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芬妮只是偶尔听到的只言片语。
只是在他确认了那两个酒鬼的身份之后,红罗宾却只发现了两具尸体。
两具被残忍杀害的尸体,刚找上门的红罗宾踩在窗台的位置,看着满房间的血腥,抿了下唇。
哪怕根据他的调查,这两个酒鬼可以说是死不足惜,但是他依旧还是……
只是这两个人的死亡,反而确认了一件事,就是那家酒吧,果然有鬼。
红罗宾先是调查了一下那家酒吧,那家酒吧几十年前就已经存在了,但是店主却更换了很多人,酒吧鱼龙混杂,店主到底是谁有时候都是一件不确定的事情。
但是这些店主之中,完全没有一个人的特征和红眼睛对得上。
而店名“感染”,也带着一种哥谭市的幽默感。
提姆最终还是决定自己前往一次。
他给自己进行了伪装,增加了自己的身高,带上了用于掩盖的眼镜和假发,换了一身随处可见的哥谭混混装束。
只要提姆想,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和任何人表达示好、表达友善,他调查找到了一些酒吧常客,几句话混入他们的其中,然后跟着一起进入了I酒吧。
他就像是随处可见的客人,根本不会吸引来太多的目光。
所以正站在台上热舞的红发男人,也压根没有注意到他。
提姆的表情在看到酒吧内的场景之中,平静地点了一杯酒,看向旁边刚认识的朋友:“这是这里的常规表演吗?”
“可是我听说——这里似乎是更偏向安静的那种?”为什么原本在评价之中以幽静高雅(哥谭式的高雅)为招牌的酒吧,现在……正放着刺耳的摇滚?
“哦,不知道,可能是店主想换风格吧?”这位客人压根不在乎酒吧的风格,他只是想喝酒而已:“反正他长得又不丑,不至于辣眼睛,还能下酒——嘿!再跳一个!”
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台上的表演已经结束,而酒吧内部的欢呼看起来让红发的男人非常享受,他高举起那个麦克风,高兴说道:“今天——全场——我请!”
欢呼声响彻屋顶,而提姆似乎看到了酒馆主人的恐怖目光。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家店根本不是这个红发青年的,而是别人的,而他——作为一个老古董,也根本没有现代货币才对。
希望他过去留下来的资金足够报销这一切。提姆在内心没有多少情绪地开了个玩笑。
在看到红发男人的时候,提姆就立刻分辨出对方就是资料上所说的尹凡科·奈特了。
美国人过去的姓氏其实也和当时人的工作有关系,甚至还有居住的地名、对动植物的喜好作为姓氏的。就比如Archer就是弓箭手,Kent就是肯特郡,还有Wolf的狼。
甚至还有谁谁谁的儿子——就比如格雷森的Grayson,曾经就被玩梗变成了小灰的儿子。
所以瑟维玩的姓氏谐音梗,其实并没有太过突兀。
在听到尹凡科姓奈特的时候,某种意义就是在告诉其他人,他的先辈是骑士,或者按照时间来猜想,他自己就是一个骑士——在过去。
只是,他以为,所有来自过去的人,尤其是骑士,都会和美国队长一样,标榜着上一个世纪的价值观,会比现代更加……传统一点?
不过仔细想想西方过去的历史,好像有这样的性格,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
红发青年在酒吧的舞台上快乐唱歌跳舞,生动形象的表明了人和人性格之间的区别。
提姆的目光还注意到了被随意放在一边的乐器包,提姆想了想,用着伪装的声音在客人的位置上高声喊道:“要不要弹一首啊,小哥!”
他的口音带着混混一般的腔调,任谁也认不出坐在这里喝酒的是红罗宾。
红发骑士显然是听到了这句话,他拿着麦克风毫不犹豫地说道:“我只是拿来耍帅的,我根本弹不来!”
酒吧之中笑声响起,不过就在下一秒,红发青年表情一变,他立刻拔掉麦克风的插头,把已经丢到地上的黑色马甲重新套好,把东西堆积到一边,房间里再度传来的是优雅平缓的老式留音机的音乐。
在红发青年将头发绑好,垂下眼拿起酒杯之后,一个正常的酒保就这么出现了,完全看不出之前载歌载舞的模样。
一个摇滚酒吧,瞬间变成了一个安静的清吧。
提姆注意到,吧台后面的木门被推开,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这么走了进来。
他的黑发比红发青年长得多,也看上去更为顺直,不像那头还会炸开的红发一样,一头柔顺的黑发在脑后扎了个马尾,垂在脖颈旁边。
他穿着一身合身的正装,就像是接下去要去参加什么高雅的聚会一样——亦或者是刚结束了这样的聚会。
手杖在地面敲击出声音,他扫了眼酒吧内部的平静,嘴角微勾,转头看向一本正经调着酒的红发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