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歌>都市言情>我是陈浩仁,我是一个好人> 第10章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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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合同。(1 / 2)

看到合同上的内容,原本微笑着的陈浩仁明显的呆愣了一下。

《合同》

鉴于:

甲方为乙方提供人口物资,乙方为甲方提供资源应求,故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相互协议、双方无悔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署合同:

1、合作标的物:

11:本合同适用于柳氏地产集团与李氏批发集团适用,签订协议期间,双方确认

12…

2、双方权利及义务:

21:甲方在合同期间要为乙方提供长达一年左右的人口物资,甲方承诺在合同期间,人口物资不可或缺。

22:甲方在合同期间保证,人口物资出现问题之时不会出卖乙方,并且要及时补充人口物资。

23:乙方承认,在合同期间出现任何事故,都要为甲方继续提供资源,直至合同结束或甲方违约。

24: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出现任何事故,都由乙方一律承担,不会对甲方造成任何事故效果。

25:在合同签署期间,确保甲乙双方人员为柳林天和李启元,若并非不是,合同失效。

3、注意事项:

31:签订协议期间,要确保查看合同的人,只有甲乙双方一人,不可携带亲人或其余者一同签署合同,为防止合同败露。

32:签订协议期间……

4、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一年之后无论双方是否满意,合同作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甲方:柳氏地产集团,柳林天

乙方:李氏批发集团,李启元

看完整个合同,陈浩仁面无表情的抬起头,看向一脸惊恐的柳林天。

“唉,我原本以为你们做过什么网络诈骗什么的就已经是……”。

“结果你们还搞人口贩卖呀,也不知道镇守局那群废物是怎么查的,两个最大的老鼠在他们眼皮底子下转,结果他们没有发现……”。

陈浩仁将手中的合同撕成两半,随手丢在已经沾上了鲜血的地毯上。

他缓步走向柳林天,淡淡开口:“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人贩子了”。

他撩起自己的短发,露出猩红色的双目!

伴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从房间里传出(房间隔音效果极好)。

陈浩仁的身影便在此刻间消失了。

在临走之前,他还不忘将那个合同重新粘好,用手机拍了张照,匿名发给了某些没用的镇守局。

当陈浩仁再一次出现的时候,他身上的衣服已经焕然一新,原本的衣服被他脱了下来,随后用火焰异能燃烧烧了。

他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是从某间衣品店里拿的,放心,他看了一下衣服的标签,随后掏出了八张红票票放在了换衣间里。

他可不会干什么小偷的事情,嗯,敌人除外!

听到耳畔传来厌恶的声音,他扭头一看,只见镇守局的车子发出红蓝双色的闪光,从他旁边掠过!

他皱了皱眉,将衣服的帽子盖了上来,双手插兜低着头,慢悠悠的走着。

“果然呀,这些家伙还是一如既往的没用”。

在心里吐槽完这句话以后,他便头也不回的往家的方向走去!

镇守军很快就包围了那栋大楼,

房间里,为首的男子看着手下汇报上来的情报单,皱了皱眉。

这人还是个熟人,这是昨天给陈浩仁他们觉醒天赋的张志辉。

张志辉看着地上的惨案,又看了看手机上面命名发送过来的情报,也是不由得吐槽了一句:“小明,你说这世上真的有什么大英雄吗?”

“啊,队长,你说啥胡话呢?”

“没什么,就是感觉到好奇,你说给咱们情报的那人到底有啥破事呀?啥都不要,就给了咱们情报,前面刚刚逮的那一团人也是,两个人脑袋被踩爆了,其余人的眼睛跟喉咙全部都给弄碎了,你说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干的?”

“不知道,双方的作案手法倒是不相似,一个是暴力美学,另一个好像则是武器大师什么的”。

光彪那群人,光彪和那个女人的脑袋被陈浩仁用力踩碎了,那群人的喉咙跟眼睛则是被陈浩仁亲手给捏碎的。

已经是属于半死不活的状态了,碎掉的喉咙跟眼睛也没办法恢复,毕竟他们可没有那种级别的医生给他们治疗。

“同伙作案的吗?”

“有可能”桑克明用钢笔的尾端挠了挠头发,嘴里吐出一句。

“什么叫有可能?要你啥用?”

“嘿,队长,我又不是侦查组的,要不是您老为了省钱,没有带我去住酒店,非要来这里的镇守军凑一晚,咱们也不会接到这个案子”。

桑可明一脸的颓废,同时用怨恨的目光看了一眼张志辉,要不是眼前的这个队长为了省钱,他们早就回部队了好吗?

“哎呀呀,上面给的钱又不多,去住酒店,估计也不是什么好酒店,还不如随便找个地方凑一晚,还能省下点钱”。

“您就是单纯的想贪吧”

“什么话?这叫什么话?老子不是给了你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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