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妞……花妞……”秦小幺拢着嘴,使劲叫着花妞。
花妞疾驰而来,在秦小幺的身前急停,两只前腿高高扬起,发出愉悦的马鸣声。
秦小幺同样高兴,抱着花妞的脖子就不松手,又开启了絮絮叨叨的模式。
“花妞,我都想死你了。你想不想我?”
“花妞,你都没有以前那么肉肉的了。”
“花妞,你是不是又长高了,我抱着你都得踮脚了。”
“花妞,在这里吃得好不好?”
“花妞,有没有马欺负你?”
……
秦小幺跟所有的动物伙伴都是这个样子,萧炎宸见过了几次,已经习惯了。牵着黑风安静的等在旁边,给它顺着毛。
五分钟后,秦小幺终于絮叨完了。
萧炎宸牵着黑风过来,“想不想跟着马群一起跑?”
秦小幺一听,眼睛都亮了。
“想,超级想。可以吗?”
“嗯。黑风是马王,有它在不会有危险的。你只要在花妞身上坐稳,它会跟着黑风跑的。”
两万多匹马,只有花妞能跟得上黑风的速度。
秦小幺对于花妞那是绝对的信任,二话不说就跨上马跑了。萧炎宸无奈,赶紧催动黑风跟了上去。
半分钟后,万马奔腾的统一节奏中,时不时传出违和的大喊大叫。
第二天,天刚破晓,两万骑兵就已经在校场集合完毕。士兵肃穆而立,全场安静,只偶尔能听见马打响鼻的声音。
萧炎宸身着银色铠甲,跨坐在黑风身上。一人一马身姿笔直,岿然不动,全都散发着威严之势。
“将士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今日就是检验一年苦训成果的时候。望你们令行禁止,奋勇杀敌,跟随我一起凯旋!”
萧炎宸高举手中长枪,“铁马冲天,气吞万里!以我之血,铸我之名!”
两万士兵,同样高举起长枪。
“以我之血,铸我之名!”
“以我之血,铸我之名!”
“以我之血,铸我之名!”
阳光穿过云层,洒落在这一片土地上,照在即将出征的战士身上。那高高竖起的枪尖,闪烁着肃杀的光芒。
失落的萧家军军魂在西宁省的大地上苏醒。
秦小幺牵着花妞站在校场边上,亲身体会着那种庄严、肃穆、热血和震撼。这与她上辈子看电视时的感觉完全不同,身临其境会觉得热血沸腾,会让灵魂都跟着震颤。
跨越人群,秦小幺看向萧炎宸。
今天的他与昨天判若两人,没了世家公子的矜贵与儒雅,反而多了些傲慢与豪气,浑身散发着令人臣服也信服的光芒。
也许,比起镇北侯世子,萧炎宸更适合当个将军。身披战甲的他,更放松也更自信。
战场才是他的主场。
时辰已到,萧炎宸振臂一挥,“出发!”
两万士兵齐齐翻身上马,奔着战场而去。
萧炎宸没有动,就这么静默的立在原地,透过擦肩而过的人流看向秦小幺。
两人的视线就这么遥遥相对。
萧炎宸:请等我回来!
秦小幺:一定安全凯旋!
最后看一眼校场边上那小小的身影,萧炎宸打马转身冲着大部队飞奔而去。
秦小幺直到再看不见一人一马的身影,才带着花妞往回走。
她心里闷闷的,感觉就像是有什么东西压在心头,无处发泄。
自己这是怎么了?
琢磨了半天秦小幺也没想明白,直接就放弃了。想不明白就不想,拒绝内耗。
秦小幺翻身上马,催着花妞冲着海边狂奔,她要去体验策马踏浪的感觉。
周王和楚王之战,来得突然,退去得更快。平西王两万骑兵的突然加入,直接让周王方的领兵将领乱了阵脚。平西王的兵与楚王的兵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的,双方三天打了三场,皆以周王方败告终。
周王眼见着再打下去,自己就会损失惨重得不偿失,果断要求和谈了。
楚王之前一直被周王压着打,好不容易翻了身,又怎么会让周王好受。双方会谈了五天,拉锯谈判的结果就是,周王以高出市场价两成的价格将抢夺走的粮食全部买下。
周王这次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此次的三方会谈,平西王和平西王世子都没出面,代表平西王的人竟然是白爷。白爷也确实不负老狐狸之名,不仅从周王处薅了一笔赔偿款,还向他卖了两万斤地瓜。
价格嘛,同样比市价高出了两成。而且是只卖粮食,不提供教授种植服务。周王手底下的人要是有本事,那就自己种,平西王府不拦着。要是本事不够没种出来,抱歉,明年还得跟平西王府买粮种。
亩产一千八百斤的粮食,谁不眼馋?这就相当于在周王面前吊了根胡萝卜,让他不得不围着平西王府转。
楚王原本对于平西王卖地瓜给周王这事还挺有意见,那可是他用一个铁矿换回来的。后来一看,不仅价格比给自己的高了三成,还没有“包教包会”的服务。亲疏远近表现得明明白白,心里才算是平衡了。
仗只打了三天,却听了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