大家正在煮饭,炖狼骨汤。
里正的处理方式是,今晚大家一起吃饭,把狼骨一起炖,大家一起吃。
剩下的狼肉平分给村民,以后大家各吃各家的。
这次有三十八头狼,霍锦谦他们杀了十五头,高芷君杀了二十三头。
三十八头狼的狼肉可不少,因此每家都分了不少狼肉,人口最少的人家也有五斤,人口最多的有二十斤,霍家人口是第二多的,他们把高芷君和她的侄子算在内,一共分了十七斤狼肉。
高芷君回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画面:每个村民脸上都带有笑容,小孩在安静等吃,妇女在忙着炖汤,炒野菜,腌狼肉,男人在一旁警惕的看着四周,只有受伤的村民,脸色惨白的躺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