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聊双层PPP模式,就得先知道PPP模式。
PPP模式,就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通常被翻译为“公私合营模式”;
顾名思义,这是一种主管单位与企业之间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的合作模式,为的就是能够大幅减轻主管单位的财政负担和风险的同时,通过吸纳社会资本来撬动重大项目的巨量投资。
事实上,这是一种后世广泛被应用的模式,别说干咨询、金融和工程的人了,哪怕你在暑假在工地搬过几天砖,又或者喜欢坐车四处旅游的同学,应该对它都不陌生……除了最知名的帝都4号地铁线和鸟巢之外,各地的高速公路、旅游景点、发电站、桥梁建设项目中,有许多采用的也都是这种模式。
当然,由于很长一段时间,国内的PPP项目采用的是BOT模式(建造-运营-转让),因此极容易出现项目做到一半便不了了之的情况……即便是顺利交付,也因为民间资本想要在运营期快速回收成本,导致发生种种急功近利的事情而颇受诟病。(比如过高的高速收费、比如景点分段收费等等)
但实际上,PPP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合作模式”的总称,其模式并没有任何固定可言,其应用途径也不仅仅只是局限于大型基建项目……只要能有效撬动起社会资本,在可控范围内,让其投资到对国家或者地区经济建设有帮助的项目中去,都可以叫做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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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即便后世国内的PPP模式已经逐渐脱离了大型基建的范畴,并开始应用在乡村开发上,但一般主体方依然是“主管部门-村集体-企业”或者是“村集体-企业”,在加上采用的是BOT模式……
出于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大部分项目在运营期内,身为村集体的一员,村民们未必能足额拿到该归于自己的那一份利益。
于是乎,便出现了“双层PPP模式”……这是一种由温老师基于PPP范围框架下,结合国内乡村的实际情况,微创新出来的合作模式。
简单来说,在双层PPP框架下,合作主体依然是村集体-企业,但在这个过程中,村委会却是需要将项目所涉及到的村民,根据人力和资源在经过行政部部门的相关平台评估后折算为资产包入股,成立一家新的村集体企业后,由这家新的村集体企业与外来的企业共同P成一个新的项目管理公司。
这中间最大的区别,并不是取消了SPV环节(专门做了股权架构设计的项目公司,破产损失极小),弱化了传统BOT模式下的风险隔离机制……毕竟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以国人的聪慧程度,只要愿意,有的是办法在情况不对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操作抽身逃离,从而避免自己的损失。
双层PPP模式最大的亮点在于,能够在设计层面最大程度地保证主体双方,尤其是村民应得的利益,并且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虽然说这一切的前提是项目能够盈利,但只要人心齐,总归是更容易成功不是?
(为了避免被各位读者老爷吐槽水字数科普,关于双层PPP和SPV的内容点到为止,有兴趣的自己去查,又或者去看我上一本书《1998》;)
另外,我知道网上现在关于温老师的争论很厉害,甚至将资本下乡拿出来说事;但我想说,这种事情,是非功过只能留待史书来说……菜刀也能杀人,但你能把它定义为凶器么?
参考胖东来的全员工持股模式和普通超市的区别,我一直很看好这种“复古式设计模式”的潜力……当然,如果仅仅只是把双层PPP模式应用在旅游业,我反倒觉得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和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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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杨默设想中的双层PPP模式略有些不一样,甚至将主体的主次位掉转了过来。
虽然他同样要求这几個村子的生产大队与默默百投共同P成一个新的混改制企业;
虽然他同样要求几位乡贤各自回去说服村集体,将各村可用于建设鸡舍的空地和适合的人手P成资产包;
虽然他同样要求这些资产包要经过默默百投的评估后作价折股,并且承诺默默百投享有经营决策权的同时,在新企业的股份占比不会超过20%;
但是……
这几个村子的生产大队,却不是直接P进新企业的。
他们会以联营的方式,先成立一个A公司,
然后通过股权设计,在A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一个看似专门负责养鸡的SPV公司,
再以这个SPV公司的名义,与默默百投P成最后的新公司,然后参与新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就是说,这是个双层SPV性质的公司。
最关键的是……这家SPV公司的股权架构中,占有60%股份的大股东是一家“合伙企业”,而这家合伙企业的个人股东是杨默的母亲和吕莹莹的母亲。
很明显,杨默是在构筑防火带,而且还是单向防火带。
如果哪一天,默默百投落在了其它人手里,并且要做一些打压村民养鸡厂的事情的话,杨默这边可以根据实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