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的主角之一;
第二页,重新拿起话筒的男人,闭着眼站在漆黑舞台上,等待音乐声响;
第三页,漆黑瞳孔直视镜头,鲜活到泛起生命力的照片,让人震惊他的改变;
第四页,一声电闪雷鸣中,有一道身影脚踩泥泞土地丶头顶无尽天光;
……
第n页,一株玫瑰花从一人手中递出,又从一人手中接过,最後带着爱意的玫瑰花扔向了粉丝;
最後一页,身穿风衣的男人,唱着那一首《无数》,头顶是无数银色闪片落下。
他忽然想到了什麽,在歌曲结束时,掀开风衣,先是单膝下跪,然後缓缓的变成了双膝。
他含泪看向台下的粉丝,眼眸中藏着千言万语。
这就是属於小麦的故事。
十几岁的他自尊心强,二十几岁的他,学会用阳光笑容伪装自己,性格接地气的同时,不妨碍他有过自卑抑郁的时候。
吃着那碗猪脚饭时,明明眼泪都要出来了,却还要笑着装作不在意。
他的傲骨从十几岁蔓延到了二十几岁,膝盖骨很硬,却会在演唱会结束时,为感谢远道而来的粉丝,郑重下跪。
他说:这一次是他的第一次演唱会,以後每一年都会有,去往每一个城市,见喜欢他的粉丝。
陈醉抬起手掌 轻轻鼓掌,脑海深处响起一道回声。
【叮,恭喜宿主,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