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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舞台(1 / 2)

厉夕岩全国巡回演唱会的巡演消息公布,立刻冲上热搜榜第一名。

粉丝为他重新出山而欢呼雀跃,演唱会上会演唱一首新歌。

他的歌传唱度和知名度都很高。

厉夕岩,这个名字,便是口碑。

在这个网络飞速发展的时代,很多歌手的音乐在大海中淹没,厉夕岩的歌却能一首接着一首火起来。

他在市中心的小酒吧里看上了一个乐队,连续去了好些天,大概摸透了,这个乐队主唱不是很固定,一个月前换了个主唱,当前这个主唱是临时替补。

鼓手,吉他手,贝斯手和键盘手也都是业余的,却配合默契,听说合作了多年。

这家酒吧离舞室很近,厉夕岩最近在筹备演唱会,近日,他每天结束演唱会后,都会来酒吧等米情下班。

他坐在老位置,米情小跑进来,搜寻一圈,锁定目标,朝他飞奔过来。

这家酒吧风格不同,和大多数酒吧相比,秩序很好,来这里的人大多数是来喝个酒,和朋友聊聊天,放松放松,听听歌。

米情跑过来,故意跌到他怀里,仰起头,话语自带娇意,“等很久了吗?”

“没有。”他亲昵地环着她的腰,“看那里。”

米情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台上有一个乐队,乐队主唱很年轻,唱功水平一般,但其他人却很默契,看起来年龄不会低于30岁,有的要从40往上数,看得出来,合作多年。

可以合作很多年的乐队,他们彼此之间早就成为了很默契的是知己和朋友。

米情记忆回到初三时,那也是个类似这样的清吧,厉夕岩当时在酒吧驻唱,莫名的,她满心感怀。

那时候他每天不停地打工赚钱。

米情靠在他怀里,“你看上他们了?”

“嗯。”他说:“想不想上去试试?”

米情最近也在学唱歌,厉夕岩演唱会的新歌是要他们两个合唱。

她完全不太会唱歌的人,经常被他单独训练。

米情很期待,也很紧张,想到那场景,和他站在台上一起唱歌,应该会郑重而神圣,所以她练得很认真,学会了好几首歌。

“你没开玩笑?我去?”米情震惊地从他怀里窜出来,“我唱不好,会不会砸了你的招牌?”

厉夕岩有趣地捏了一下她的脸蛋,淡淡道:“唱那首新学的老歌吧。”

米情撅嘴看着她,“干嘛!”

他开玩笑道:“唱砸了别说我教的。”

米情:“……”

米情唱了两首,先唱了手老歌,然后唱了厉夕岩的《精灵》。

她的声线很特别,尤其特别衬《精灵》这首为她量身打造的歌。

她的声音,活泼有灵气的表情,让她唱这首歌的时候,犹如化作了歌曲主人公,化作了精灵飞了出来。

酒吧里安静下来,沉浸在歌声中。

米情唱得比刚才的主唱要好。

厉夕岩可是调教了好多天,为了让她唱得更自然,除了那首新歌,教她好几首。

由于从小跳舞的原因,她对音乐有很强的悟性,很轻易就可以将感情融入。

一个好的主唱和乐队是相辅相成的,可以互相成就。

乐队明显和米情配合得更默契。

两首歌结束后,台下响起了掌声,乐队几人也很惊讶,这个女孩竟然唱得这么好。

米情今天装扮了一番,带着帽子和口罩。

观众对她唱歌的声音并不是很熟悉,厉夕岩就不一样了,如果是他在这里唱,怕是第一句就会露馅。

在舞台上的感觉,第一次会很紧张,渐渐熟悉之后,会爱上这里。

厉夕岩每次站上舞台时,像变了一个人,她从小一直都很好奇,舞台有怎样的魔力,直到她拥有自己的舞台,才渐渐明白。

舞台,是他可以将自己的心完全敞开的地方,是无所畏惧,能够肆意释放自己的地方,是朋友,是知己。

他从来没说过,但她知道舞台对他很重要,这个舞台无论是大是小。

他对舞台的热爱,甚至多于她。

好在,一切都重新开始了。他又做回了热爱的事,就如他巡回演唱会的主题“Start”。

重新开始了!

他们两个的舞台有所不同,她跳舞大多安静一些,他唱歌,他的歌摇滚偏多,释放,热烈。

厉夕岩为了有单独和乐队聊的机会,一直等到演唱结束,酒吧打烊。

米情在他怀里睡着了,他提前将米情抱进车里,一个人在酒吧后门堵人。

漆漆的夜里,后门处有几盏路灯,厉夕岩靠在门边,四人前前后后闲聊着出来。

“一起玩音乐这么久了,他不想玩了,也可以理解,毕竟不像年轻的时候,可以什么都不管不顾。”

“他就这么走了?就让他这么走了?”

前三个人聊得入迷,没有注意到门边的人,也许是安静的夜里,厉夕岩身上有着些与夜融为一体的静谧。

最候一个出来的男人微胖,东张西望着出门,眼睛扫到了鬼魅般一动不动的人影,随口而出,“我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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