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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2(1 / 2)

眉头,没有多说什么,倒是何瑞修失笑的摇摇头:“相信他们不宰客,好像是我太天真了。”

等我们在酒店安顿下来,已经十点多了。我们四个就干脆早饭中饭一起吃,点了餐点直接在房间里一起用餐。

餐后休息的时候,何瑞修和吉尔也展开了讨论。

“无论是之前的态度,还是我们现在搜集到的信息,都表明这次我们很难从地方警局得到助力。”何瑞修说:“现在,我们该怎么从这么大的城市中,把那个混蛋找到?”

吉尔转头问我:“诺曼,如果是你,你会从什么地方着手?”

我没怎么思考,直接说:“悬赏。”

咳咳,这是和伯恩内森他们几个在一起,遗留下的后遗症。

官方势力解决不了问题,就只能总其他渠道,而其他渠道加起来就一个字,钱。

但是我忘记了,现在的我们,不是穷的一塌糊涂的学生,就是拿着固定工资老实本分的国家公务员,根本没有经济实力去搞什么‘悬赏’。

所以两个字刚出口,我立刻就改口:“不不不,刚刚是开个玩笑。如果是我,我会先思考,自己是罪犯,潜逃进入哥谭市后,会躲在什么地方。像杰弗瑞·斯通这种连环杀手,不会因为换了个环境就停止杀戮的,所以他肯定不会静悄悄的躲起来。而为了防止被跟踪,有他不会住酒店旅馆,不会再刷信用卡银行卡,这么一来,他大概率会租房吧,用现金。匆忙出行,他手里的现金不会太多,现在失去了经济来源,外加要熟悉环境,他可能会找份短期工之类的。我们可用从这方面去调查。”

斯潘塞皱着眉头思考:“但是他很聪明。这种人在不安全不熟悉的情况下,不会以身犯险。他大概率短期内不会再作案。如果他一心一意潜伏起来,我们现在势单力薄,也许真的很难抓捕到他。”

吉尔叹了口气:“这也是我担忧的。但是我更担忧他之所以来到哥谭,是因为付了钱。”

何瑞修说:“你是说,他付钱,而哥谭有人会给他提供庇护?”

“嗯。”吉尔点头:“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恐怕即使找到他,也抓不住他。”

一时之间,大家都陷入了沉思,不知道该如何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哥谭的形势,比我们想象中的更复杂。

最后,吉尔拍板:“我和何瑞修会去见一见哥谭的警局局长,听说他是个挺不错的人。也许,对我们会有帮助。不用急,已经知道这个混蛋的外貌了,即使哥谭人再多,我们总归能找到他并把他逮捕归案的。”

然后吉尔和何瑞修就去警局了,而我和斯潘塞则留守酒店。

毕竟,这里不是我们的地盘,吉尔和何瑞修觉得,我们两个学生还是不要参与进去比较妥当。

只希望,一切如吉尔所说的,那般顺利。

第104章 第四十四篇日记(中)

在等待吉尔和何瑞修的这段时间里, 我和斯潘塞联系了老朋友。

伊森·伯克。

我和斯潘塞的老同学。

他是个天赋很高的人,虽然在一些学习方面的天赋比不上斯潘塞,但是比起普通人, 却高出很多。而且, 他是个不怎么偏科的人,可以说是全才, 这一点比斯潘塞这个严重偏科的家伙可以说是强很多。

伊森其实是斯潘塞除了我之外,最为投契的朋友了。

这种缘分源于幼时两个心高气傲天才者之间的较量, 也源于两个太聪明孤独者之间的共鸣, 所以即使彼此分割两地,不再经常见面, 却依旧不会影响他们之间的友谊。

现在回想起来,我和斯潘塞从本质上来说,一开始也许就不是‘朋友’的感情, 太过亲近太过熟悉,乃至早已将对方融入半身, 再也无法分割。

要论友谊, 也许伊森这样的, 才算是斯潘塞真正的‘朋友’。

读高中的时候,伊森因为家中父母工作调动的缘故,搬来了哥谭市, 至此, 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同学的我们分开了。不过大家彼此虽然不怎么见面了, 却依旧保持着书信来往——斯潘塞喜欢最为古老的书信的交流, 而伊森似乎和他有同样的爱好。

这一次, 距离斯潘塞上次看到他,已经差不多间隔有两年多了, 而我时间更久一点,恐怕有三四年了。

岁月有时候就是这么无情啊,一眨眼,就溜走了,再回头,周围的一切早就变得面目全非。

斯潘塞有伊森的联络方式,直接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给对方。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邮件的回复就到了:“我马上就到!”

我和斯潘塞对视笑了笑,心中为案件担忧的情绪似乎变成了泡泡一样,全都轻飘飘飞走了。

“我和他见面的次数更少,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我问斯潘塞。

斯潘塞皱了皱鼻子,这种可爱的动作我已经有数年没有在他身上看见过了:“老样子,你知道的,从小他就一直很吊儿郎当,但是关键时刻却意外的十分靠谱。”

“我可没忘记这个家伙替我取了个‘金鱼’的外号。”

“噗,你不是当场就报复回去了么,怎么还惦记着的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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