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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华容(1 / 1)

宴席什么的常世是不想参加的,但不得不参加。

为了溪水村的发展,华容这个人常世必须接触。

仅仅只是初步接触,常世就把华容给看穿了。

因为华侯爷实在没什么水平。

……

宴席采用分席而坐的方式,地点放在了庭院中,烧鸡烤鱼凉拌蔬菜再加上热气腾腾的白米饭,对于贵族而言,这也是丰盛的一餐。

但尤其惹眼的,还是竖立在庭院中的霸主之证。

是的,华容同样也是天选霸主!

宴席还未开始,华容就观察到常世对霸主之证很好奇,如此也打开了话匣子。

“此乃天赐神物,乃老天对我华氏一族代天、代天子牧民的认可。”

对霸主之证,华容是骄傲的,路一翻译后,常世试探着问道。

“在下一路走来,路过不少村镇,也亲眼看到了不少这种天赐神物……”

从溪水村到丹华城距离不远,沿途却要路过一个镇三个村,而在这一镇三村中,常世就看到了两尊霸主之证。

被选定为霸主的土著,不少。

路一刚刚翻译完,华容就是一愣,随后勃然大怒。

“你小子满嘴谎言,竟敢欺骗于我!此神物乃尊贵象征,非血统高贵者不可得,又岂是随处可见之物!?”

常世赶忙道歉,好说歹说才把这事儿给圆了过去。

心中却不得不感慨一声。

世袭制确实容易养出贵物。

从这一句话中就能看出,华侯爷平日大概是不出门的,也根本不关心领地中的大小事务。

……

宴席上的食物并不可口,气氛也不融洽。

华侯爷的姿态摆的高高的,要不是这群自称山民,连语言都不通的家伙救了他的女儿,他显然不会浪费时间跟这些屁民一同吃饭。

有这时间与文人骚客吟诗作对岂不美哉?

宴席过半,华容就有些腻歪了,常世也看出了这一点,心思电转间,已经有了决定。

拉来成棋,常世问道。

“按照丹华城的军人素质,若这侯爷领兵来犯,咱们能挡住多少人?”

成棋咧嘴一笑。

“万把人不成问题。”

这个数字让常世惊讶了一下:“一万头猪也得杀到手软吧?”

成棋呵呵冷笑一声:“他们比猪可差远了。”

溪水村中的可战之兵只有三十特警队加夏林的领民,但武器装备暂时不缺,足够打一场大仗。

成棋以前就喜欢在网上跟网友讨论这样一个问题:一支全副武装的特战队,在火力补给充足的情况下,究竟能战胜多少古代士兵。

答案是在不被埋伏偷袭的前提下,以一敌百完全不是问题。

武器的射程、射速、杀伤力等等都是跨时代碾压,人体在热武器面前脆弱的难以想象。

“关键在于士气。”

成棋说道:“真要打起来,咱们根本不需要把人全杀光,杀个百分之三百分之五,这种级别的军队就会变成无头苍蝇,满地乱跑。再加上他们没见过热武器,恐怕手雷一响,他们的士气自己就崩了,这仗咱们也就赢了。”

听完成棋的分析,常世了然点头。

忽地起身看向华容,朗声道。

“华侯爷,在下有一宝物想献给侯爷。”

路一翻译后,接过常世递来的东西,来到了华容面前。

初时华容还不以为意,心想区区草民能有什么宝贝。

但很快他眼睛就发直了,目光锁定在路一手上挪不开眼。

那是一枚晶莹剔透的手串。

手串由大小完全相同的红玛瑙制成,在阳光下反射着耀眼夺目的宝光。

即便以华容的身份,也从未见过此等稀世珍宝。

不谈工艺只谈材料,这么多规格完全相同的红玛瑙被串在一起,就足够震撼华容的心灵。

不由自主的接过路一手上的手串,冰凉触感从掌中荡开。

圆润,无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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