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得丢了脑袋才好吗。
“你脑袋不要了?”
她脱口而出。
梁行释然地笑了笑,这个节骨眼上,他的脸上还能出现这么明媚的笑容,该去看脑科医生了。
“你果然是挂念我的。”
他嘴角压不住,清润的嗓音化不开的柔情蜜意。
步霁看着他,无语式地呵呵笑两声,人在气疯了的时候格外想抚额笑。
“我果然是太善良了。”
梁行点头,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怎么看都心悦,顺着她的话说。
“当然,你是这世间最善良的女子。”
他不会忘记,第一次见面时,她女扮男装,孤身一人也敢当街出口教训欺负民女的恶霸。
他当时并未上前搭话,只觉得他是侠肝义胆的豪杰。
街道一别,她跟他竟一起进了酒楼,她会拿钱给乞丐,给庙里的孤儿,被小二弄撒茶水洒在衣服上也一笑了之。
没一会儿,她又上了二楼的包间,换上了一身罗裙,戴着面纱,判若两人。
他能认出她,是因为她无论穿什么,身上都是淡淡的石榴花香。
步霁闻声,头也不回,一甩袖,不再理会他,继续往台阶上走去。
真不知道,“步霁”为何会喜欢上梁行,他太榆木脑袋了,比李稷还榆木。
梁行从怀中掏出厚厚的一沓书信,微微泛黄的纸张,每一封信都用香云纱包着。
京城一锭金子一尺的香云纱,他用来当包装袋。
不是他钱多的没处花,只是这些信件是他这两年的时间里唯一的寄情之物,反复搓磨,免不了会褪色,只有香云纱质地柔软能保护好信张上的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