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歌>都市言情>我的26个男房客> 第104章 妈妈带娃,活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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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妈妈带娃,活着就行(1 / 2)

忙了一天,我确实是饿了。

沈言书做的饭菜精致有品位,当然比我上午吃的拼好饭好吃。

我低头扒饭,在我旁边的季星榆似乎没什么胃口。

如果能具象的话,他恐怕身上的汗毛都已经炸起。

像是一只被人侵犯的领地的小狗一样,盯着沈言书不放。

我扛着他们俩明争暗斗的压力,莫名的觉得有种无奈的幸福感。

没办法,小男人肚量小正常。

我作为中间人,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

除了低头吃饭以外,我又能做什么呢?

要是他们能思想开明一点,化敌为友。

好好的交个朋友,岂不是对大家都好。

似是察觉到了我无奈的内心,沈言书道:

“弟弟,你多吃点饭吧,太瘦了思榆会心疼的。”

季星榆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青菜,嗓音清亮:

“没关系的,我还年轻,瘦了可以增肥,老了就只能做医美了。”

沈言书神情一凝,昳丽的脸上是脆弱的神情:

“思榆,是我年纪太大了,我......”

“你别想这么多。”我抽空拍了拍他的手,将两人隔开。

沈言书听话的走了出去,我擦了把嘴紧跟其后。

病房外是来往的行人,小孩的哭闹声让人烦躁无比。

我找了个话题切入:“这小孩的爸也不知道哪去了,让当妈一个人带,真是个好女人啊......”

沈言书望了过去,轻声道:“她好像不太会带孩子......”

“妈妈带娃,活着就行,她愿意帮忙带孩子,已经是难得一遇的好女人了。”

我笑着勾着他的手,故意惹他:“言书,你喜欢孩子吗?”

“喜欢......”

我猜他也喜欢。

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熟透了的人夫感。

带着金丝眼镜穿着衬衫带娃时。

估计被孩子折磨的眼眶泛红,也别有一番风情滋味。

我对一个男人最高的评价。

就是评估他是否适合赘回家,和想要他照顾孩子。

貌帅如草,贤良淑德,操持家务。

让一根高岭之草成为全职保夫,才是女人最朴实无华的追求。

沈言书在里面跟季星榆说了什么,我不在意。

我不想琢磨他的想法,也懒得管他们俩之间的斗争。

我只管端水,不论真心。

“言书,星榆就这脾气,他小孩子一个,你犯不着为他生气。”

“我不生气。”沈言书低声道,“我年纪是大了,比不了他们。”

他身上看不出一点岁月的痕迹。

如果不是后天精心保养,那就是上天也眷恋他的容貌,不忍心让美人风华逝去。

我真心道:“你不用想那么多,我觉得你一点都不老,年轻的小帅哥这么多,有气质的可不常见。”

“思榆,你总是哄我开心。”

“我们之间的事怎么能叫哄,我是真心觉得你漂亮。”我道,“言书,你带u盘了吗?”

我看着他的眼眸一暗,却故意装作没看见一般,接过他递来的u盘。

我说的是实话,我真觉得他美。

但再美都比不过钱诱人。

我享受和他之间拉扯的暧昧,却不愿真心实意倾听他的内心,为他负责。

左右是沈言书自己一厢情愿倒贴我的。

我可从来没逼迫过他半分。

u盘上面挂了个小碗,我翻开一看,是个微缩版牛排形状的小模型。

“这么有童趣?”

“学生送我的。”

“嗯.....”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找沈言书借钱。

他前两天才送了我辆宝马7系,现在又眼巴巴给我配音送饭。

纵观古今,少有这样大肚量的人。

我收的越多,越觉得不太好开口借钱。

小几万块对于他们这种阶级的人来说,不算什么大钱。

但要是真连这点钱,我都需要开口借。

在他心里我还算什么女人,不真成吃软饭的了......

我不合时宜的自尊心,总是在各种奇怪的时刻发作。

别人说我厚脸皮,我不否认。

可我这样厚脸皮的人,多少也是有一点可笑的自尊心。

要是这世上能有个完美的男人。

看穿我心里的防备和窘迫。

心甘情愿将所有家产都倒贴给我。

顺便再自愿洗衣做饭,替我打理内务。

说不定我就不会像现在一样窘迫自卑了。

我强撑着的自尊心,让我送走了沈言书。

好在他答应接下来都会来送饭。

至少我能在他这蹭上一个礼拜的伙食。

季星榆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抱着膝盖,坐在病床上。

他生的干净清秀,精神不振的样子都惹人怜爱。

我揉了揉他的发顶,在靠近的时候,他主动埋进了我的怀中。

季星榆的声音发闷:“姐姐,你把我的日记给他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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