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大茂,你想干什么?都已经离婚了你还想干什么?”
见许大茂正在鼓动全院的邻居,贾张氏有点慌了。
许大茂却没有理会她,而是对着两位主任说道:“王主任,曾主任,你们觉得能够救秦淮茹脱离贾家这个苦海,已经不错了。但我觉得还不够——”
“试想一下,如果以后所有的离婚都是以女方净身出户结束,而且是女方无过错的情况之下,那妇女同志们的生存权利又得靠谁来保证?”
“秦淮茹这次离婚如果开了净身出户的这个头,以后你们的工作应该怎么展开?”
话一说,王主任和曾主任就明白了,这个头一开,以后即使真有过不下去的也不敢离婚,只能忍着。
净身出户,工作也没有房子也没有钱也没有,那是救她们出苦海,还是让她们去死?
她们俩也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这是好心办了坏事啊!
于是赶忙问着许大茂:“大茂,不,徐副厂长,那你看这事儿应该怎么办?”
而贾张氏直接阻拦叫道:“我不管,是她要离婚的,条件她也答应的,我们贾家不会给她一分钱的!”
而许大茂仅仅瞟了她一眼,又给了秦淮如一个安心的眼神,便缓缓地说道——
“有些事情不是你贾张氏说怎样就能怎样,这已经不是你们一家的事情了,所以我必须站出来管上一管。”
“1950年通过的婚姻法,其中——
第十条、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
第十三条、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均不得虐待或遗弃;
第十四条、父母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条、父母与子女间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即离婚后父母对于所生的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离婚后,女方抚养的子女,男方应负担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寡及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费用支付的办法,为付现金或实物或代小孩耕种分得的田地等。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请求。
第二十五条、离婚后,一方如未再行结婚而生活困难,男方应帮助维持其生活;帮助的办法及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者,依法制裁!”
许大茂洋洋洒洒的说了一大堆,众人全部听得一愣一愣的,越听越不知所以。
但贾张氏明白,这些对自家不是什么好事儿,她颤颤巍巍地问道:“你到底想说啥?”
许大茂邪魅的一笑,于是大声说道——
“1、贾家房子财产需要共同分割,而不是秦淮茹净身出户,因为她不是过错方,这是法律规定的!
2、双方对棒梗和小当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介于一边都有一个孩子,这个就可以不提,自己照顾自己那边的就行。但贾家长期对小当不管不顾,已经造成了事实上的虐待,你们犯法了;
3、而贾张氏和贾东旭并未分家,所以老贾的抚恤金贾东旭有资格继承,并不是你贾张氏一个人的,是作为贾家的共同资产,其中还包括贾东旭的工资,离婚的话,秦淮茹也有权利分!本来还有共同债务,不过秦淮茹是债务人,细节也扯不清楚,那就算了;
4、小当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用,你们贾家必须出一半,直到她18岁成年为止;
5、离婚后秦淮茹还未结婚,生活困难,男方,也就是贾家应帮助维持其生活。”
然后许大茂对着贾张氏贾东旭说道:“想让秦淮茹净身出户,想啥呢?这是犯法的你们知不知道?”
然后又对着其他邻居们说道:“各位邻居们,请珍惜你们自家的媳妇儿,这离婚,可真是大事儿啊!”
这一下子可给大家普及明白了,离婚可不是说说而已,得分割财产房子,还有共同债务得一起还,离婚女方带孩子,男方还得给生活费和教育费,还得帮着女方维持生活……
这等于离一次婚,家产就得分出去一半啊?还有多的!
好恐怖!
而且一不小心还犯法?!
有几位和贾张氏一样喜欢蹉跎自家媳妇,还有打老婆的汉子们心虚的看了一下自家的媳妇,见她们正目光闪烁的看着许大茂,顿时心里一凉。
看来必须对自家媳妇儿好一点了。
这许大茂,管这些破事儿干嘛?!
于是贾家已经呆住了,他们完全不明白,离个婚,让秦淮茹滚蛋,怎么还犯法了?
离婚明明是秦淮茹提出来的啊,条件她也答应了啊?
怎么就犯法了?!
这许大茂管这闲事儿干嘛?他就是一搅屎棍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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