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了一天,我确实是饿了。
沈言书做的饭菜精致有品位,当然比我上午吃的拼好饭好吃。
我低头扒饭,在我旁边的季星榆似乎没什么胃口。
如果能具象的话,他恐怕身上的汗毛都已经炸起。
像是一只被人侵犯的领地的小狗一样,盯着沈言书不放。
我扛着他们俩明争暗斗的压力,莫名的觉得有种无奈的幸福感。
没办法,小男人肚量小正常。
我作为中间人,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
除了低头吃饭以外,我又能做什么呢?
要是他们能思想开明一点,化敌为友。
好好的交个朋友,岂不是对大家都好。
似是察觉到了我无奈的内心,沈言书道:
“弟弟,你多吃点饭吧,太瘦了思榆会心疼的。”
季星榆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青菜,嗓音清亮:
“没关系的,我还年轻,瘦了可以增肥,老了就只能做医美了。”
沈言书神情一凝,昳丽的脸上是脆弱的神情:
“思榆,是我年纪太大了,我......”
“你别想这么多。”我抽空拍了拍他的手,将两人隔开。
沈言书听话的走了出去,我擦了把嘴紧跟其后。
病房外是来往的行人,小孩的哭闹声让人烦躁无比。
我找了个话题切入:“这小孩的爸也不知道哪去了,让当妈一个人带,真是个好女人啊......”
沈言书望了过去,轻声道:“她好像不太会带孩子......”
“妈妈带娃,活着就行,她愿意帮忙带孩子,已经是难得一遇的好女人了。”
我笑着勾着他的手,故意惹他:“言书,你喜欢孩子吗?”
“喜欢......”
我猜他也喜欢。
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熟透了的人夫感。
带着金丝眼镜穿着衬衫带娃时。
估计被孩子折磨的眼眶泛红,也别有一番风情滋味。
我对一个男人最高的评价。
就是评估他是否适合赘回家,和想要他照顾孩子。
貌帅如草,贤良淑德,操持家务。
让一根高岭之草成为全职保夫,才是女人最朴实无华的追求。
沈言书在里面跟季星榆说了什么,我不在意。
我不想琢磨他的想法,也懒得管他们俩之间的斗争。
我只管端水,不论真心。
“言书,星榆就这脾气,他小孩子一个,你犯不着为他生气。”
“我不生气。”沈言书低声道,“我年纪是大了,比不了他们。”
他身上看不出一点岁月的痕迹。
如果不是后天精心保养,那就是上天也眷恋他的容貌,不忍心让美人风华逝去。
我真心道:“你不用想那么多,我觉得你一点都不老,年轻的小帅哥这么多,有气质的可不常见。”
“思榆,你总是哄我开心。”
“我们之间的事怎么能叫哄,我是真心觉得你漂亮。”我道,“言书,你带u盘了吗?”
我看着他的眼眸一暗,却故意装作没看见一般,接过他递来的u盘。
我说的是实话,我真觉得他美。
但再美都比不过钱诱人。
我享受和他之间拉扯的暧昧,却不愿真心实意倾听他的内心,为他负责。
左右是沈言书自己一厢情愿倒贴我的。
我可从来没逼迫过他半分。
u盘上面挂了个小碗,我翻开一看,是个微缩版牛排形状的小模型。
“这么有童趣?”
“学生送我的。”
“嗯.....”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找沈言书借钱。
他前两天才送了我辆宝马7系,现在又眼巴巴给我配音送饭。
纵观古今,少有这样大肚量的人。
我收的越多,越觉得不太好开口借钱。
小几万块对于他们这种阶级的人来说,不算什么大钱。
但要是真连这点钱,我都需要开口借。
在他心里我还算什么女人,不真成吃软饭的了......
我不合时宜的自尊心,总是在各种奇怪的时刻发作。
别人说我厚脸皮,我不否认。
可我这样厚脸皮的人,多少也是有一点可笑的自尊心。
要是这世上能有个完美的男人。
看穿我心里的防备和窘迫。
心甘情愿将所有家产都倒贴给我。
顺便再自愿洗衣做饭,替我打理内务。
说不定我就不会像现在一样窘迫自卑了。
我强撑着的自尊心,让我送走了沈言书。
好在他答应接下来都会来送饭。
至少我能在他这蹭上一个礼拜的伙食。
季星榆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抱着膝盖,坐在病床上。
他生的干净清秀,精神不振的样子都惹人怜爱。
我揉了揉他的发顶,在靠近的时候,他主动埋进了我的怀中。
季星榆的声音发闷:“姐姐,你把我的日记给他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