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赵安民、程荩等人就任后的工作,也不光是为了科举和捞钱事宜,安抚地方民生和解决百姓温饱同样是重中之重的事。繿
广东虽然富庶,但也仅仅局限于广州平原,其余肇庆、高州、韶州、南雄等州府都为山地,粮食作物产量不高,自尚之信反复后,更是兵灾连年,而福建自古就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沿海的百姓都以捕鱼为生,自国姓退守东番后,清廷就历行迁界净海的国策,这导致了两省地方百姓食不果腹,民无衣食所养。
因为广东和福建的特殊地理和历史因素,马仲英考虑再三后,同样以中书省左丞相的名义免除了两省百姓一年的农税,并要求陈秉文和赵安民在两省大力推广甘蔗、玉米、番薯以及水稻等农作物,推动两省的传统产业,例如佛山的炼铁业,福建的制糖和茶业,总而言之就是尽快令这两省恢复民气。
至于浙省,马仲英倒没有过多要求,毕竟浙江乃是鱼米之乡,富庶之地,只要不瞎折腾,就不会出什么乱子。
为了恢复地方,马仲英免除了闽、浙、粤三省一年的农税,这就令本来看似充足的府库变得捉襟见肘起来,为了应付可能和清军的长期相持,马仲英决定在商税上做文章。
明朝商税主要分为这几种,明初砍柴,盐,鱼,酿酒,做醋,摆摊都要收税。按制凡税课,徵商估物货;抽分,科竹木柴薪;河泊,取鱼课。又有门摊课钞,领于有司。
明太祖时期,征酒醋之税,收官店钱。即吴王位,减官店钱,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府县官店为通课司。宣德朝新增行商过关税,即设置了钞关,成为了日后征集商税的主要来源。
商税的税率同样是采用“三十税一”的比例,“凡商税,三十而取一也,过者以违令论。”繿
此外各省蔬果园不论官私种而鬻者,塌房、库房、店舍、居商货者,骡驴车受雇装载者,务必悉令纳钞。委御史、户部、锦衣卫、兵马司官各一,于城门察收。舟船受雇装载者,计所载料多寡、路近远纳钞。也正是明太祖着力于对商税的控制,这才有了明成祖的永乐盛世。
只不过自土木堡之变后,文官势力抬头,朝堂上的衮衮诸公们高举着孔孟之道的大旗,对国家税制横加干预,甚至将朝廷收商税比作与民争利。
因此明朝的工商业虽然非常发达,但商税却越来越低,原因就是商人阶层和士大夫阶层相勾结,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在朝的士大夫代表着商人阶级的利益,
在士大夫阶层的推动下,明朝的商税一降再降,竟然从百分之三降到了百分之一不到,几乎就和不交税没有区别。
即便是这样,底层的商人还在不断地偷税漏税,导致朝廷税收流失严重。比如茶税,云南、福建等产茶大省收的税,简直低到了荒谬绝伦的程度。
嘉靖时期四川课税的茶叶数量超过五百万斤,可是一年征收的茶税不到两万两。而浙江的茶叶税收竟然只有可怜的六两,云南为十七两。商人阶层偷税漏税情况和明朝的税率之低可想而知。
与此同时,东南的士大夫阶层甚至勾结海商、倭寇,从事走私贸易活动,每年赚取巨额的财富。而由于海商垄断了海洋贸易,在士大夫阶层的帮助下疯狂走私,明朝根本收不到什么税,赚取的银子都进了海商和士大夫阶层的腰包里。繿
明永历十三年,伪清为了筹集三路入滇的钱粮,顺治在东南搞清欠,半年不到,清廷就筹集了近亿两的白银,这也从侧面体现了江南士绅集团偷税漏税到何种程度了。
商税是一方面,盐税和矿税则是另一方面。
按明朝的“纲盐制”规定,持有盐引者按地区分为十个纲,每纲盐引为二十万引,每引折合盐三百斤或银六钱四厘,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运输银三两三钱。以“圣德超千古,皇风廓九围”命名,未入纲者,无权经营盐业,故盐税收入一直是大明朝的主要财政收入之一,每年税收达四百万两。
天启七年,朱由校大行,魏忠贤倒台,东林党首领、北直隶通州富商李三才接任淮扬巡抚后,明朝两淮的盐税收入当年便急跌至不足一百万两,并且逐年递减,至崇祯十三年,两淮的盐税已不足五十万两,也就是说自崇祯元年至崇祯十三年,光是两淮的盐税就被贪污了两千余万两。
明朝矿税的比例更低,大明建国之始,朱元章为了恢复民生,将矿税定到了极低三十税一,故洪武年间,明朝的矿税仅仅五千两,永乐年间,明朝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朱棣因为得国不正,并不敢进行税制改革,朝廷的矿税年仅十余万两。
此后大明历代君王亦不敢违背明太祖祖训,故此至万历朝,大明的商税依旧保持在三十税一。
明朝中后期,由于朝廷连连征战,内廷财政消耗十分严重,国家财政面临严重困境。万历帝为改变这种局面,便下达明旨由商户和地方士绅主持开矿,而朝廷则收取税利,所谓“开矿以济困乏”。万历二十四年,明神宗又下令“开矿抽税,为因三殿两宫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