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解释一下,关于僵尸事件,这个是真事,所以大家也别问为啥没救那小子,人力有时而尽,并不是一切都能随心如愿,也不是我们想救谁就能救谁。
当时那个人确实没救过来,也确实是死了,现实就是这样的,故事我可以改编,但人死了就是死了,我也不能给他写活。
僵尸事件过去之后,我有一段时间看见肉就反胃,尤其是熏酱的东西,一看那糊了吧唧的,我就想起烧僵尸时候的场景,还有那气味……
为了让自己减少胡思乱想,我继续写。
当时那个写的很慢,可以说是龟速发展,当时是写了有二十多章,删删改改差不多四万多字,足足用了我三个多月的时间。
所以你们看,我现在是不是已经很有效率了?
但是现在如果你们想看,只能去百度搜了,前些年因为特殊原因吧,很多灵异都消失了,那本也没跑了,所以已经找不到正版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那本书里,我也不知怎么想的,给主角安了一个前世是九尾火狐的身份,而且是天地间唯一一个九尾火狐,贼拉牛逼那种。
关于这一点,直到多年后我才想通……
这且不说,容后再叙。
差不多就在僵尸事件过去一周左右,那天马叔从外面回来,告诉我一个好消息。
我们拆迁的那片房子,终于要动工了,现在施工的已经进场了。
这好消息真是,来的太突然了,再不来的话,我特么都快忘了这个事。
我们都搬出来多久了啊,多久了?
连我自己都已经记不清了,居然这时候才动工。
这效率实在是让我不得不吐槽一下。
于是我搓搓手,问马叔,是不是这样一来,我的门市房就快到手了?
马叔给了我一巴掌,冲我一瞪眼。
“那特么是我的门市房!”
我嘿嘿一笑:“咱爷俩还分的那么清楚干嘛,我的不就是你的,你的不就是我的。”
马叔说:“神特么你的就是我的,你有啥啊?”
这句话扎心了,我一琢磨,马叔说的对,我有啥啊?
我现在就两个肩膀顶个脑袋,外加一张嘴吃饭,两个鼻子眼出气,住的房子都是马叔租的。
头上无片瓦遮身,脚下无立足之地。
连个对象也没有。
卧槽,这么一说,我好像挺惨啊……
不过跟马叔我还是脸皮比较厚,我一本正经地说:“师父,我虽然啥也没有,但我有一个跟亲爹一样的师父,我师父有啥我就有啥,我师父的就是我的,而且我以后要是出息人了,我有啥我师父就有啥,我在这保证,只要你没找到你那失散多年的儿子,我给你养老送终,伺候你到死。”
马叔挠挠头,看着我:“你小子这话是好话还是反话,我咋听着别扭呢,你是盼着我早点死,好继承我门市房吧?”
我连连摇头:“那咋可能呢,区区一个门市房,怎么抵得过咱爷俩的深厚感情?别的不说,就你给我那十八个猖兵,这一般人就不能给我,所以一个门市房算啥……”
还没等我说完,马叔一拍大腿:“对了,那十八个猖兵你用不用,不用的话,还给我。”
我当场就不干了:“哎哎哎,这咋还带往回要的,当时你不是说送给我了嘛?”
马叔说:“我送给你,你也不用啊,那不是浪费么?”
我说:“谁说我不用,我那是舍不得,万一伤着碰着的,那可都是你辛苦养的。”
马叔说:“那你倒是用啊,你不用就给我继续养着,这玩意就跟兵器一样,时间久了不用就上锈,得经常拿出来使唤使唤才行。”
说实话,马叔这话也没错,但是我最近也没啥事,我仙家都不搭理我了,庄雨薇也静悄悄的,我总不能闲着没事,半夜带十八个猖兵去大街上找个鬼干架吧?
于是这天下午,我就找了个时间,跑到三清扇里去了一趟,打算见见庄雨薇,顺便看看那十八个傻大个在干嘛。
再次进入那个幻境,一切还是和原来一样,没啥太大区别。
只不过庄雨薇的小屋前面,草地上多了一架秋千,树干为架,藤萝为绳,绿草装点,看起来贼美。
只是秋千架上没人,我走过去刚想摸摸,忽然就听前面传来一片欢呼声。
抬头一看,就见在远方的河畔,那十八个傻大个居然在钓鱼。
庄雨薇和杭圆圆也在,看起来他们好像是钓到了什么大鱼,正在那开心呢。
我不由莞尔一笑,心念微动就跑了过去。
到了河边一看,还真是钓到一条大鱼,足有两尺多长,活蹦乱跳的,杭圆圆抱在怀里都抱不住,不住嘿嘿傻笑。
再看庄雨薇,一身白衣,飘飘欲仙,浑身上下几乎没有半点鬼气。
看来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