娲这样本是枯燥的课题,但他能讲的让人感到逻辑的美、才华的美。听他的描述,走过漆黑的夜路,离别时的相视一笑。
高考完,姜南选择学医,他义无反顾投身文学,跨越南北的距离,那点的情意朦胧被远距离的大学生活冲淡了。后来再见面,这个兄弟剃平头,显得头顶微尖,面色苍黑,满脸刮得铁青的胡子。爱讲唐诗,说初唐四杰,大历十才子,但是讲的最好的,是晚唐。
姜南的大学,选的是中医,选择了一条又苦又累的路,当时脑子里满满都是“大医精诚”、“辩证辨病”,几乎熬秃了头,忙着读研专硕,背着笔记本自习室、图书馆两头跑,哪还有恋爱的心思。
崔都尉嘛,可叹终是男色误人啊!若是前世遇到,又正好对自己胃口,姜南是无论如何都要尝尝。
山道上崴过了脚,从此行山路都是小心翼翼。这辈子穿越过来,也是在山道上滑下来,姜南有些分不清前世今生的自己。
迷茫的是崴脚还是内心的恐惧?或许是阶级地位不可撼动。
下山时,雾渐散,群山皆如新沐。
吃过早食不久,姜南就收到了侍卫叶瑞送来的锦盒。
叶瑞行礼道:“这是阿郎让某给小娘子送来的。”
姜南大大咧咧打开了锦盒,竟是一块系着珠玉的杂佩。玉色不是通体碧绿或者乳白,是带着一点杂色的玄玉,姜南对玉石没什么研究,但这样浑浊的玉块,垫起来也轻飘飘的,怎么看着不像很贵重的样子。
“小娘子的琉璃茶深得夫人喜爱,阿郎说以后恐还要劳烦小娘子,略备薄礼答谢,还望小娘子不要推辞。”
姜南看完锦盒舒了一口气,还好不是名贵的东西,若是两壶果茶的回礼,却也有些贵重,但叶瑞后面一席话,让她不好推辞。
……对比打开一瞬间时的心情,心都要提到嗓子眼,若是名贵的钗环首饰,姜南不用想就都推拒了,但是这杂佩打了个擦边球,难道当真的是饱含了夫人的谢意吗?不见得吧......
不过转念又想,杂佩嘛,“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①那是春秋时期的风俗了,本朝追小娘子送花,还是芍药牡丹者居多。
姜南想了想,认真地道,“还请上禀崔都尉,切莫如此客气了。”
恭敬地叉手行礼与姜小娘子作别,叶瑞出了店门,摇摇头,阿郎啊,男人啊……
回到崔府,叶瑞去内院禀报:“已经送与姜小娘子了。”
“嗯。”崔翊擦着刚练完的银枪,放回武器架子里。
叶瑞看了一眼崔翊,小心地说:“小娘子说......以后莫要如此客气了。”
崔翊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知道了。”
看一眼崔翊外袍系的蹀躞带,叶瑞退下去。
中间玄玉素面没有纹饰,两侧十二块犀角均雕刻着云纹,素金底托,撩袍端带扶的那块犀角,不去细看也能知道,那与送出去的杂佩,雕刻的是一样的花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