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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章 协议达成(2 / 2)

特许代理商的身份,经营夏国产品进入星光世界流通。

具体的品类,税率,对各国自有产业的保护,对各国特产和技术的采购份额,将在后续的具体贸易谈判中一一明确。

拥有了权利,自然也得有义务。

最重要的第一项,夏军只能在星光世界留有不多于九颗的“超级武器”或同级别类似武器。

这里是齐瑞波和联盟副议长来回争执,都快掀桌子了。

齐少将说最少十颗,联盟代表死活不干,联盟代表说最多一颗,齐少将说要不我把多的先用了?

双方剑拔弩张之际,又是陈漠出来打圆场:“各退一步,超级武器的保留数量,就定为个位数吧”。

确实做到了各退一步。

有时候争的不可开交,需要的仅仅也就是一个台阶。

毕竟无论哪个王国,从土地面积、人口规模、战士数量等等方面,就算吃满了九颗核弹,充其量也就是伤点筋骨,养一养的事。

这种武器,还是引而不发的时候才有威力。

后面,是关于通辽国境的问题。

一番激烈的辩论之后,条约规定,通辽以当前的国境线为界,未来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能在奔流之河以东的土地上进行扩张。

作为交换条件,允许通辽向魔族要土地。

显然,王国是想借刀杀人,最好通辽跟魔族拼个你死我活,把九颗武器限额全用了才安心。

最后的最后,通辽提到了海权问题。

因为没有其他的大陆,外海最多也就是零零星星几个小岛,各国对海权还没有什么明确的概念。

在规定了通辽未来的海上行船不能擅自进入各国三十公里海面范围之后,通辽获得了海面的自由航行权。

陈漠的眼睛开始扫视魔族的西大陆,有哪些深水良港,优质码头了。

虽然后来,以这份条约作为基础,还陆续签订了多款补充协议,但毫无疑问,这份协议本身具有无可替代的历史意义。

由于协议在通辽签订,而通辽的主要诉求点又在于贸易通商,海上航行等,因此这份条约被称为《星光世界——通辽郡国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简称《星通友好商约》。

商约的内容已定,友好不友好,就看谁的真理更充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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