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由苟政一手整合组建的中军,也只是比起其他部曲,悍卒锐士更多,精英率更高罢了。就这,平心而论地说,也比当今天下很多军队要强了,尤其还有一股匪气、狠气的支撑。
其他军队,包括羯赵,除了少部分精锐,更多的也只是强征入伍、拿起武器的农夫罢了。便是那些所谓的精锐,上了战场,也未必就比苟军强到哪里去,至少在当下,论拼命,苟军不弱于任何军队。
北大营是苟军精英齐聚的地方,但此时苟雄自将台上望去,依旧能看到不少黄皮寡瘦明显缺乏营养的士卒,这对一向爱兵如子的苟雄来说,心中实在难以落忍。
但是,除了看着,抚慰着,很难做更多的事情。因为,他变不出粟麦与肉食。
事实上,一直以来,对于苟政的诸多作为与决定,苟雄都是认可的,也默默地支持着,他并不是没有见识、不知好赖的人,也知道孰利孰弊。
深明大义,是苟雄的襟怀与器量,他不满的,或者说看不惯的,只是苟政一贯以来的行事作风,功利而阴狡,严厉而忌刻,所谓的仁义都充满了虚伪。
为了家族部曲,苟雄能够忍受,一直以来,也默默地自我宽慰,是这个世道太残酷、惨淡,才致苟元直如此。然而,以苟雄心胸之坦荡率直,又如何能真正接受呢?
但偏偏,对苟政的见解与作为,他又很少能提出反驳的地方。恰如此时,看到那些身形瘦削的部曲,苟雄脑子里就不断浮现着苟政一句话:衣食不足,何以练精兵?
当然,话说回来,比起半年前,如今的苟军,蜕变是十分明显。不再剖析其里,仅从外表来说,苟军将士(至少诸营中军)终于拥有了统一的军服。
历次战获,苟军得了为数不少的布匹,尤其是破柳氏后,更是一波肥。当然,从前期开始,苟政已经让郭毅从附民之中征调婆妇,赶制军服。
设计自然很简单,即便由于布料的关系,服色多有不同,但至少在制式上统一了。而军服的统一,对于一支军队的成型,凝聚力的提升,是无需赘言的。
条件依旧是简陋的,当下的寒冬中,为御严寒,除了不能一直保持的烧柴生火,大部分士卒只能以蒲草填充。只有少数的将领、军官,有毛皮加身取暖。
服甲不分家,军装虽然统一,但甲胄护具,从全军范围内,依旧稀缺得厉害,尤其是铁制武器,从刀枪到弓箭。
此前,甚至有部将提议,当从全郡范围内,搜罗铁器(包括士民百姓之家的农具、菜刀、铁锅),熔炼打造兵器,只不过,被苟政否决了。
当然,在武器的事务上,苟军还不是那么地饥渴,随着苟氏集团的壮大,掌握利用的各项资源也越来越多了。同时,可替代的解决方案也有不少,再怎么样,也比举义之初的斩木为兵要好得多得多。
在苟雄思虑间,校场之上,又爆发了一阵热烈的欢呼助威。比武进展得很快,在擂台上决斗的,是最后两名优胜者,并且其中一人,已经完全占据胜势。
像一头恶虎一般,将对手捆在地上,一双有力的双手,狠狠地勒住对手脖子,毫无半点留力,一副要将对手扼杀的样子。
夺魁者将现,围观的将士,自然欢呼不断。喧嚣之中,还是担任裁判官的苟须,赶紧带人上前将二者分开,宣布胜者。
看着奄奄一息者,苟须脸色有些难看,这是他的部属,但技不如人,也无话可说,只能吩咐抬下去救治。
而胜利者,则肆意地高举双手,虽然浑身灰尘,脸上也鼻青眼肿的,但丝毫不影响其展现强悍之风。他叫苟兴,年方十六,在整体年龄不大的苟氏族人中,都属于后起之秀了。
将台之上,苟雄看着苟兴的表现,不由露出欣慰的笑意,冲苟起道:“苟兴,越发长进了,真是吾家虎儿啊!”
在苟雄身旁,乃是先登营督苟起,闻言当即道:“年纪也不小了,可以担当重任了!”
“安排一下,先让他在先登营,当个队主吧!”苟雄稍作思量,吩咐道。
“诺!”
很快,这件事便当场宣布了,以比武夺魁,苟兴升职为队主,引得军中将士,多有侧目。但也不能非议什么,一拳一脚打出来的,何况,人家还姓苟。
“这样的比武,日后还当多举办,引为军中常制!”苟雄又说道:“还有,参与比武的士卒,记下名次,此后如遇空缺,抑或扩军,优先提拔!”
“只怕军中没有这么多队主之位啊!”苟起不由乐呵道。
在场众将也是附和大笑,唯有丁良站了出来,恭敬地向苟雄行礼道:“二将军,此等事务,是否当先报与主公批准!”
“丁良,你此言何意?”闻之,苟起顿时怒了,气势汹汹地冲丁良诘问道:“二将军奉主公之命,典掌军务,区区队伍之职,还需特意报批吗?”
苟雄也不禁打量着丁良,这个并不强壮,也不以勇悍知名的骁骑营督,脑海中不由浮现出当初在长安城外,此人向自己动手的模样。
如今的丁良,比之当初壮实了一些,姿势依旧卑微,但态度在恭敬之余,依旧带着一种坚定与执着。
迎着苟雄审视的目光,难知其喜怒,但丁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