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滋润全身,只需要几口就有饱腹感。
本着不浪费原则,薛宝玉将残羹剩饭打扫干净。
摸着溜圆的肚皮,撑得一步都不想动。
“都这么晚了还没回来,会不会出什么事啊?”
“能出什么事?不回来拉倒,死外边也算清静!”薛老太的嘴巴,还是一如既往的毒。
想起白天的事,那鳖孙竟然帮着外人,欺负自己这个奶奶。
薛老太想想就来气,摔摔打打,吓得众人再也不敢吱声。
薛父看了眼门口,犹豫了片刻,选择继续当鹌鹑。
家里有一个强势的娘,从小到大的管着,也造就了老二老三鹌鹑的性格,只敢窝里横。
“倒是老大也是好久没回来。”薛老太念叨着。
三兄弟当中,她无疑最器重老大。
一来,老大的性子不似老二老三。
他会算计,为人奸猾,是天生的市侩料子。
二来,谁让人家有一个好女儿呢。
潘元英虽说已经认祖归宗,但薛家毕竟养育了她十几年。
之前的薛家确实不富裕,日子过得紧凑。
但自从大伯家的养女潘元英认祖归宗后,安陶县潘家出资帮助大伯薛家和,在魏市开了一间鱼档。
夫妻俩个,将生意经营的红红火火。
每月都能拿出五两银子,给薛老太养老。
再加上薛家种的几亩水稻,养的鸡鸭,三头肥猪。
标准的小地主阶级。
可以说,靠着一个养女,直接鲤鱼跃龙门,完成了阶级上的跨越。
所以,三兄弟中,薛老太最器重老大,最疼爱老三家的孙子。
而老二薛万兴,不上不下,地位颇为尴尬。
“奶奶,顿顿吃鸡蛋我都吃腻了,我想吃灵鱼换换口味!”薛文龙叫嚷着。
他只比薛宝玉小一岁,也是个大孩子了。
这年纪的孩子,许多都已立事,甚至在筹备着自己的婚礼。
可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活脱脱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
娇生惯养,养尊处优,被全家人无限溺爱,像极了一头巨婴。
三婶孔氏轻拍了薛文龙一下,“吃什么灵鱼,那东西是咱们能吃的吗?”
薛老太不满的瞪了孔氏一眼,“你打我乖孙干嘛?不就是一只灵鱼嘛,明天让老大送过来一条。”
薛万兴皱眉道,“娘,一条灵鱼最便宜的,也要二三两。你这不是难为大哥嘛。”
薛老太却浑不在意,“我是他老娘,就说我馋了想吃,让他孝顺孝顺,他敢不送?
哼,别看他现在住在市里,自以为翅膀硬了,老娘要想收拾他,随时随地都行!”
“哦,奶奶最好了,明天吃灵鱼喽!”薛文龙拍手叫好。
三婶低下头,眼中浮现一抹算计。
显然刚才的话是故意为之,激老太太。
薛老太眉开眼笑,家里啥好东西都给乖孙吃。
挣得这么大的家业,将来不都得传给文龙嘛!
至于那俩小王八羔子,饿死拉倒,省的心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