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人之后,她总担心被人说奢靡败家,后来渐渐年纪大了,更是不敢再碰这些首饰,唯恐被人笑话。
此刻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王氏居然有些恍惚,她依偎到丈夫怀中,轻声道:“没想到,夫君还记得妾身喜欢玉兰。”
林诠沉默,手掌轻轻抚摸王氏的头发。
他自然记得两人初识。
立于树下的王氏容貌秀美,风姿绰约,不同于其他羞怯的女子,落落大方地向他索要一朵玉兰花,彼时还是个毛头小子的自己,什么也未说便拢起衣袍下摆,爬到树上替她摘花。
后来两人成亲,成为世间最亲密的夫妻,反而再也没有曾经的那番真情流露。
林诠性子冷清,不善言辞,在此之前,从未思考过这样相处有何不对,若非闺女随口的玩笑话,他怕是永远不知道王氏内心的想法。
老夫老妻难得姿态亲昵,王氏经过一开始的感动后,微微有些脸红,岔开话题:“方才侯夫人送来了的请帖,几日后要在东郊的别院举办一场赏花宴,妾身想着那日恰逢休沐日,想着带长风过去。”
林诠颔首:“是该让他去看看了。”
闻言,王氏松了口气,她就怕丈夫本身有其他打算。
好在夫妻在这方面的态度还是比较一致的,他们不需拿儿女亲事做筏子,重要的还是得孩子互相喜欢,否则林长风也不会拖到二十多岁没有成亲,房内更是没有那些无乱七八糟的人。
只是身为母亲,难免有些着急,所以近几日,王氏便开始注意京城各种的宴席。
“你们要去哪儿,”小跑进来的云笙正好听见这句话:“娘,我也要去!”
王氏吓了一跳,连忙从丈夫怀中坐直身子:“回来了?”
“嗯嗯。”云笙好奇打量,“娘,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她目光怀疑地在爹娘身上转圈:“是不是爹爹欺负你啦?”
这下,王氏的脸更红了。
一直到晚间的饭桌上,云笙还充满好奇,被王氏眼疾手快夹了许多饭菜,才堵住了嘴巴。
有时候,小女儿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儿好奇心过剩。
想起前几天女夫子表面自谦实则抱怨的引辞,王氏心中便止不住忧虑。
云笙今岁已经五岁,旁人家五岁的小姑娘,不说绣工,已经跟着夫子念点儿书,学习女德,抑或读诗养性。
王氏年轻时便是京城女子诗社里的风云人物,在她的设想中,女儿会和她一般,或者比她更出色。
可谁能料到,云笙却是个坐不住的,还把她请到家中的女夫子给气跑了。
国子监是好地方,可再好,也不收女子,总不能让她一直随公爹去国子监玩耍吧。
王氏觉得自己就是个操心命,愁完长子,又开始发愁小女儿,一旁的林诠似乎察觉到她的情绪,主动给妻子夹了一筷子炸黄花:“先吃饭,一切有我。”
今晚的饭菜很是美味。
林家的厨娘仿佛被蛋糕打通了任督二脉,最近频繁开创新的美食,美味到让吃过小馄饨的云笙,也忍不住小小的加餐。
林老爷子坐在主位上,闻着躲不掉的肉香,一身气不顺。
这几天忙着国子监,饮食起居多从简,等空闲下来,不仅没有成功戒口,反而更是嘴馋。
心里仿佛藏着一个钩子,一直钩啊钩,催使着他去尝试。
‘只吃一点,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吧’。
‘吃完这次,以后再也不吃’。
‘没有人会发现的’。
心里的声音这样说道。
然后一转头,对上云笙目光灼灼的大眼睛,当头一盆凉水,浇灭了蠢蠢欲动的心头火。
有时候,林老爷子自己都怀疑,他虽然喜欢吃肉,但也不是一个重口腹之欲的人,如今反而时不时就想爆食一顿。
而喜欢吃肉这件事情,实际而论也怪不得他。
往上数三代,到林老爷子亲爹时,林家还是地里刨食的庄稼户,全家省吃俭用才供出来一个当官的林老爷子,邱氏嫁进来后,数年只育有一子,好在儿子和孙子争气,接连科举入朝,林家才渐渐脱离原先的身份,跻身士族阶级。
看似风光亮丽,实际和底蕴深厚的豪门世家仍有很大差距。
林老爷子向来瞧不上那些世家的做派,当然,人家也不一定瞧得上他。余光瞥见长孙一身广袖长袍,面色茭白,气不打一处来:“翰林院那种清贵之地,皇上让你进去是为了研究学问,你看看你,反而跟着学那魏晋放荡之风、敷粉染脂,做什么女流之态!”
林长风面不改色地将广袖敛起:“祖父,孙儿这是长得白。”
正在吃加餐饭的云宝闻言抬起头,殷红的嘴角还沾着一粒米粒。
她认真看了几眼,点头认同:“哥哥和我一样白,祖母爹爹娘亲也白,只有祖父黑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