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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1 / 3)

近几日刮风,将天空吹得碧蓝如洗。寒意浸浸,出门就吃一嘴的灰,长安城的百姓兴高采烈,开坊开市之后,街头坊市人潮涌动,等着迎接长安城久未的冬雪。

张九龄同谭昭昭在坊前道别,他抬手紧了紧她的衣襟,关心道:“昭昭别太辛苦了,外面风大,冷,早些归来。”

两人分工明确,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谭昭昭管收拾布置宅邸,张九龄出去拜访举荐,埋头苦读准备科举。

连着好几日在坊与西市之间来回转悠,谭昭昭快活得很,半点都不觉着累。

谭昭昭道:“大郎放心,我没事。我等下还要去收家什,同雪奴约好了,她领着我去相熟的铺子买地毡,有她在,保管吃不了亏。”

说罢,谭昭昭迫不及待钻上了马车,在门口回转身,朝张九龄潇洒挥手,“大郎回去吧,你也多保重。”

张九龄脸上不由得浮起了笑,与她那般摆手道别。

既折服于她的爽利,又觉着好笑。

好似两人调转了身份,她成了远去拼前程的丈夫,他则是依依不舍送别的妻子。

等到马车驶入了车流中,张九龄才上了马离开。

阿满与眉豆他们收拾了几天,宅邸里面的家什搬到跨院中的空屋放置,如今全部空荡荡,擦拭得一尘不染。

没过一阵,胡床胡塌案几等送了来。谭昭昭听到外面的动静,跟着出去一看,不由自主惊呼一声,笑得眉眼弯弯。

是骆驼,驼队!

几匹骆驼,在领头之人的指令中接连跪下,胡人与汉人伙计一并上前,手脚麻利上前卸货。

领头那人昨日同谭昭昭见过,他自称波斯人,讲一口流利的长安话,除了碧眼像胡人,五官则与汉人相近。

谭昭昭估计,东家是汉人同胡姬春风一度,留下的孩子,这样的人在长安比比皆是。

东家上前见礼,客气热情地道:“娘子,货已经送到,请娘子过目。”

谭昭昭颔首还礼,对一旁的眉豆道:“眉豆,你照着册子点一点数。阿满,你领着他们,进屋放好。”

眉豆与阿满应是,东家走过去,同眉豆一起核对。对完之后,阿满则领着伙计们,往宅子内搬。

谭昭昭则好奇骆驼,站在那里舍不得走,蹲下来看着它们嘴里咀嚼个不停,也不知道在吃什么。

她真是太喜欢了,太喜欢长安。

看着这些骆驼,仿佛到了苍茫的大漠,漫天黄沙中的驼队,悠扬的驼铃声。

风吹来尘埃,谭昭昭抬手挡在面前,眼睛湿润。

“九娘。”雪奴娇柔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谭昭昭转头看去,雪奴走了上前。

“我听到外面的动静,估计你家的家什送到了。”雪奴解释完,打量着谭昭昭,愣了下问道:“九娘可是在看骆驼?”

谭昭昭站起身,道:“是啊,我只在西市卖牲畜之处见过,没想到长安城里还可以用骆驼来运货物。

雪奴掩面笑她,

“骆驼力气大,

耐力好,胡人最喜欢用骆驼了,等住得久一些,九娘就见怪不怪了。”

谭昭昭笑着说是,请雪奴一道进屋。她也不解释,她激动的,并非骆驼,而是长安此时的万般风情。

好似什么东西出现在长安城,都不足为怪。

足够包容,足够绚烂多姿。

雪奴还是第一次进来,谭昭昭领着她四下走动了一圈。

“这件宅邸真不错,比我住的还要大一些。就是人再多一些,还有两间跨院可以住。”

雪奴一路上赞不绝口,她尤其喜欢庭院的两颗梅花,在树下看了又看,道:“快开了,一场雪之后,就能盛放。”

谭昭昭也喜欢,每次来都要看上一回。

外面冷,屋内还在摆放家什,雪奴就便邀请谭昭昭去她家:“走,冷得很,我们去吃上一杯,暖和暖和。”

谭昭昭骇然而笑,“这个时辰吃酒......走吧!”

雪奴笑声比银铃还要清脆,“我就喜欢九娘,比男儿还要豪迈。”

谭昭昭同眉豆交待了句,就去了雪奴的宅子。她亦是第一次上门,两人都随意,不讲究繁文缛节了。

进了大门,与谭昭昭的宅子相同,西边是牲畜棚,马厩里面拴着两匹马,一匹骡子一匹驴子。中间是平整的空地,种了几颗依旧绿意盎然的矮松。右侧则是抄手回廊。

从回廊中走进去,是一间待客的花厅。花厅里铺着苇席,一张胡塌,几扇屏风。

雪奴直接领着谭昭昭去了后面的院子,她一进屋,顿时瞪大了双眼,啊哟一声。

轩敞的屋子内,暖香扑鼻。屋顶垂下的雪白帐幔此时收了起来,地上花纹繁复,色彩绚烂的地毡,就特别显眼。

加上几案上摆着的各色摆件,美男与美娇娘缠缠绵绵的丝帛画屏风,谭昭昭眼前一片五光十色,几乎快看不过来。

雪奴请谭昭昭坐,朝她挤挤眼,道:“九娘可是觉着太乱,落于了俗气?”

谭昭昭摇头,同雪奴那样,在能没过脚背的柔软地毡上盘腿而坐,道:“我很喜欢,色彩浓烈,最热闹不过。”

雪奴神色黯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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