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这人不喜欢自己反抗。
越是反抗,越是麻烦。
“噢,我以前也在纽约生活吗?”南笙反问陆时宴。
陆时宴不动声色,就只是看着南笙:“为什么忽然这么问?”
南笙也不迟疑:“我今儿在医院,看见一个人,我觉得很面熟,但是我来不及问他叫什么。所以我现在才想,我是不是曾经在纽约生活过。”
南笙还真的越想越觉得面熟。
陆时宴的眸光微沉,因为他很清楚,在纽约,南笙唯一知道的就是和宋骁有关系的人。
纽约这么大,就这么凑巧在医院遇见了吗?
但在表面,陆时宴还是淡淡问着:“男的女的?”
“男的。”南笙应声,“不过很快他就走了,好像他认识的人住院了。我听不太清楚。”
性别男,这就更让陆时宴觉得敏感了。
“如果他对你熟悉的话,为什么不认你?”陆时宴面无表情的问着南笙。
南笙比了比自己的脸:“我过敏肿成猪头,脑袋和眼睛都包扎起来,我觉得我亲妈在我面前都不一定认得出我,何况还是一个觉得熟悉的人?”
南笙倒是一本正经的问陆时宴。
陆时宴低敛下眉眼,倒是没回答南笙的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