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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镯子(1 / 2)

吃完饭之后一家人坐在客厅聊天。

气氛略显沉闷,再过两天,团觉的日子就要被打破了。

但是大家都没有主动说起这些事情,刻意的避开了,孩子们也还沉浸在嬉戏打闹当中,大人们的满腹心事还是自己消化吧。

此次的团圆对于全家人来说或多或少都有所触动,各自在外打拼的时候还没觉得什么,都有自己的小家庭也是一家的生活,只是离别在即,各自满怀心事。

周母倒是没想那么多,只觉得最近这几天的生活才是自己心里想着的这样,儿女都在身边,孙子孙女也在身边,这就是自己期望的生活。

至于说分别,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自己也不能把他们留在身边,自己是期盼着儿女以后能常回家看看也就满足了。

趁着大家现在都在,周母想起自己还有个事情没办。

进屋在衣柜里拿出来一个小盒子,看着就有些年头了,家里人除了周父和周秉昆之外,其他人不知道周母是个啥意思。

“这个呢是咱家的传家宝,有些年头了,今天正好大家都在,我就做主给做个安排。”周母看着大家说道。

“那个时候我和你爸从山东来到咱吉春,后来在光字片落了脚,但是没地方住啊,就想着盖个房子,然后把爷爷奶奶从山东老家接来享福,当时盖房子啊钱不够,然后就借了高丽贷,那利息高着呢!房子盖好了,把爷爷奶奶也接来了,奶奶就给了我这个东西,说让我拿去给当了,把钱还了。你们的爸爸就拿去给人看了,说是个老物件好东西,这还没等着当呢,东北光复了,高丽贷的人被抓了,钱不用还了,这个东西也就留下来了。”周母把盒子打开,里面是两个玉镯子,翠绿色,一看就是老物件。

家里人都听周母讲了一个故事。

“当时你奶奶就给我说了,让我留着以后给咱老周家传下去,今天大家都在,那我就给做个分配。”周母说起这些就想起了以前的很多事情。

“是啊,大家都在,你就给分配,也算是了了一件事情。”周父也是沉默的说道。

“蓉儿啊,你是我的女儿妈也就和你直说了,这两个镯子我就留给冬梅和郑娟了,一人一个,就是个念想,以后能传下去就传下去,要是要用钱就拿去换钱。咱家就是普通人家,但是你们争气,以后这孙子辈的也争气,咱老周家就越来越好了。”周母拿着镯子给两个媳妇儿一人一个。

“你们都不要有啥想法,就按你妈说的来就是了,都是自家的儿女,该是咋的就咋的,你们以后都各自把生活过好,也就行了。”周父一锤定音。

其他人也就没啥说的了,听父母的安排就行了。

其实这些话主要是给周蓉说的,免得她心里多想,所以就趁着全家人都在的时候拿出来说这个事情,一家人啥事情都放在明面上说。

“妈,这个事情您和我爸安排就行了,我们都没啥意见。”周蓉心里也清楚,母亲这样说也是想给她一个交代。

她心里也知道,类似这样的事情一般都是传给媳妇儿的,女儿毕竟是外嫁的,所以心里也没有多想。

“妈,这镯子您还是放在家里吧,现在拿着也不方便,我这不还在家里住着的呢吗?”说话的是郝冬梅,说的也是自己心里想的。

“是啊妈,这个还是您先收着吧,咱都是住在一起的,还分啥你我的。”郑娟也觉得这个事情可以缓缓再说。

“行了,这个事情就不要再讨论了,都听你妈的安排吧。”周父能理解周母的想法,这个事情他也是支持的,所以不想在这个事情上纠缠了。

本来就是一个小事情,要是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这个上面去了,小事也会变成大事情,反而会影响其他的。

说这个事情的时候周秉昆和周秉义都没有开口,周秉义可能是觉得不合适,周秉昆心里觉得没啥,这个事情也不是钱的事,母亲的想法无非就是老传统和观念,有些东西就只能传给媳妇儿,以后保证这个东西能在周家一直流传下去。

按说这样的想法是属于封建传统的思想,只是这个时代大家都是这样的共识,既然不能改变那就尊崇吧。

周秉昆看到这个镯子就想起了原剧中的情况,周秉昆当时是把镯子拿去当铺给当了,换了一千多块钱,这些钱最终是在三年的时间内分批次给了郑娟,帮助她家渡过了难关,

原剧中最后也没有因为这个镯子闹出什么矛盾,好像除了周母以外,周家的其他人对于镯子是没有印象的。

但是周秉昆是知道的,原剧中周母从昏迷中醒来以后,在和乔婶儿聊天的事情还说起了镯子的事情,只是说自己记不清放在哪里了。

所以周秉昆能理解周母的想法,至少在她的心目当中,这个事情她一直都是记着的,对她来说,这是周秉昆的奶奶当年交给她的,所以她有义务和责任,把这份传承继续的传下去。

大家看着周父周母的态度都很坚决,也就没有继续再说了。

“爸妈,我和化成商量了一下,想把你们接到京城去耍几天,带你们去看看天安门啥的,这么多年我们也没在身边,就给我们个机会尽尽孝。”周蓉忽然提出了这么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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