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谢谢伯父,这枪我收下了。”
文才其实看不起这把善良之枪,但转念一想,收了枪等于是接了陆振华的传承。
陆振华见他收了枪,便高兴地说道:“这把枪是勃朗宁M1903,容弹量七发,子弹口径为9毫米。哦,对了,你会开枪吗?”
文才摇摇头,前生今世他都没有开过枪。
“男人不会开枪不行,我的子女都要会开枪。过两天,我们找个好地方,我教你开枪。”
陆振华话中话,似乎认了文才这个女婿。
“你把枪给我了,以后你没有枪防身怎么办?”
“我老了用不到枪了,对了,我给你拿子弹,我来上海没带多少子弹,只剩下三十发了,一会你别忘了带走。”
陆振华又取出一堆黄铜子弹包好,交到文才手中。
“多谢,伯父,我一定好好保管这枪。”
“唉,其实你比我强,我这双手染满鲜血,可我杀的鬼子还没有你多,惭愧呀惭愧!”
陆振华一生杀人无数,但都是军阀内斗,想杀鬼子时已经被东北军的东北王给摘了兵权。
“将来会有机会的。”
“我老了,没有机会上战场了。”
“现在形势越来越差了,最多两年,鬼子一定会打进来上海,到时候陆司令难道有枪在手不开吗?”
“若有这一天,老夫当马革裹尸,跟他们拼了。”
两人说着一起大笑着下楼。
依萍,雪姨见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雪姨一直在等楼上吵起来,然后文才气愤下楼,说不定陆振华还会拿着马鞭追上来。
然后是依萍与父亲翻脸,再次上演雨夜那一幕。
“怎么可能?难道此人真有妖法,下次找机会问问杜飞。”
雪姨心中想着。
依萍也很奇怪。
陆振华自从来到上海,一副郁郁不得志的样子,脾气更是坏得无以复加。
按理说,他应该很反对自己与文才的事,开始发脾气,威吓,甚至还要拿马鞭或手枪威胁。
想不到,两人竟然笑着下来了。
楼下正厅已经摆好的碗筷,菜都上齐了。
因为陆振华在说话,没人敢打扰,所以全家都在等着。
这便是大帅,大军阀的威风!
就算雪姨再狂,内心还是怕陆振华的。
“吃饭吧!拿瓶红酒,我要和文才喝一杯。”
此话一出,雪姨惊了。
老爷这是怎么回事。
竟然要跟这个丑八怪喝酒,老爷可是戒酒很多年了。
佣人拿了酒来,不是书桓送的那瓶,是从东北带的红酒,陆振华一直舍不得喝。
每人倒了一小杯酒共饮了一杯,剩下的酒就不多了。
再喝倒只够陆振华和文才一杯了,书桓,尔豪都没份。
两人又相敬了一杯,让书桓感觉这两人不是女婿有准岳父,反而像同辈知己。
吃完饭,大家围坐一桌喝茶聊天。
陆振华和文才在句句离不了枪,陆振华摆出一副老师父的样子,给文才科普军械知识。
文才像个小学生一样认真听陆振华讲怎么开枪,枪的种类,射击方法。
一旁,书桓坐不住了,他才是今天的主角,怎么被直接忽视了。
听到陆振华聊枪,作为战前记者的书桓瞬间像找到了话题。
连连插话,书桓说的枪械知识、军事知识比陆振华还要详细,更为精准全面,而且全是最新的知识。
这一下子让陆振华感到颜面无光。
这个年轻人怎么这么讨厌。
把我的话都说了,让我说什么。
看看,又在杠我了。
军事迷都有一个特点,爱杠,爱摆数据。
陆振华说的知识太老了,比如他说某某枪还是枪中之王,那不过是十年前的数据。
“你懂什么?你上过战场吗?你打死过几个鬼子?”
陆振华对着书桓怒道。
“我没上过战场,我去年才去过前线,鬼子我是没打死过,难道你就……。”
书桓突然收声,意识到自己不对。
他本来是一个情商高,沉默是金的人呀!
怎么变成一个爱激动的杠精,还跟准岳父杠。
“我,我难道被杜飞上身了。”
人很容易被环境和他人看法影响情绪。
杜飞爱杠,是因为他穷,天生容易被别人忽视。
他要得到关注需要作怪出风头,用嘴炮杠人,否则就会泯然众人。
书桓是天生的主角,走到哪里都被人珍之重之,根本不需要做杠精,只要用冷脸装酷就行了。
若没有文才出现,秦五爷视他为卧龙,恨不能聘为经理,托付江山。
若没有文才,陆家人都应该围着他转才是,如萍是他的,依萍也应该是他的。
全世界都应该围着他转,把重心放在他身上。
那时,他就摆出一副沉默是金的态度,维持冷酷帅的个性。
许文强、龙四、书桓都是主角,若失去主角光环,他们也要想办法搞点事来引流增加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