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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彭迪(1 / 4)

马丙艳的心上人名叫「彭迪」,家境未知,估计不是当官家庭就是经商家庭,最不济也是衣食无忧的书香门第。彭迪说还是留有一些神秘感比较好,他只说自己是个还没出过书的作家,时常到处游历寻找创作灵感。

真神奇!马丙艳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能和这样的人走到一起。衣食无忧的帅哥,文质彬彬的作家,对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极有品味,谁能想得到呢?

他们像一对情侣那般去影像店淘碟,一起在夜市寻找美味小吃,马丙艳换住处的时候彭迪还帮着布置新住所,真是个体贴的帅哥。

看着彭迪挽起白衬衫的袖子给出租屋贴墙纸,马丙艳早就乐不思蜀了,这种墙纸精致又素雅,是彭迪亲自挑选的,果然眼光独到,不愧是她相中的男人。

她坐在床沿抚摸着杏粉色的真丝床单,这也是彭迪给她买的,价格不菲。彭迪说皮肤是女人的第二生命,这真丝床单买得很值得,因为对皮肤好。

马丙艳觉得,其实女人跟小猫小狗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谁愿意对她多花心思,谁愿意多陪伴她,爱抚她,那么她的心就会向着谁。

做爱时的彭迪就像一波翻腾的巨浪,能把她抛向云端。而当两个人静静依偎在一起时,彭迪又极尽温柔,把她当珍宝一样揽在怀里,还用手指轻柔地梳理她的头发,让她感觉无比受用。

从未见识过这样的男人,他的爱意就像一种魔力,让马丙艳感觉自己的整颗心都被融化了,只要静静地躺在床上,只要把脸靠在这个男人的胸膛,任由这个男人轻轻抚摸自己,她就心满意足了。

如果时间就这样永远停止该多好!

她还记得刚搬来这个房子里的两人第一次共浴,狭小的卫生间没有浴缸,他们只能洗淋浴,马丙艳坐在莲蓬头下的一个很小的塑料凳子上,因为周身涂了沐浴露,她数次都差点从凳子上滑下来。

彭迪蹲在她的面前,捧着她的一只脚,轻柔地用手指搓洗她的脚丫子,还不时挠一挠她的脚心,引得她咯咯傻笑。被这样的男人当宝贝一样捧在手心,真是做梦也不曾想过的事情,如今却真实发在自己身上,她觉得这辈子值了。

彭迪还笑着说:“一会给你修剪趾甲。”

餐馆的同事们多少有些惊讶,这马丙艳的变化也太大了。之前有一段时间她脸色暗沉,没精打采,像丢了魂一样。如今又突然气色红润,容光焕发,还见谁都乐呵呵的,简直判若两人。而且新衣服也多了起来,还烫了大波浪的头发,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让她脱胎换骨。

[37]

那天我去教堂还书,牧师在阁楼里顺便把我的工钱结了,1200元不是什么大钱,但拿在手里却颇有分量,因为这是实实在在的劳动所得,为期十次的餐会告一段落,他说希望将来还有机会再合作。

我问牧师知不知道程星一家的遭遇,如果他知道的话,我想了解一下。他却说我像个爱听睡前故事的小女孩,还说如果我想听故事,要先讲一讲我自己的过去作为交换。

我说没什么好讲的,我过去只是地上的易拉罐,被人踢来踢去,有时候也像抽屉角落里被人遗忘的旧纽扣。

牧师说他喜欢听我胡乱做比喻,但别想这么糊弄过去。于是我简单追忆了自己的年少过往,比如亲人都是怎么离世的,第一次领工资的心情,第一次背井离乡的感受等等。

牧师很守信,他给我讲了程星一家的遭遇,拿来跟马凯的讲述相互佐证一下,出入不大。

“刘淮最近怎么样?前几天我看见他背着高尔夫球杆爬山去了!”

“不是啦,那不是高尔夫球杆的包。”

“那是什么?”

“弓,他在市区的户外用品店定制的,还买了二十多支箭,跑山上射箭去的。”

“哈哈,他怎么突然玩这个了?”

牧师的这个问题可把我问住了。我说刘淮这大半年时间一直对马娟失踪的事情耿耿于怀,想调查又找不到思路,估计是整个玩具解闷去了。射弓箭需要集中注意力,这样他就能暂时不想案子的事了。

“嗯,马娟失踪可有些年头了。”

“是啊,十几年前的案子,谁能查得清呢?”

牧师沉默了一会,说没准将来有一天会像马小露的案子那样,突然就浮出水面了。

我说但愿如此吧。

但我不认为阿肉能从土里再刨出一具尸骨来。

离开教堂的阁楼像是突然从冰窖走进烤箱,感觉双腿就快要蜕皮了。如此灼热的天气,教堂的门廊外却攀附着很多凌霄花,而且开得正艳,红花绿叶相掩映,爬了很大一面墙,甚至有些遮挡彩绘玻璃了。

回到家发现银耳还没有完全泡好,刘淮说他想吃银耳羹,于是我上午在集市买了几朵品相不错的。樊大姐来的时候我正在给银耳加白砂糖继续浸泡,我得确保煮银耳的时候能熬出粘稠的胶质。

“一个大老爷们动不动就要喝银耳汤!”樊大姐发挥着她一以贯之的毒舌,“就算你喜欢免费给他打工,也该要点买菜钱吧?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你肯定是倒贴!”

“樊大姐!”我实在有些烦她,“你怎么总喜欢挤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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