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毅然决然脱去书生气,投笔从戎。
战争一别,天各一方。邱女士再也没有见过他,这一段年少的爱恋就这样不了了之。
后来,正逢八十年代的改革大潮。我的外祖父一辈自诩名门望族,不愿意下海实业救族。
偌大的家族不振兴,早晚也是要坐吃山空的!
日积月累,千里之堤也能溃于蚁穴。面对日益凋敝的家族,没有钱财入库,家里能典当的都典当了。
万般无奈之下,外公只能把邱女士许给实业家做小老婆。
邱女士年轻时候是个颇有傲骨的女孩子。士可杀不可辱!
议婚的时候一声不吭,到了敲锣打鼓、喇叭唢呐小汽车开到家门前的时候,她竟然雄赳赳气昂昂地逃婚了!
她扬言只要是个男人,哪怕是和地痞流氓生孩子也不要给别人做小妾!哪怕做小妾的对象貌若潘安,她也不接受!更别说是中年谢顶的老头了!
可是后来,她遇见了沈容。那个男人,也就是我的亲生父亲。
邱女士当时不愿意嫁给实业家,于是穿着嫁衣趁婚礼之乱溜出家门,很不幸地事发生了――
她遭遇了地痞流氓地骚扰,嫁衣撕裂,千钧一发之时,当时还只是一个卫生局局长的沈容如同天神下凡般救了她。
从此就像是说书人讲的英雄救美才子佳人的故事一样,老套狗血但确实十分真实――
邱女士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那个救她的男人。可惜那个男人当时已经有了妻子和孩子。
在某种意义上说来,邱女士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就是千夫所指的插足者!
她大摇大摆直剌剌插足了沈容当时幸福的婚姻生活,还大言不惭地公之于众,让自己的一厢情愿生活在众目睽睽的水深火热之中。
在当时看来,年纪不小的邱女士背叛家族逃婚,上吊,自杀,居然为了抢夺一个有夫之妇沈容真的是不可思议的!
于是,邱女士理所当然地被当做婊|子,成了狐狸精,被万人唾弃。
就连当时身为上流人士的外公都因为邱女士一张老脸丢尽,没办法阻止。终日只能呆在家里吸烟酗酒来抑郁自身。
邱女士从来都是千金小姐,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碎了。
她受不了沈容一而再再而三地忽视自己,于是威胁恐吓耍手段骚扰沈容原以此来吸引沈容的注意。
照现在的“毒鸡汤”来说,如果一个人爱你,哪怕你放一个又臭又响的屁,他都会觉得是香的好听的。
但假如一个人不爱你,你就算是把他拉出来热乎乎的屎吞下去,他也不会鸟你一眼!
邱女士的真实经历完美的贴合了这句足够恶心的鸡汤。但是她从未放弃过。
由此还要感谢她上流名媛的身份,给她附加了很多光环和噱头。
那个年代当然也有很多吃瓜群众,大家热衷于看名媛嫁给穷小子,小三狐狸精甘当第三者!
舆论一滚再滚,人言可畏。最终——
沈容那位名不见津传的原配就这样被活活气死了!
很荣幸的,邱女士胜利了!
――成功斗死了沈容的原配!
在外公的手札里那个不像样地最后结局用了一句“既生瑜何生亮?”来概括。
显得很讽刺,但确实黑色幽默到了极点。
我几乎能想象到外公对于自己独生爱女的哀其不争、怒其不幸。
自然还有对于那位原配的无限心酸与同情。
很不幸也很遗憾,我没有缘分见过那个传言中生活凄惨被小三活活逼死的女人。但假如我能见到,那也一定不会有我的存在了!
说实在的,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说,我都是更同情我的母亲。
毕竟爱而不得是生不如死的痛苦!
不是所有人都是圣母,认为爱情是放手成全他人幸福,假如做不到自我成全那就拉着别人一起陪葬,这不也挺好?
毕竟说起来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占有欲和私心谁都有。
根据后来零星的一点描述,我知道外公还是做了许多明知不可为还是做了的事。
在多方的势力威压下,沈容终于还是妥协了。心不甘情不愿地娶了我的母亲。如同被逼娶公主的状元郎一样,刀架在脖子上,不敢不从!
很奇怪的是到婚后的那寥寥几年也就是后来我出生的那几年,外公就没有再记录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空白了很多页,每一页的页脚上都有些许墨迹。但只是留了墨迹,没有文字。我反复看了很多遍都没有头绪。
我猜想那些空白在那里的东西,很隐晦。
当然在我的另一种猜测里就是有可能是被撕毁了,不愿意留下记录。
我一直翻到手札的最后几张。仅剩下寥寥几个字,像道歉样子的诀别,行楷字草草地飘着,依稀看见下笔之人的无力
“囡囡,勿念”
落款是零二年,五月初五。
那一年我刚好五岁。我的记忆已经有点模糊了,大概是九月的某一天,我还依稀能感受到入秋时候扈城的凉意,外头忽然来了一场大暴雨打在飘窗上,公寓里的电话一直在响。
我