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弃,每个骨头缝和沟壑处都被舌面舔过,这还不够——他把骨头也咬碎了,想要一并吞吃进去。
民国大大小小的荒年数不胜数,到处都是动荡,到处都是死亡,他们是吃着那摇摇欲坠的王朝施舍的残羹冷炙活下来的,活得像个野狼——这世道,人是不能把自己当成人的。
她呢?细嚼慢咽的端庄,价值连城的首饰,白皙干净的面容,柔软温热的香气,清澈明亮的眼睛……她是人。
怎么看,都是天上地下的两种人。
他咽下了最后一口饭,从她手中强硬的接过碗筷,“我去洗。”
她愣了一下,细细的声音坠着,像是晃动的流苏,晃得人心痒痒,“谢谢。”
大哥没有把耳环当掉,不是因为不想,主要是怕被人从中昧下或赚差价,或者被人强行占掉——这也不是什么少见的事。
所以这些天家里算是多养了一个人。
所幸这姑娘挺好养,也就多一双碗筷的事……他拐了个弯,拿着大哥给的钱给她买衣服。尺码确实不知道,但他特地量了娘衣服的尺码,娘的衣服她穿着大一点,那就报小几个数,估计就就大差不差了。
娘都是去布庄的,买布料回去,自己量体裁衣,不过想必她是没干过这种活的,据说富贵人家会设置专门的针线房,由绣娘与裁缝制衣。
这还是他第一次踏进成衣铺,掌柜的是个妇人,穿着有些紧身的衣服,勾出女性的曲线,有些肥胖,但算不上难看,笑起来是传统人家眼中憨厚有福气的样子。
“这是帮媳妇买衣服来了?”她笑眯眯地从高高的柜台后走出来,“客官想买什么?袄裙?旗袍?学生裙?马面裙?”
“都看看。”他说。
“这就是咱们常穿的袄裙了,我看小兄弟你年纪不大,想必夫人也年纪小,小年轻就是要穿些亮色,往外面一站,多好看……要是怕不耐脏,也可以选这几个,这几个颜色重一点,还不暗……”
“最近新兴的旗袍就是我穿的这样了,小兄弟你也能看到,这旗袍贴身,穿上去很显身段,我这还有件改制旗袍……”
20年代的旗袍仍然宽大平直;与当时流行的倒大袖相呼应,旗袍的下摆比较大,整个袍身也是呈“倒大”的形状。但肩、胸乃至腰部,则已呈合身之趋势。
李自山试着想象她穿旗袍的样子,一定是脊背挺直,亭亭玉立的样子,民国的袄裙宽宽大大,遮住了所有的柔软曲线,只有偶尔伸懒腰时,能从惊鸿一瞥中看到空荡荡的衣服提起,裙摆八字形向上收缩,收束着纤瘦的腰身。
她穿上一定很好看。
然而旗袍就像那惊鸿一瞥的遐想,成了日夜里念念不忘的绮梦——等他有钱了,一定要给她买一件旗袍。
比起许诺,这更像是一场白日梦,梦醒后,坠下的珍珠,月亮,太阳,和一切粉色的美好,都将离他而去。
他是淤泥中逡巡觅食的野狼,黑暗中不详的乌鸦,泥土中打滚生长的泥孩子,死亡与暮气的续集——未来她会穿上旗袍,走进奢华的纸醉金迷与安定的富贵乡,但那大概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说不定,最后只有一件永远送不出去的旗袍,压在箱底,如他一样,沉默地数着日日年年。
陈腐的一切就应该埋葬在阴暗里,家境贫寒的穷小子不该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最后他选了一个浅色的袄裙,没办法,余财不多了。
反正也不需要她干活,这衣服的作用就应该是好看,让她穿着开心,要它耐脏做什么。
路过卖潮糕的店,他掂了掂钱袋,顺手给她买了点点心,想着估计她能喜欢吃。
太阳的光并不灼热,亮黄色,像是新孵出的幼鸟,云堆积起来,一片一片,供起了台子一样的巢,一并睡着半边的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