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渐渐升起,万丈光芒照耀的背后的雪山煜煜生辉、耀目生花。
高真行带着麾下兵卒向着两座山峰之间的河口前行,地势渐高,乱世丛生,马匹已然不易骑行,便翻身下马,挽着缰绳缓缓前进,等到了河口处,便见到汹涌的河水自山谷之中奔腾而出,河道狭窄,水流湍急,奔流的河水冲撞着岸边的岩石发出轰隆隆的鸣响,而这鸣响被两侧高耸的山峰聚拢,传到耳中愈发有若万马奔腾,震得人耳鼓生疼。
山峰之后,便是热海,一条灌木丛生、快要被杂草掩盖的小路便在湖边蜿蜒延伸向远方,顺着小路走去,便能够从热海的另一头走出大山,便是曾为汉朝西域都护府驻军所在的昭苏城。
再折而向北,便是作为安西都护府驻军地之一的弓月城……
一行人驻足回首,便见到无数阿拉伯兵卒也已经弃马而行,一件件白色的披风连成一片,密密麻麻的向着山口处追袭而来。
高真行松开马缰,抽出横刀,环顾众人,沉声道:“吾便在此地死守,能够拖延一刻便是一刻,尔等不愿留下的,尽快沿着山谷中湖岸边的小路径自向东,走出山谷,赶回弓月城报讯!”
众兵卒齐齐上前一步,大声道:“吾等愿追随校尉,誓死不退!”
“放屁!”
高真行勃然大怒,呵斥道:“吾等之生死不足惜,尽快将消息传回弓月城,令大军有所防备一面被阿拉伯人偷袭才是头等大事,都死在这里,难不成让阿拉伯人长驱直入,兵临城下尚且懵然不知?”
众人咬牙,却一个个目光坚定。
唐军最终荣誉,宁死亦不肯投降,更不肯当逃兵。两军对阵,若是投降活着溃逃,战后将会追究责任,不仅家中授予的永业田将会剥夺,更会成为家乡的耻辱,连累家族甚至子孙后代被人唾弃嘲笑。
反之,若是能够战死疆场,则会得到丰厚的抚恤,子孙免除大部分天赋,且能够免费进入乡学,如若有战功在身,更会直接由其嫡系子孙继承。
高真行无奈,只得指着年岁最小的两个兵卒,大声道:“郑三娃、李拴住,汝二人牵走六匹马,即刻赶赴弓月城报讯,余者与我死战于此,阻截敌军!”
那两人知道这是军令,不敢拒绝,当即抹了一把眼泪,立誓道:“报讯之后,吾二人会回到此地,若是诸位哥哥战死,吾二人亦会与敌人死战,绝不当瓜怂!”
高真行心中热流涌动,上前拍拍两人肩膀,吩咐道:“此地易守难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吾等不一定便会尽皆战死。尔等回到弓月城之后,可立即引援军前来,居高临下反攻回去,敌人就算再多一倍亦是必败!”
两人眼睛一亮,大声领命:“喏!”
起身牵着马,环视诸位袍泽一眼,转身挥泪相别。
……
山坡上的阿拉伯兵卒蚂蚁一般蜂拥而上。
高真行没觉得害怕,反而浑身血脉贲张,从军的那一天起,他就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过往二十年的人生纸醉金迷、醉生梦死,他早已厌倦。固然亦曾身入军中,却只是镀了一层金,未能真正体会到军人的荣耀。
但是当他身在西域,望着着广袤辽阔的土地,看着哪怕一个小小的唐军兵卒亦可以骄傲的停止脊背接受胡人的尊敬惧怕,心中便会生气无与伦比的自豪。
他终于承认,人是有境界的,而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根本因素,不是官职高低,不是财富多寡,而是境界的不同。
就如同他以前为什么总是看不惯房俊,总是忍不住想要去找房俊的麻烦,总是不愿意被房俊压过一头?
就是因为他内心里承认,他是不如房俊的,至少在境界上低了一头。
以前若是听闻谁谁谁在面对敌人的时候血染沙场、慷慨赴死,高真行大抵会嗤之以鼻,好死不如赖活,人都死了,再多的荣誉又有何用?
然而眼下此刻,他看着山坡上密密麻麻的敌军,自己以及身边的数十名同伴就好似即将淹没在汪洋之中的一叶孤舟,没有一丝一毫惧怕的感觉,更没有半分夺路而逃的恐惧。
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
“诸位袍泽!”
他环顾左右,朗声道:“吾等乃是大唐军人,既然决定死守此处,那便无怨无尤,敌人想要偷袭弓月城,那就唯有自吾等尸体上踏过去。先前不走,那么此刻若是畏惧而逃,休怪本将以逃兵罪论处,斩了你项上人头!”
兵卒们全无惧色,大呼道:“死战!死战!”
“好!”
既然团结一致,抱着必死之心,高真行当即指挥:“将震天雷收拢起来,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动用!”
他们携带的震天雷只有十几颗,面对数以千计的敌军以及数倍于此的援军,再大的杀伤力亦是杯水车薪,还不如留到最后,危急存亡之时更能够杀伤更多的敌人。
“弓弩全部收拢一处,听我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