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大宝哼着欢快的小曲,直接去了饭堂。
这个点,早饭都快开始了。
薛大宝到了饭堂,眼睛四处踅摸了一圈,才发现坐在角落里的龙五。
他急忙走过去,在龙五的对面坐下来。
“嘿嘿!”
薛大宝一边挠头,一边傻笑,想对龙五说几句抱歉的话,又不知从哪说起。
龙五起身拿了一副碗筷,放在薛大宝面前。恭敬的叫了一声二当家的!
薛大宝使劲拍了一下龙五的肩膀:“以后咱就是好兄弟!你就叫我二哥得了!”
龙五立刻垂下头:“那我可不敢!”
薛大宝佯装生气:“你这是瞧不起我?”
龙五微微一笑:“从我敬香的那一刻起,咱就是生死与共的好兄弟,既然二当家瞧得起我,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二哥!”
薛大宝哈哈大笑:“这就对了,吃过早饭,我亲自带你下山。”
刚入伙的土匪,都要下山去历练一下子。
一是考验你有没有二心,二是锻炼一下业务能力。
能力出众才能受到重用,要不也只能做一个跟班的小喽啰。
薛大宝之所以要亲自带龙五下山,就是想给他创造一个建功的机会。
一丈红的话,薛大宝已然听出了意思。
不但要照顾好龙五,还要让他在绺子里建立绝对威信,为了一丈红,薛大宝甚至愿意,把自己炮头的位置让给他。
只要一丈红的心里有他,薛大宝干什么都无所谓。
听说薛大宝要亲自带自己下山,龙五暗自高兴,山上人多眼杂,能够单独和薛大宝深谈一次,正是龙五的下一步打算。
薛大宝在山上的威望,甚至凌驾于一丈红之上。
如果能首先争取到他,再有一丈红的帮助,龙五的工作将会事半功倍。
也许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完成组织上交给他的任务。
把四峰山绺子,带入正道。
从见到一丈红的那一刻起,龙五的这种想法,就更加急切。
吃过饭以后,薛大宝和龙五一前一后走出饭堂,去了一丈红的房间。
今天早上,不知道什么原因,一丈红没去吃早饭,也许是因为昨晚的几个烧土豆儿。
想起昨天晚上一丈红的柔情蜜意,薛大宝的嘴就合不拢,越靠近一丈红的房间,他就越高兴。
到了一丈红的房门,薛大宝连门都没敲,像回自己家一样,推开门走了进去。
“小红,我想带龙五下山去看一看,你看咋样?”
连大当家的都不叫了,这称呼,就说不出的暧昧。
一丈红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并没有戳穿薛大宝的那点小心思。
他这是故意在龙五面前显摆他与众不同的身份。
透过薛大宝的肩膀,看向跟在他后面的龙五。
“老五,你还习惯吗?”
龙五笑着点头:“风餐露宿惯了,这简直就是神仙日子!”
寥寥几语说的一丈红一阵心酸。
这种刀头舔血的土匪生涯,在龙五那里,竟然成了神仙日子,可见,平时他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
一丈红从腰上解下一串钥匙,打开屋里唯一的木柜门。
从里面拿出一个盒子炮来。走到龙五的面前,把手枪递给他。
“这个你带上!”
土匪一般都是长枪,短枪十分稀缺,就算是四梁八柱,也不可能每人配备一支。
尤其是一丈红的这支,是二十发子弹的大肚匣子枪。
整个绺子里仅此一把,是已逝大当家留给她的。
薛大宝站在旁边,冷眼旁观,见一丈红能把珍藏已久的手枪,毫不心疼的送给了龙五。
可见,龙五在一丈红心中的地位,是不容撼动的。
龙五伸手接过一丈红的手枪,在手上快速的翻转了两圈。
心中的兴奋,毫不掩饰的表现在脸上。
这种毛瑟军用手枪,威力大,动作可靠。有效射程能达到五十到一百五十米。
龙五爱不释手。
“兄弟,大当家对你是真够意思,就这把手枪,别说是给,平时我想看看她都不舍得,就这么给你了!”
薛大宝一个劲的拍着胸脯,哈哈大笑:“我这心啊!”
一丈红也不反驳,微笑着看着龙五。
“一定要小心!”
土匪下山,除非是抢劫,要是少数人出去行动,肩扛长枪,无疑是自寻死路去了。
但手枪不一样,便于隐藏。
龙五点头:“放心吧,红姐,没事的,我和二当家会当心的!”
“就是,有我呢!”薛大宝当着龙五的面,亲昵的拍了一下一丈红的肩膀。
暧昧的样子,让龙五不由自主的低下头。
转过身先行出门去,在外面等着薛大宝。
也好让他们两个人说两句悄悄话。
龙五的反应,让一丈红不由自主的红了脸,推了薛大宝一把:“快去吧,别黏黏糊糊的,让人笑话!”
薛大宝一边嘿嘿傻笑,一边挠头,到现在他反倒有一些感谢龙五了,自从他的到来,一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